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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文艺心理学的几个问题

(一)

文艺心理学,是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欣赏中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一门科学,是文艺学与心理学相互交叉的一门学科。

以往的文艺学,多从文艺与现实的关系上着眼,因此便有了文艺创作反映客观现实这个命题。在揭示文艺创作的根本性质和根本方向上,这个命题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是应当继续坚持的。但从文艺创作活动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个命题却是不精密的。因为这个命题在表述上只揭示了两个环节:“客观现实和文艺创作中的艺术形象。”而文艺创作的实际却是:在客观现实与文艺作品之间,有一个不可忽视的中介,这就是艺术家大脑的活动,客观现实是先经过艺术家的大脑活动转变为心理形态的东西后,才外化为艺术作品的。人的大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并不是像镜子那样消极被动的,而是积极能动的,其反映成果要受到种种主观心理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例如,宋末著名画家郑思肖在南宋灭亡之后多画墨兰,而所画之兰皆有根无土。有人问他为什么作无土之兰,他满怀悲愤地反问说:“地为番人夺去,汝不知耶?”兰花本是有根有土的,但是在郑思肖的反映中却是有根无土,因为这种反映活动受到了艺术家主观心理因素——亡国丧土之痛的影响。如果说这种反映的情意化现象还不是文艺创作所独有的话,那么反映的加工则更突出反映了文艺创作者的主观能动作用。文艺创作作为一种审美创造活动,不是对客观世界简单反映一下就算了事,而是要按照一定的主观意图和艺术法则对头脑中的反映成果进行加工改造,以创造出艺术的形象,这种艺术形象往往与“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大相径庭。请看,古曲《春江花月夜》中所描绘的景物决不仅仅限于听觉对象,即从题目来看,就可以有肤觉的春夜江风、视觉的明月、嗅觉的花香,等等。而这一切最后却都被表现为听觉形式的音乐旋律。由此可知,创作者在对“春江花月夜”这种客观景物的艺术反映中,对头脑中的映象进行了何等复杂的加工和改造。这类事例说明,两个环节的说法相对于创作的实际而言,的确是太简单化了。准确而精密的说法应该包含三个环节,即“客观现实、主观反映和加工、文艺创作中的艺术形象”。正如马克思所说:“观念性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性的东西而已。”一是“移入”,二是“改造”,这两个要点是不可偏废的。文艺创作中的艺术形象这个观念性的东西,就既是“移入人的头脑”的物质性的东西,又是“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性的东西。文艺心理学所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艺术家的头脑是怎样对这些移入的物质性的东西进行改造以创造出艺术形象的,也就是说,主要研究三个环节的中间一环,即艺术家的感觉、知觉、联想、想象、思维、注意、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在文艺创作过程中各有什么活动特点,又是怎样相互作用并相互配合起来,对客观事物的映象进行加工和改造的。另外,艺术家的性格、气质和能力等个性因素对这些心理活动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和作用。

以上说的是创作过程中的心理活动。文艺心理学研究的另一重要内容是欣赏中的心理活动,这种心理活动也是有很大能动性的。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经过多年的研究证明,个体对外界刺激的任何反应,都是已有心理结构对刺激的同化,即主体已有心理结构对“刺激输入过滤和改变”。鲁迅先生在谈到读《红楼梦》时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同是一部《红楼梦》,在不同人的头脑中会留下如此不同的印象。可见文艺欣赏也存在欣赏者主观能动的心理因素的作用,欣赏者的兴趣、经验、情感、价值观念等主观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对作品映象的选择、过滤、改变乃至于再创造。文艺心理学也要研究欣赏者的大脑是怎样在作品欣赏中发挥作用的;研究欣赏中的感觉、知觉、联想、想象、思维、情感、注意等心理活动各有什么特点和规律。

(二)

研究文艺心理学具有重要的意义,这种意义至少可以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它有利于探索和揭示文艺创作与欣赏的心理奥秘,给以科学的说明与解释。文艺是人类生活中重要的精神活动,但是对于这种精神活动中的许多情况,人们认识得并不是很清楚,有时甚至觉得很神秘,例如文艺创作中的灵感现象。许多艺术家都有过这样的体会,有时殚精竭虑而不得者,有时却仿佛不思而至,妙想联翩。法国音乐家柏辽兹在一次谱曲中搜肠刮肚所不得的旋律,却在后来的一次落水后偶然得到;郭沫若自言他在课堂上听讲时“突然有诗意袭来”,于是创作了那首著名的《凤凰涅槃》。这种现象在古今中外的文艺创作中并不少见,人们把它叫作灵感。灵感的这种奇特性使人们对它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就曾将灵感归于神灵,认为诗人的灵感是由神灵赐予的。其实,灵感是创造思维中的一种心理现象。文艺创作思维和其他创造思维一样,都是要在大脑皮层上破除事物之间旧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建立新的神经联系往往需要唤醒那些处于潜沉状态的神经细胞群,然后通过不断的尝试构建起一种新的神经模式。但是旧的神经联系、思维定势及其他心理因素往往会压抑着那些处于沉潜状态的神经细胞的复苏,阻碍着新联系的建立。只有在创作者的各种心理因素得到了相当协调的配合与发挥,旧的神经联系和思维定势被打破时,那些潜沉的神经细胞才可能激发活力,那些极难接通的思维“电路”才可能突然接通。当然,灵感的情况很复杂,它的奥秘以及其他种种心理现象(例如潜意识、直觉等问题)的奥秘也还有待于进一步揭示,而这正是文艺心理学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次,它有利于总结文艺创作与欣赏的心理活动的特点和规律,从而指导人们在创作与欣赏中取得较佳的效果。例如文艺创作中的形象思维问题就是文艺心理学的一个重要课题。有人觉得艺术思维并没有不同于其他思维的特点,它同样要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抽象思维形式取得认识成果,形象只是一个表现形式问题,由此便出现了“主题先行”“图解概念”等创作。另有人觉得艺术思维与抽象思维毫无关系,它只是非理性和无意识的形象组合,于是便有了通过睡梦和致幻剂进行创作的现象。其实,艺术思维既不能脱离人的大脑固有的抽象思维功能,又不是抽象思维成果的形象展现,而是一种形象思维。从文艺心理学的角度看,就是由抽象思维指导和配合的、渗透着情感活动的自觉表象运动过程。表象是客观事物形象的心理形态,它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又具有一定的理解性(因为表象来源于知觉,而人的知觉是具有理解性的),这使得创作者可以直接通过自觉表象运动来认识和反映事物的联系。当然这种反映和认识不能脱离抽象思维的影响,但却不是抽象思维的图解演绎,而必须是自觉表象运动的直接成果。只有运用这样的思维方法,才能创造出既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又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来。下面再以艺术通感为例谈谈文艺心理学对文艺欣赏的指导意义。所谓艺术通感,简单地说,就是艺术创作与欣赏中不同感觉的沟通。吴昌硕《刻印长诗》说:“诗文书画有真意,贵能深造求其通。”这“通”就包括通感的意思。例如,有人在欣赏颜真卿的书法名作《祭侄文稿》时感到一种欣赏裘盛戎唱腔时的悲壮之美,有人从大型建筑“柱、窗、窗,柱、窗、窗”的结构中感受到圆舞曲的节奏和韵律。艺术欣赏如果能像这样在不同感觉形式和表现形式的艺术间产生相通的感受,无疑会加强欣赏的效果。

(三)

文艺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国外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在我国则刚刚开始起步。我国最早的文艺心理学专著,是朱光潜先生写于30年代的《文艺心理学》和《悲剧心理学》。前者在新中国成立前重版7次,1982年收入《朱光潜美学文集》(第1卷);后者是作者早年在国外用英文写作出版的,1983年在国内首次翻译出版。朱光潜先生这两部著作是我国文艺心理学研究的滥觞。此后近半个世纪,这个领域的研究一直无声无息,近乎空白,直到1982年才出版了金开诚的《文艺心理学论稿》,其后,陆一帆的《文艺心理学》、鲁枢元的《创作心理研究》、滕守尧的《审美心理描述》、金开诚的《文艺心理学概论》、高楠的《艺术心理学》等相继问世,使文艺心理学园地开始出现一种繁荣兴旺的局面。在译著方面,1959年我国出版了苏联的《绘画心理学》,1982年出版了英国的《音乐家心理学》,1983年出版了苏联的《文学创作心理学》,1984年出版了苏联尼季伏洛娃的《文艺创作心理学》(魏灰安译)和美国阿恩海姆的《艺术与视知觉》(滕守尧译),1985年出版了苏联维戈茨基的《艺术心理学》(周新译)。

当前我国的文艺心理学研究呈现一种多元化、多角度的局面,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因为文艺心理学本身就是多种学科(如心理学、文艺学、美学、语言学等)的边缘学科,因此在实际的研究中,各人的学科侧重会有不同,各自阐述的重点和所取的角度便会出现差别。另外,文艺心理学要运用心理学原理来研究文艺创作和文艺欣赏中的心理活动,而心理学却是一门学派众多、新说竞起的学科,如精神分析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结构主义心理学、人本主义心理学等,都对我国当前的文艺心理学研究产生着影响,使各种文艺心理学研究呈现出不同的色彩和风貌。

那么我们对文艺心理学是怎样认识的呢?这可以概括为两个基本思想、五种辩证关系。

第一个基本思想,就是在肯定文艺创作与欣赏中的一切心理活动在本质上都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的前提下,强调在创作与欣赏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我们认为,文艺创作与欣赏中固然存在着种种不自觉、无意识的心理现象,但从整体和本质上看,创作与欣赏却都是一种自觉的、有意识的心理活动。因此在创作与欣赏活动中,既不应停留在对客观对象消极被动的反映上,也不应寄希望于虚幻的无意识活动,而应在有意识的反映与创造活动上下功夫,开展积极的心理活动。

第二个基本思想,就是在充分肯定表象活动在创作与欣赏中的突出作用的前提下,强调大脑活动的整体性原则,把创作与欣赏中心理活动的基本内容看作表象活动、思维活动、情感活动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性活动。这一思想可以具体表述如下:创作与欣赏中的表象活动,在自觉性、深广度、普遍性上都远远超过其他活动中所可能出现的表象活动,但是由于大脑的机能定位与整体性活动之间存在着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辩证关系,因此这种表象活动必然要受到抽象思维的渗透、影响和制约。作为创作与欣赏中的认识方面,表象活动与抽象思维是在大脑皮层上进行的,而作为创作与欣赏心理中另一重要因素的情感活动,却是通过皮层下中枢完成的。由于皮层与皮层下中枢也是相互作用的整体性活动,因此形成了认识决定情感、情感反作用于认识的辩证关系。这样就形成了以自觉表象运动为核心的表象、思维、情感三者有机统一的具有整体性的艺术思维活动。

五种辩证关系就是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认识与情感、修养与创造、创作与欣赏。这是对两个基本思想的具体阐发。我们觉得,文艺创作与欣赏中的各种心理现象和心理活动都是辩证统一的,任何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的认识都可能造成理论上的偏颇。当然,文艺创作与欣赏心理中的辩证关系是极为丰富的,并不限于五种,但前面所说的五种关系却是最基本的。

(本篇与金开诚教授合作,刊于《百科知识》1988年第5期) EsyZSWTmYpSIAYT4Dw/3y3HVhmXrm6eUweHhdSBk0HopQnTZ0uHv4R/+IegVyN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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