西周(约公元前1046—公元前771年)是由周文王之子周武王姬发灭商后所建立,实行世袭制、宗法制、礼乐制和分封制,封邦建国,制礼作乐,对后代的影响很大。在这一时期内,全国大小诸侯均向王朝负担一定义务,周朝维持着统一局面。由于周王居于西方的都城宗周,故称西周。
拥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西周,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开端,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且华夏民族实现了大融合。由于分散而相对独立的封国个个苦心经营,对朝廷虎视眈眈却又按兵不动,因此各国经济得到高速发展,并使社会思想文化和道德礼仪被推到了新的高度,进而为后来的东周和春秋战国时代奠定了丰厚的社会基础。难怪孔子把西周当作天下的典型,并感叹道:“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周武王
这是周灭商的一场决定性战役,发生于公元前1046年。商末,纣王残暴,引起诸侯不满和人民反抗。泾水、渭水流域周部落的力量迅速发展。周文王死后第四年春,周武王联合800多部落、方国起兵伐纣。兵至牧野(约在河南汲县境),举行誓师大会,列数纣王罪状,鼓动军队和商纣决战。当时纣王军队主力远征东夷,不及调回,只好将大批奴隶和俘虏武装起来,凑成17万人开往牧野。开战后商兵阵前倒戈反击,引导周军杀向纣王,纣王大败而归,周军进逼朝歌。商纣见大势已去,被迫登鹿台自焚。周武王遂率师进占商都朝歌,商朝宣告灭亡。
周武王灭商居功至伟,他死后,太子姬诵继立,是为成王。成王年幼,曾经辅佐克商的武王之弟周公旦摄政,代行国政。周公是一个大政治家,依据周国原有制度,参酌殷礼,有所损益,定出一套巩固封建统治的制度来,这就是后世儒家极力称颂和推崇的“周公礼乐”或“周典”。
周成王
武王的两个弟弟管叔、蔡叔怀疑周公将篡夺王位,诋毁周公,并与武庚为首的殷遗民联络,一时朝野流言四起。武庚本人也认为有机可乘,便积极图谋复国。于是,他们勾结在一起,并纠集了徐、奄、薄姑和熊、盈等方国部落起兵反周。周公处在内外交困的地位,非常困难。他首先向召公解释,寻求帮助,随后毅然地率领军队,进行东征。经过三年的艰苦作战,周公杀武庚,黜管、蔡,攻灭奄徐等17国,俘商贵族及遗民为俘虏,因为他们顽固地反抗周的统治,被周王称为顽民或殷顽。
为了消弭殷商的残余势力,也为了巩固西周的统治,周公首先命令诸侯在伊洛地区合力营建新城,即东都洛邑。洛邑建成之后,把曾经反对周朝的“殷顽民”迁徙到这个地方,严加控制。同时,封投降西周的纣王兄微子启于商朝故都,成立宋国,管理殷商之后;封武王的弟弟康叔于纣都,成立卫国,赐以殷民七族;封周公的儿子伯禽以奄国旧地,成立鲁国,赐以殷民六族。这样,殷商余民遂被分而治之,天下局势大体太平。
为慑服商顽民而建的东都成周城落成后,辅政大臣周公还政于成王,周朝进入巩固的时期。成王及其子康王继承文王和武王的功业,务从节俭,克制多欲,以缓和阶级矛盾。又令周公制礼作乐,即创立和推行王朝的各种典章制度。西周的疆域空前广阔,为了进行有效的统治,实行了分封制。西周分封,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按疆土距京城的远近,把土地及土地上的人民赐予分封者(大部分都是诸侯)。一方面,受封者在所封的土地上握有政治、经济、军事等大权,实行全面的统治;另一方面,受封者要对周天子承担镇守疆土、出兵勤王、缴纳贡赋、随王祭祀等义务。西周的分封,在武王时即已开始,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康王时期。西周的分封,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周王朝的统治,维护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成康时代的诸侯,均由中央直接控制。康王之世,周还曾命诸侯征讨淮夷、东夷,加强对异邦的控制。
成王姬诵在位后期,政治清明,人民安居乐业。后来,姬诵病倒,担心儿子姬钊不能胜任国事,于是下令召公、毕公用心辅佐。不久,姬诵病死,康王姬钊继位。召公、毕公率领诸侯,陪姬钊来到祖庙,把文王、武王创业的艰辛告诉康王,告诫他要节俭寡欲,勤于政事,守住祖先的基业。姬钊在位时,不断攻伐东南各地的少数民族,掠夺奴隶和土地,分赏给诸侯、大夫。
“成康之治”是中国历史上记载最早的太平盛世。西周成康时期出现了农业生产蓬勃发展、人民生活相对改善、四方诸民族纷纷来贺等升平景象,这是由于西周初年以礼治国、崇尚道德教育、实施惠民政策和严格执行法制的结果。不过“成康之治”到康王后期已经出现种种衰乱迹象,如沉湎女色、征伐不断、刑罚不慎等;而非史家历来所说,是自后来昭王开始衰落的。
1.国人暴动
公元前841年的一天,荣夷公匆匆上朝来报,向厉王说:“臣近日派人到近郊收取田租,农民拒不肯交,反而杀了派去的人。臣听说农民聚到一起,恐要滋事,请我王派兵镇压。”接着周公、召公也赶来,向厉王说:“近郊农民聚集数千人,要进城来,恐有事端发生,王看如何是好?”厉王要派兵镇压,格杀勿论。然而周公和召公的意见是由王降旨,减免田租,释放无罪者,把事情平息下去。不料厉王以天子自居,认为大权在握,水来土挡,兵来将挡。正在他们来言去语争论解决措施之时,凡伯踉跄跑了进来,慌慌张张地说:“大事不好,农民已经涌进城来,臣一再劝阻,答应给他们减租减刑,但他们不听,这如何是好?”厉王已经听到了嘈杂的声音由远而近,忙命令调兵镇压。召公说:“我们大周寓兵于农,农民就是兵,兵就是农民。现在农民暴动了,还能调谁呢?”
这次人民的反抗剥削斗争,历史上叫作“国人暴动”。在西周,国人是指住在京都城内的平民和四郊的农民。这些平民多数是各级贵族的疏远宗族成员,他们虽然具有自由民的身份,但在政治和经济上依附于贵族。另外,“国人”中还有从事各种手工业生产的百工和商贾等社会下层的群众,四郊则是些农民。周厉王的暴虐,激起他们极大的愤慨。他们自发集结起来,手持木棒、农具和武器,从四面八方向王宫扑来。人越聚越多,甚至宿卫王宫的军卒也参加进来,一时间形成一股巨大的洪流。他们冲垮了厉王、荣夷公所设置的路障,向王宫冲击,讨伐昏君。
周公、召公在国人中享有一定的威望,但这时已无能为力了。不可一世的周厉王此时吓得无所适从。周厉王只好在大臣的敦促下离开王宫,随同厉王的一些人员急忙从宫后门逃出。周公、召公出面拦挡民众,好言劝说,以赢得时间让厉王逃走。周厉王一路狼狈,心惊肉跳,他甚至把小太子姬静丢下,来不及带上。他们逃出城,沿渭水向东北逃去,路上不敢停歇,披星戴月,过了黄河才松了一口气。然后沿着汾水,一直到彘(山西霍州东北),才安居下来。
厉王逃跑了,农民冲进王宫,到处搜查,不见昏君,愤怒的民众知道厉王逃跑后,追赶莫及,就去搜查太子。在召公家里把一个假太子打死后,算是泄了气愤,这才纷纷散去。
2.共和行政
国人暴动之后,京城一片混乱,只好由周公、召公收拾残局,二人召集公卿研究善后事宜。太子虽然健在,但年龄小,又不敢轻易露面,况且厉王活着,不便另立新王。研究最终的结论,决定由周公、召公二人共同执政,管理国家大事。重要政事,由六卿(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徒、冬官司空)合议,这种临时的政体,称为“共和行政”。
共和行政是中国历史,尤其是编年史上的一件大事。正是从共和行政开始,中国的历史有了确切的纪年,从此一直到今天,千百年来不曾间断,是中国历史得以保证延续性的重要开端。
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年,是中国现存史料中有确切纪年的开始。共和十四年(公元前828年),周厉王死于彘,次年,太子姬静即位,是为周宣王,共和时代结束。中国汉代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便从共和行政的第一年,即公元前841年开始纪年。这也使中国的历史从此有了确切纪年。按照中国传统纪年,自共和时期开始,中国的历史有了连续不断的纪年体系。
国人暴动后,周王朝中央政权在风雨飘摇的状态下,王位虚悬14年,其间周召行政与诸侯干王位是并存于中原大地的。这种纷乱状态一直持续到周宣王即位,周王才又一次获得天下共主的地位。而周宣王并非周厉王的长子,他之所以能登上王位,是共和时期局势混乱的结果。
宣王四十六年(公元前782年),周宣王去世,太子宫湦即位,这就是周幽王。周幽王又是一个昏君,只知吃喝玩乐,不理政事。周幽王不仅残暴昏庸,而且耽迷女色。他整日派人四处寻找美女。有一个叫褒珦的大臣,劝谏幽王节制享受,幽王不仅不听,反而把褒珦判了罪。
后来,褒家人将褒姒进献给周幽王。周幽王一见褒姒貌若天仙,马上就把褒珦释放了。从此,幽王整天与褒姒在后宫饮酒作乐,将朝政抛在脑后。然而,幽王虽然宠爱褒姒,但褒姒性格内向,难得一笑,任凭幽王想尽一切办法来讨她欢心,褒姒都未露笑容。有一天,幽王忽然心血来潮,让人在宫外贴一个布告:有谁能逗王妃娘娘笑一次,就赏他1000两金子。
奸臣虢石父得知后,马上向幽王献计,用“烽火戏诸侯”的玩笑来博取褒姒一笑。烽火是古代军情危急时的报警信号,周王朝在骊山上建有20多座烽火台,每隔几里便有一座,专门用来防备西戎的进攻。一旦西戎来犯,烽火台上的烽火会像接力棒一样点燃,一个地点一个地点传下去,附近的诸侯远远见了就会发兵前来救援。
第二天,幽王兴致勃勃携爱妃褒姒上了骊山,他们白天在骊山吃喝玩乐,到了晚上,让士兵把烽火台的烽火点了起来。附近的诸侯一见黑烟滚滚的烽火狼烟,以为西戎兵打来了,立即率兵来援。赶到时,却不见西戎兵的影子,只听见山上丝竹管弦之声。这时虢石父从山上下来说,大家辛苦了,这里没有什么事,大王和王妃点燃烽火不过想取个乐,你们回去吧!诸侯们从大远跑来,却被幽王耍乐一番,一个个气得肺都要炸了,掉转马头就走。褒姒在山上,借着火光看到诸侯们气愤、狼狈的样子,真的笑了一下。幽王瞧见了她这一笑,不由得心花怒放,马上赏给虢石父1000两金子。
幽王自宠幸褒姒以后,被她迷得颠三倒四,竟然废掉太子宜臼,改立褒姒生的儿子伯服为太子。
周的北方和西北方,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游牧部落。他们长于骑射,流动性大。在殷商时代,他们就不断地向东南发展,其中以鬼方和猃狁部最为强大。文王时,曾于击破西戎后建国。武王灭商,定都镐京,接近戎狄。
犬戎盘踞凤翔以北山地,占有乘骑快速突击的优势。岐山之起伏山峦,丘陵地带,渭河之水深流速,都限制不了戎骑驰突。镐京西北,周朝没有建立强有力的防御屏障,这就形成了犬戎以汧陇地区为基地,通过易于徒涉的渭河,作为侵入镐京的进军路线,向镐京进行突然袭击。
申后是周王朝一个诸侯国申侯的女儿,申侯见幽王废了申后和太子宜臼,自己也由侯爵降为伯爵,私人利益受到损害,决心设法夺回外孙的王位继承权。可他知道凭自己的实力做不到这一点,就把希望寄托在争取外力上。为此,他串通缯侯,共同联合犬戎,企图通过犬戎入侵镐京,扶植宜臼上台。犬戎正等待有这样的机会,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发动了对镐京的进攻。
西周史墙盘
幽王十一年(公元前771年),申侯、缯侯联合犬戎兵大举入侵,矛头直指周统治中心镐京。镐京西北方向没有坚固的防御设施,王室直接统率的主力“西六师”也未进行力战,致使犬戎兵长驱直入,迅速抵达京郊地区,镐京被围。幽王坐拥愁城,只好把解围的希望寄托于众诸侯的勤王部队。按理说,如果各路勤王之师前来援救,镐京解围还是充满希望的,可是周幽王当年“烽火戏诸侯”的恶作剧,此时显示出严重的后果。
等到镐京失陷,幽王被杀的消息传来,诸侯们才明白这一回举烽火已不再是游戏,于是纷纷组织勤王之师。其中卫、晋、郑、秦诸国部队成为勤王联军中的主力,它们开到镐京城下,对犬戎兵发起反击。经过激烈残酷的战斗,勤王联军终于击败犬戎兵,将其驱逐出城,收复了饱受兵燹之祸的镐京。
周幽王死后,诸侯和申侯一起拥立以前被周幽王废掉的太子宜臼,即平王,以供奉周朝的祭祀。
周平王即位时,周朝都城镐京(今陕西长安西北)已残破不堪,戎人遍布王畿各地,周王朝常受其滋扰。因此,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在各诸侯的护卫下迁都到洛邑(今洛阳)。由于洛邑在镐京的东部,所以历史上称为“平王东迁”。迁都后的周王朝便称为东周。
周初为巩固统治,在全国大规模分封诸侯,即所谓“封邦建国”。据记载,武王、周公、成王曾先后封建71国。其中,武王、周公的兄弟15人,同姓40人。周王子弟一般都得到了封地,成了大小诸侯。异姓诸侯中以姜姓贵族居多,也有归附周朝的传统贵族如神农、黄帝、尧、舜、禹的后裔。分封的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每个诸侯国既是统治各地的据点,又起着拱卫周王的作用。
在当时的封国中,重要的有卫、鲁、齐、宋、晋、燕等国。
周王室与卫、鲁、齐、晋、燕等诸侯大国互为掎角,遥相呼应,在大国之间还分封了许多小的诸侯国。这样,由点到线再连接为面就构成了一个控制全国的网络。
诸侯在各地建国都要举行册封仪式,由司土授疆土,司徒授民。诸侯掌握着封国内的政治、经济、军事大权,但是他们的权力是周王赐予的,必须承认周王是他们的共主。周王要定期巡视各封国,称为“巡狩”。各诸侯国要严格执行对周王的定期朝聘纳贡制度,据《礼记·王制》规定:“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如诸侯破坏朝聘制度,要受惩罚,“一不朝见贬其爵,再不朝见削其土,三不朝见则六师移之”。诸侯还要承担出兵勤王、戍守和服劳役等义务。
诸侯国内也实行分封,诸侯将土地分给卿大夫,封地称为“采邑”。卿大夫再分封给士,封地称“食地”。士是贵族最底层。这样就形成了上自周天子下至士的宝塔式的奴隶主统治机构,而诸侯国就是西周在各地建立的统治奴隶的据点,这些据点都包括“国”与“野”两部分。从行政区域看,“国”就是指王城(包括周王和诸侯的国都)以及相连的“四郊”之地。“野”是指处于郊外的境内之地。从居民身份上看,住在国中的叫“国人”。国人是统治阶层,包括贵族和平民。工商奴隶因为直接服务于贵族,也住在“国中”。住在野的叫“野人”,而“野人”是被统治阶层,主要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宗族奴隶——庶人。国与野的区别,实质上反映了阶级的对立。
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社会的两大基石,两者相辅相成:分封借助宗法得以顺利实施,宗法则通过层层分封得以固定。宗法制度可上溯到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庭公社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组织系统。国家产生之后,奴隶主贵族将之改造为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商代末年宗法制基本形成,至西周时已趋完备,并与分封世袭制度相结合,成为西周一代的重要政治制度。西周的宗法制以嫡长子继承制和余子的分封制为核心,通过“大宗”和“小宗”的区分层层分封,最后形成“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怀德维宁,宗子维城”的局面,以及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以至庶民、工、商的金字塔式的宗法社会。
1.天子大宗,天下共主
按照宗法制的原则,西周的继承制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即立嫡夫人所生的长子,如果嫡夫人无嗣则立身份尊贵的夫人所生的儿子,这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为大宗,其他旁系庶子为小宗。按照嫡长子继承制,周天子为天下大宗,由嫡长子继承,是姬姓贵族的最高族长,又是治理天下的共主,而其他诸子则为小宗,分封为诸侯。在诸侯国内,也要按照嫡长子世袭的原则,由嫡长子继承诸侯之位,其他诸子分封为卿大夫。相对而言,继承侯位的嫡长子是该诸侯国的大宗,而其他诸子则是小宗。在卿大夫的采邑内,继续执行嫡长子继承制,继承采邑的嫡长子为大宗,其他诸子成为士为小宗。至“士”这一阶层,嫡长子仍为“士”,其余诸子则为庶民。通过嫡长子继承制,从周王室到诸侯、卿大夫,形成“世卿世禄”的特权制度,他们是姬姓氏族中不同等级的大宗,而每一等级都是上一级的小宗。
西周兽面纹铜方彝
在嫡长子继承制下,只有大宗才有祭祀宗庙的特权,所以宗庙都建在大宗的所在地。周天子是天下大宗,故天子祭祀的宗庙是最高一级的祭祀祖先的场所,称之为“太庙”。诸侯、卿大夫也在各自所在的地方设立祭祀始祖的宗庙,供奉牌位时,始祖放在中间,其后按照父在左为“昭”、子在右为“穆”的次序排列。在宗法制下,只有大宗才有主祭的权利,故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古代社会,只要掌握了祭祀大权就等于掌握了国家的军政大权。
2.金字塔式的社会阶层
在宗法制度之下,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本根”与“枝叶”的关系,即为一种等级从属关系,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各级小宗也都要受到同级大宗的支配和约束。周天子为天下大宗,故西周天子所居的都城镐京被尊为“宗周”,而各级大宗都要受到同族子弟的尊崇,故被奉为“宗子”。宗子通过对祭祀大权的掌握强化大小宗之间的等级从属关系。与嫡长子世袭制相适应,大宗永不迁祖,而小宗“五世则迁其宗”,即高祖以上的远祖神位要迁入祧庙,不再祭祀,大宗与小宗之间至五世之后就成为疏远的族属。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即西周的宗法制同样适用于异姓诸侯。姬姓的贵族通过联姻的方式与异姓诸侯联系起来,故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叔父、伯父,称异姓诸侯为叔舅、伯舅。
通过这种甥舅关系,周天子将异姓诸侯也纳入宗法制的范围中来。
最初,宗法制的原则只在周天子和诸侯之间实行,随着分封制的发展,波及中小贵族,以至士与庶民之间,在奴隶主贵族内部,形成了“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的等级名分制度。而这种等级之分又产生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西周墓葬中的列鼎数目:天子的墓葬为9鼎,卿大夫7鼎,下大夫5鼎,士则1—4鼎,也可反映这种等级制度。故在宗法、分封制度之下,西周成为“天有十日,人有十等”的等级社会。
植根于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度,是西周贵族相互联系的黏合剂,周天子与诸侯之间关系的连接纽带,故宗法制对周代的社会秩序具有积极的稳固作用。而其宗法观念对后世的影响更为深远,成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维系与发展的核心纽带之一。
3.中央制度
东周时期的诸侯国君称公、称侯,只有楚、吴、越称王,国君之下设诸卿,二卿、三卿或六卿,其中主持政务的称正卿或上卿,楚国称令尹,亦称相,秦又曾称庶长、不更。卿出征时为三军之将佐。卿之官职,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分掌民事、军事、工事、法事。春秋初期,晋、楚等国开始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或聚若干小邑为县,或将私家之田分置县。而在边境地区则设郡。郡县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其长官由国君直接任命,只有少数作为采邑赏给贵族。
西周社会中,奴隶制十分盛行。奴隶的来源,出于赏赐或买卖的常称为臣妾,来自罪人或战俘的常称为“隶”。
“臣妾”一词,周初已经存在。《尚书·费誓》鲁公誓辞中,将臣妾(男女奴隶)与马牛相提并论,均为特定主人的财产,逃跑了要捉住归还原主,加以隐藏或诱拐的要科以刑罚。约为康王时的复尊铭云“燕侯赏复冂衣、臣妾、贝”,也说明臣妾和财物一样为奴隶主所占有。
奴隶可在市场上买卖。《周礼·质人》说:“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其中“人民”,注云:“奴婢也。”在同书《大宰》中即称为“臣妾”。臣妾为私家所有,又可作为赔偿来转让。而自由人作为赔偿,则转化为臣妾,他们主要是从事家内劳动,但也不排除被主人驱使去从事生产劳动。
“隶”,据《周礼》有“罪隶”与“四翟之隶”两种。罪隶是由于男女本人被判罪,或者家人犯罪而从坐的,也称为“奴”。据《周礼·司厉》,罪隶中男的由罪隶之官管理,在各官府中服种种使役;女的则交给舂人、槁人之官,做舂米之类沉重劳动。四翟之隶据说有蛮、闽、夷、貉的分别,从事畜养牛马禽兽以及把守宫舍。这些奴隶都属于官府。
主要承担生产劳动的,是在田野耕耘的庶人。他们的身份表面虽与臣妾和隶不同,但如《诗·七月》所描述,过着贫困苦难的生活,终身为贵族所使役,地位几与奴隶无异。
1.农业生产
周人从其始祖时起便非常重视农业,整个西周时期,农业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
这一时期的农业工具,据考古所见,仍多为木、石、蚌、骨所造。青铜工具也有在农业中使用的,如《诗·臣工》所说:“庤乃钱镈,奄观铚艾。”钱是铲,用来掘土,镈是锄,用来锄草;铚是短镰,用以收获。陕西临潼零口一处西周窖藏中,一次出土铜铲4件,可见青铜工具不是太罕见。
农作物种类较商朝有所增加。《诗·七月》:“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反映了作物的多样性。《周礼·大宰》有“九谷”,注家认为指黍、稷、稻、麻、大豆、小豆、麦、粱、苽,可知古代主要作物在周代已出现。同书《稻人》等职,对种植技术还有较详细的记述。
《诗·采芑》和《臣工》两篇有菑、新、畬的名称,分别指垦种一年、二年、三年的田。《周礼·大司徒》有类似记载,把较薄的田休闲一二年再行种植。这种休耕制,对促进农业生产有一定作用。
2.井田制
西周的井田制是在分封和宗法的过程中形成的,与分封制和宗法制密不可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周天子是西周土地及权利的最高所有者,他通过分封,把西周的土地在统治贵族的宗族范围内实行层层封赐,最后形成多层次宗族贵族占有的土地所有制。西周的井田制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但又不等同于这种土地所有制,与战国以后的国家授田制也有区别,是介于二者之间的独特的土地所有制度。这种土地制度行于西周之世,直到战国商鞅变法时才有所改变。至秦得天下后,“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井田制在经历500年之后退出了历史舞台。
对于井田制,先秦的许多文献都有所提及,如《国语·鲁语下》曾记述孔子论古时征军赋情况时谈到,古代以“井”作为田地及军赋的计量单位;《国语·郑语》也说:“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即周王对百姓征收“什一”之税。《孟子·滕文公上》中则描述了井田制下“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的划分方法,“公事毕,然后敢治私田”的耕作秩序以及“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的田赋原则。但是按照孟子所描述的“方里而井”的井田区划,从后世田地的区划情况来看,这种繁复的区划方式是不可能形成的,所以很多学者认为“井田”只不过是存在于孟子的“乌托邦”中。然而后世的考古发现为西周的井田制提供了有力证据。1980年,在四川青川县发掘了一批战国墓葬,其中一个墓葬出土了一件反映秦武王二年,丞相甘茂前往蜀地平定叛乱后更改田律情况的木牍。这一发现不仅佐证了西周井田制的存在,还证明了孟子关于井田制的说明符合西周的田制情况。
至于井田的具体划分办法,《周礼·大司徒》载:先按照所封之国都城的大小而制定都城的疆界;沟封之后,再按照土质的好坏划分土地的数量。在搭配好份地之后,还要定期进行重新分配。
通过分封制,“普天之下”的土地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属于周王室直接管辖的籍田;二是分封给诸侯建国的土地,这些土地可经过诸侯再次分封给各级宗族贵族;三是周天子直接赏赐给王朝卿士或有特殊身份的中、小贵族,成为其领地。
西周的社会基层单位为邑、里或社。《周礼·小司徒》说:1邑有4井,共36户人家。邑也称里,由于在邑、里中都有“社神”,故邑、里又被称为“社”。西周时期,封赐贵族都以邑、里为计算单位,一个贵族往往拥有数十至数百邑人口,而邑、里的成员是耕作的庶民。西周庞大的上层建筑就是建立在以邑、里为单位的井田制的剥削之上。
西周的井田制与夏、商时代的氏族田制一样,也分为“公田”和“私田”,其耕作方式如孟子所说的“公事毕,然后敢治私田”。
西周的井田制在“方里而井”的区划之后,形成了与夏、商不一样的赋税制度。周人是“百亩而彻”,与“殷人七十而助”有很大不同:殷商的农民完全为奴隶主服劳役;而西周的农夫则是为贵族服劳役并缴纳稷禾、秉刍、缶米等实物,故周人的“彻”是“贡”与“助”的结合,实行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的并行制度。其征收的赋税大概是总收入的1/10,即什一之税。
在井田制下,各级奴隶主由天子那里分得土地和依附农民。但他们只有土地占有权,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权。《礼记·王制》所说的“田里不鬻”即此意。因此,西周的井田制与分封制和宗法制紧密相连,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西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土地转让
西周中期以下的金文,出现了土地转让的事例,有的是交易或互换,有的是赔偿。前者如卫盉所记:矩伯以田为代价,从裘卫那里两次交换礼玉和皮币,交换以贝朋为价值尺度,田价分别为八朋一田和六朋多一田;或如五祀卫鼎所载,裘卫以五田换取邦君厉的四田。所谓“田”,均指百亩的一夫之田。后者如散氏盘所述,矢王因为攻击了散氏,被迫割让一部分土地给散。
为了取得土地转让的法律效力,交易者有时要向执政大臣报告,如裘卫的两次交易,都得到大臣们的允可;有时采取析券的形式;有时采取立誓的形式。土地转让时必须由双方人员到场。丈量有关土地,称为“履”。确定了的地界,用封树的方法作出表识,加以记录,有时还要绘成地图。转让的契券,双方分别保存,并将副本上交官府收藏,以备查考。这种土地转让,尚未具备完全自由买卖的性质,但可视为后世买卖的滥觞。
1.工商业
在国中居住的,还有百工和商贾。百工就是具有各种技艺的工匠。当时的手工业主要有青铜铸造、制陶、制骨、制玉器、制革,还有木工、竹工、漆工、丝织等等。当时的百工多在司空所属的官府手工业中工作,商贾也从属于官府。百工身份卑微,在西周金文中往往与臣妾奴隶并列。商贾地位则较百工为高,但其交易受到官府的严格控制。据金文兮甲盘淮夷与周的诸侯百姓贸易,都必须到指定的市场进行,要遵守官吏的管理,否则即属非法。至于周人内部的交易,据《周礼》,有特设的市场,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都在市上交易;商贾有自己的组织,受管理市场的官吏控制,这些都可和兮甲盘等金文相参照。
西周玉贝
《诗经》不少篇描述了西周蚕桑生产的情况。当时丝织品在考古工作中已有发现,并证明《周礼》及金文所谓黹即刺绣的存在。陕西宝鸡茹家庄的西周中期墓葬发现丝织品上有刺绣,带有鲜明的红、黄颜色,据研究,色彩系用朱砂、石黄涂画而成。
2.货币交换
中国上古先民已采用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手段。西周的商品交换上承商代并有新的发展,用于交换的媒介有天然贝,还有石贝、骨贝、蚌贝、玉贝及铜贝等,这便是中国货币的最早起源。贝以“朋”为计量单位,10枚贝为一朋。西周时期铜开始用作交换手段,以锊或锾作为重量计算单位。贝和铜作为货币使用,反映了西周商业经济的发展。
1.自然科学知识
自然科学知识在西周时期有不少增长。比如在天文历法方面,《诗经》若干章里出现有星宿名称,而且以其在天空的位置来确定季节和农作。传统的二十八宿体系,很可能在这时已经构成。周人非常注意月相,称月的有光部分为霸(魄)。周人记年月日常提到“初吉”(另有“既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与商朝不同。有学者认为这是依月相把一月分划作四个段落。《诗·十月之交》还详记了周幽王六年(公元前776年)的一次日食的月日干支,并涉及其前个月的一次月食。
地理知识也有发展。如《尚书·洛诰》记载成王时建洛邑曾绘有地图;康王时宜侯夨簋金文提到王观看“武王、成王伐商图”和“东国图”,可知不仅有一般地图,还有军事历史地图存在。
《诗经》有许多草木虫鱼名称,分类繁细,表明人们对动植物的认识渐趋进步。
2.周历
周代历法与夏历、殷历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以冬至所在月(夏历十一月)为岁首。从西周铭文和典籍看,当时已把1个月分为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4个等份。这实为今日通行的星期的原型,但不久即废,未流传下来。另据文献记载,周人已使用土圭之法测量日影,以确定四时变化和地理的远近。所谓土圭,就是在地面树立一根垂直的表,与表相连成直角的座子称为圭。土圭之法就是利用正午的太阳照射在表上,观察表在圭上投影的长短,以确定四时的变化。当太阳走到最北而位置最高时,日影最短,这时叫夏至;当太阳走到最南,距地平面最低时,日影最长,这时就是冬至。从日影长短的变化周期中,测定一年的长度。土圭是我国最早的测天仪表。在长期观测的基础上,周人创立二十八宿,以确定天体的位置和日月五星在天空的运行。所谓二十八宿,就是在黄道带与赤道带西侧,选取二十八组恒星作为观测的标志,每一宿由若干颗恒星组成,并以地上的事物去命名。二十八宿是古人测天的基础,通过观察太阳在二十八宿中位置的变化可以推定一年季节的变化,还可制定更精确的历法。
1.青铜礼器
西周是中国奴隶制度继续发展的时期,促进了青铜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青铜礼器种类增多,按照周礼的要求,青铜礼器有严格的组合制度。如钟、鼎、鬲、壶、豆、盘等礼器都要按照规定数目配套使用。基于这样的历史缘故,所以发现的西周墓葬和窖藏的青铜器大多是成组和成群出土,如陕西扶风县庄白村西周青铜器窖藏中一次便出土了103件器物。西周时期的青铜器大部分铸有铭文,少则几字、几十字,多则几百字。铭文内容简明扼要地记述了当时的奴隶买卖、战争、赏赐、祭祀和法律诉讼等情况,是研究西周历史的珍贵实物资料。
谏簋铭文
2.青铜器铭文
青铜铭文的产生、发展与文字和青铜铸造技术息息相关。故中国文字虽早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已经产生,但由于青铜器铸造技术还处在原始时期,尚未发现有铭文出现。在属于商代早期的二里岗文化时期,有个别青铜器有铭文,此为迄今发现的最早铭文。盘庚迁殷之后,随着青铜器铸造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甲骨卜辞书契的迅速进步,铜器铭文的铸造也逐渐兴盛起来。但直到殷末,商代的青铜器所铸的铭文字数不多,且内容简单,主要用于标识器物的主人,一般都铸在器物的不显著部位,如爵、斝的錾阴,尊、觚的外底,鼎、鬲的内壁以及簋、卣的腹底等隐蔽之处。
到了西周初年,随着分封建国的需要,作为礼器的青铜器大量铸造,如《礼记·祭统》所说:“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者也”,青铜器大多铸以长篇铭文,用来颂扬祖德,刻记功烈或记述周王锡命,传遗子孙。这些长篇铭文,书有定格,布局讲究,记述了大量史事。平王东迁以后,周室衰微,霸权迭兴,随着诸侯势力的增强,诸侯国各自为政,青铜铭文也出现了随意性,多为婚姻联谊、夸耀祖先的内容。战国以后,随着奴隶制的瓦解和铁器的出现以及简册书帛的通行,青铜器铭文也随之衰落。
西周是青铜文明的鼎盛时期,也是铜器铭文大发展的时期。该时期的铭文青铜器数量众多,内容丰富,且铭文较长,像《何尊铭》《大盂鼎铭》那样记述贵族接受周王的训诰和册命典礼的长篇巨著屡见不鲜。这些大量的铭文记载了诸如历代君王祭典训诰、宴飨田猎、征伐方国、赏赐册命、奴隶买卖、土地转让、刑法诉讼、盟誓契约、家史婚媾等事迹,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军事、经济以及法制、礼仪等诸多方面的资料。晚清时期的学者大家如阮元、龚自珍等都曾谈及金文资料的重要性。龚自珍在《说彝器》中说:“凡古文,可以补许慎书之阙;其韵可以补《雅》《颂》之隙;其礼,可以补逸礼;其官位可以补《世本》之隙;其言,可以补七十子大义之隙”,说的就是铜器铭文对经学的补遗作用。近代著名学者郭沫若在《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初序中也说:“传世两周彝器,其有铭者已在三四千具以上。铭辞之长,有几及五百字者,说者每谓足抵《尚书》一篇,然其史料价值殆有过之而无不及”,直接指出了铜器铭文的史料价值——可以印证古史,补充史书缺佚。它与甲骨文一样是研究商周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史料。
西周礼制继承商朝而有所变革。周初,力求扭转商末流行的奢靡风气,曾反复告诫禁止酗酒。从成王时的《尚书·酒诰》,到康王时的大盂鼎铭文,都讲到必须遵奉周文王的告诫,不得纵酒。反映到青铜制造的礼器上,商朝常见的许多酒器,西周时逐渐归于消失。
周礼非常繁缛,据《周礼》有吉、凶、军、宾、嘉五礼:吉礼指对先祖与各种神祇的祭祀;凶礼指丧葬,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军礼指战争,以及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宾礼指诸侯对王朝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嘉礼指婚、冠、飨燕、庆贺、宾射等。所有礼制都和法律一样,体现出贵贱等级的区分。
乐在西周很受重视,有专门职官管理。金文中也记有乐官。“命汝司乃祖考旧官小辅(镈)眔鼓钟”,即相当《周礼》的镈师和钟师。
周代有的乐舞起源很早,如《大武》为周武王克商所作,曾在武王凯旋告于周庙时表演。这一乐舞的歌辞还保存在《诗》中,即《周颂》的《武》《酌》《桓》《赉》等篇。
周武王建立周朝不久,就命周公姬旦制礼作乐,建立各种贵族生活中的礼仪和典礼音乐,使音乐为其王权统治服务。这一部分乐舞就是所谓的“雅乐”。它包含了远古图腾及巫术等宗教活动中的乐舞及祭祀音乐,也包含西周初期的民俗音乐。
《周礼》所记载的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各种贵族礼仪,其中与雅乐有关的有:
郊社:祭天地神明的祭典。
尝禘:贵族祭其祖先的祭典。
宴飨:政治上外交上的宴会等;包括大飨、燕礼、大射、养老等等。
乡射:乡里中官僚和地主们比射的集会。
王师大献:战争胜利时举行的凯旋庆典。
行军田役:用于军事演习性质的狩猎。
作为一种统治手段——礼乐教化的工具,乐舞艺术的地位和作用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周朝的礼仪活动中,严格地规定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音乐。它的主要目的是使参加典礼的贵族受到伦理教育的感化,造成一种庄严、肃穆、安静、和谐的气氛。
各种主要典礼音乐的歌词,大都载于《诗经》中的“大雅”“小雅”“颂”;少数属于“南”。
随着周朝的衰落和社会的发展,民间音乐逐步代替了雅乐。贵族们对雅乐渐感厌烦而去欣赏俗乐,如《乐记》所载,魏文侯“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因此孔子曾感叹地说:“礼崩乐坏。”相匹配典礼的雅乐,开始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以后逐渐变得庄严神秘而又沉闷呆板。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在宗教、政治等仪式典礼中所用的音乐和乐舞,后世称为雅乐。雅乐的始创者是周武王姬发,在他兴师伐殷的过程中,军中常表演歌舞以鼓舞士气,灭殷后又作了《象》和《大武》等大型歌舞庆祝胜利。周成王在位时,周公姬旦辅政,他制定贵族生活中的各种礼仪和典礼音乐,以此来加强宗法制社会的等级制度,巩固王权。西周各种贵族礼仪应用雅乐的场合有:一是祭祀,二是宴飨,三是射礼,四是军事演习和军功庆典。可见,雅乐是为维持统治阶级内部秩序而设立的,普通百姓与之无涉。
陈仓石鼓
雅乐的主要形式包括:一是六代乐舞,包括黄帝、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武王留下的最高规格的乐舞,用于祭祀神明天地祖先;二是小舞,有羽舞、皇舞、干舞、人舞等名目;三是诗乐,大都载于《诗经》中的“大雅”“小雅”“颂”;四是宗教性乐舞。
雅乐所用乐器如编钟、编磬的制造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只有贵族才能配置。周王室为了推行雅乐,设置了专门机构大司乐,掌管音乐行政和贵族子弟的音乐教育。贵族子弟受教育的内容规定为“四术”,即诗、书、礼、乐。他们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严格的程序接受教育。
雅乐的制度和体系随着周朝中央政权的瓦解而衰落。
战国时期,人们将古乐视为雅乐,这些古乐是指古代祭祀天地、祖先和朝会、宴享时使用的正统音乐。以六代舞最著名,它们是《云门》《咸池》 《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六部乐舞,相传分别创作于黄帝、尧、舜、禹、商、周六个时代。六代舞也称大舞,是郊庙祭祀之乐。另外,周代还有六个小舞,即《帔舞》《羽舞》《皇舞》《旄舞》《千舞》《人舞》,是教育贵族子弟的舞蹈,有时也用于祭祀。大舞和小舞还可分为武舞和文舞两类,执干(盾)、戚等兵器的称武舞,其余的称文舞。这些古乐一般和礼制相结合,有一定的使用规范,不同等级、不同背景的人使用不同的乐舞,不得逾制。这些乐舞由于长期和礼制紧密结合,成为典礼仪式性的乐舞,艺术上走向僵化,先秦以后不再受到人们的欢迎。雅乐是用于郊庙祭祀、春秋飨射以及朝廷举行的各种典礼仪式上的乐舞,乐人多由具有一定身份的良家子充当,乐器虽然也有丝竹乐器,但以钟、磬为主,是金石之乐。雅乐表演时,舞人俱进俱退,整齐划一,闻鼓而进,击铙而退,文武有序,音乐和谐,气氛庄重。
1.《周易》:群经之首,大道之源
《周易》是中华文明史上一部内涵精深、影响广泛、流传久远的典籍,有“群经之首”和“大道之源”之称。几千年来,《周易》以其外在的魅力——奇特的结构形式和抽象的符号显示,以及博大精深的内涵——千古永辉的义理和复杂神奇的运算机制,吸引着人们在各个领域对其进行研究和应用,形成了庞大的易学研究体系。
《周易》的作者是谁?这是数千年来人们争论不休的谜题,至今尚未有定论。比较公认的说法是“三圣说”,认为《周易》乃是伏羲、文王、周公(或孔子)三人合著。继承和拓展这一说法的是马融和陆续,他们认为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孔子作十翼。
《周易》一书由《易经》和《易传》两部分构成,从总体上看它是一部指导人们利用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哲学著作。
《周易》本为占筮用书,其经文主要成于西周时期。卦辞、爻辞中有些内容与周人历史有关,如康侯用锡马蕃庶等。由于占筮必须由卦象推类,逐渐被赋予抽象的意义。有的卦、爻辞,如《泰·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即使从字面上也可看出其哲学意味。
《易经》是我国古代先哲通过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长期观察,以及对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及其结果进行高度总结概括后而形成的。它集中反映了宇宙万事万物的现象和发展变化的规律。《易经》有其特殊的文字体裁,即不分篇章节次,而是由六十四卦组成。而每个卦又由内外卦、卦画、卦名、卦辞、爻题、爻辞几部分构成。《易经》分为上、下经两部分,上经计三十卦,起于乾卦,止于离卦;下经计三十四卦,起于子咸卦,止于未济卦。
周易
《易传》则是对《易经》进行解说,用来阐发义理的哲学典籍。《易传》分为七种十篇,汉代学者称之为“十翼”,“翼”即辅翼经文之意。
《周易》是中国哲学思想的渊薮,奠定了中国哲学的一些基本范畴和基本观念,如“阴阳”、对立统一的思想等,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极为深远。至今,上至鸿儒硕学,下至街头卜者,无不奉为圭臬,浅入浅解之,深入深究之,可谓是十三经中最深奥、最神秘的古籍。《周易》这部书除了有社会学的历史价值,还具有高度的哲学思想价值。“易”这个字,含有“宇宙万物,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意义,有朴素的辩证的思想。其中的文字多与政治、经济、生产、生活有关,是很值得后世学者加以研究的。
1973年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周易》为现存最早文本。其传世经文刊本,有宋代巾箱《八经》本,明弘治九年庄释刻本。旧注有北京图书馆藏魏王弼《周易注》宋刻本、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本等。
2.《周礼》:中国最早和最完整的官制记录
《周礼》亦称《周官》或《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
《周礼》是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制度的汇编。《周礼》的来历争论颇多。古文经学家认为,《周礼》是周公旦所作。今文经学家认为,它出于战国。也有人认为是西汉末刘歆伪造的。近人从周秦铜器铭文所载官制,参证该书中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学术思想,多数人认为是战国时的作品。也有人认为,《周礼》成于汉初。
《周礼》是中国最早和最完整的官制记录,也是世界古代史上一部最完整的官制记录。全书6篇,即《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各篇分为上下卷,共12卷。这6篇中的《冬官司空》早佚,到汉时以《考工记》代替。
《周礼》所涉及到的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上古文化史之宝库。《周礼》所记载的礼的体系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国家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玉制度等的具体规制,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许多制度仅见于此书,因而尤其宝贵。
周礼
《周礼》起初并未受到重视。西汉末年王莽摄政,以周公自居,模仿周制,于是本书特受青睐,当作“国典”。王莽亡后,又遭冷遇。直至东汉郑玄作注,才又为人重视。北朝西魏宇文泰执政时,以《周礼》作《唐六典》。北宋王安石以《周礼》作为变法的历史依据。其后虽无人再把《周礼》付诸实践,但一直奉为儒家经典,成为学人必读之书。
《周礼》一书,东汉郑玄撰有《周礼注》,唐朝贾公彦作《周礼正义》,清代孙诒让也撰有《周礼正义》,这些注释对后人研究《周礼》提供了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