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起源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之一。关于国家起源理论(即古代文明形成)的历史研究十分久远,西方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中国可以上溯到春秋战国时代。17—19世纪中叶,西方启蒙思想家与近代人类学家、生物学家、民族学家等,从不同学术领域进行了人类及部落、部族、家庭与国家起源问题研究,其中尤以达尔文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与摩尔根1877年出版的《古代社会》两部巨著最为重要。达尔文《物种起源》提出的“进化论”被恩格斯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进化论、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定律)之一。《物种起源》不只是对当时生物学影响深远,对人类学、心理学、哲学、政治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至于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更被恩格斯指出:“在论述社会的原始状况方面,现在有一本像达尔文学说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这本书当然也是被马克思发现的,这就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1877年版)……摩尔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独立地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最后还对现代社会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的要求。”
但是我们注意到,19世纪末、20世纪上半叶,在达尔文《物种起源》与摩尔根《古代社会》两部巨著诞生地的英国及美国、法国等地,一些人类学家、历史学家,他们对《古代社会》一书进行了激烈批评,如人类学博厄斯学派、历史学兰克学派等,他们以历史特殊论、所谓客观主义等,对探索历史规律的不认同。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基于摩尔根《古代社会》所形成的关于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研究,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最为完整、最为科学、最为系统的体现。这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研究,代表了当时的最高水准,他们提出的国家起源理论原则与研究方法至今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至于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时代局限性,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生前已经明确指出 《古代社会》的局限性,不影响马克思主义关于私有制与国家起源的论断。
19世纪中叶开始,近代考古学的产生与发展,提供给人类史前社会研究的大量科学材料,从而使摩尔根《古代社会》研究的“假说模式”进入近现代实证科学研究阶段。大量考古发现与研究成果,得出了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学术论断,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使这一领域研究从19世纪中叶以来的依据民族学、人类学与生物学成果的“逻辑”推断,发展为考古学可验证的新阶段,从而使人类历史找到“源头”,能够“完整”地认识我们人类自身的“来龙去脉”,使19世纪中叶以前不为人类所知的99.75%的人类历史得以再现,作为研究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起点”被找到。这正如英国著名考古学家伦福儒所说:“文化人类学家将其结论建立在与当代社群实际共同生活的体验之上,而考古学家则基本通过古代物质遗存——建筑、工具和其他人工制品,来研究过去的人类与社会。”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国家起源问题研究的前提是探索家庭、私有制起源。这一研究只能通过考古学对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遗址与墓葬的田野考古发掘与研究(包括其遗物所反映的工艺发展史研究,也就是科技史研究),才能取得真正科学意义上的实证性科学结论。墓葬与遗址(主要为聚落及其中的房屋遗存)资料在研究原始社会结构发展变化与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距今18000年)发现的墓葬,与居室有着密切关系,因为墓葬在“居室”遗址之下,考古学家将其称为“居室葬”,这应该是中国最早的墓葬形式,“居室葬”也是世界范围之内的最早墓葬形式。“居室”与“居室葬”是同一人群的生者与逝者,他们是最早的社会基层“单位”,这些“社会单位”是否已经成为“家庭”,现在还处于科学研究的“假设”阶段,至于私有制更无从谈起。进入新石器时代中期(前7500—前5000),以中原地区的裴李岗文化(前6300—前5700)最具典型意义。裴李岗文化贾湖遗址考古发掘的349座墓葬,分布在其聚落附近,形成6个墓群,这时的社会组织形态已经是母系氏族公社时期。
根据新石器时代晚期(前5000—前3000)的大量考古发掘资料揭示,个体家庭与私有制这时已经出现,社会财富逐步分化,许多墓地都存在随葬品差异较大的现象。如大汶口文化(前4200—前2600)的大汶口墓地发现的133座墓葬中,55%的墓随葬陶器在5件以下或无随葬陶器,26%的墓随葬7—8件的陶器,出11—21件陶器的墓葬占13%,拥有28件以上陶器者只占6%,可知随葬陶器越多的墓,墓的数量也就越少 ,这一墓地考古发现资料反映出当时社会“富人”是少数,“穷人”是多数。
在庙底沟二期文化阶段(前2900—前2600),母权制已被父权制取代;社会分层、贫富分化进一步发展。反映母权制氏族社会特征的多人合葬墓已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大量单人墓和个别双人男女合葬墓。这一时期的墓葬中,发现了为数不少的反映男性生殖器崇拜的彩画、陶祖、石祖等。至于这一时期的聚落与小型房屋及公共的“大房子”建筑的发现,再现了大家族内的个体小家庭之间分隔与依存的集体共居形式。
进入龙山时代(前2600—前2000),社会的“文明时代”曙光已经出现,大小不同等级聚落的形成,各地城址的发现,墓地、墓葬“差距”的加大,社会复杂化加剧,昭示着社会已经迈入“国家”的“门槛”。以陶寺文化(前2600—前2000)为例:陶寺墓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已发掘墓葬1300余座,无论从墓地大小,还是从发掘的墓葬数量来看都是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所罕见的,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墓葬严格的等级制度,鲜明地显示了贫富悬殊、地位高低有别的社会现象。成为探讨这一时期社会性质的极为珍贵的资料。从墓葬的排列情况看,陶寺墓地应有至少两个以上不同的墓区。每个墓区又可分出若干小区,大概属一个宗族内的不同家族。整个墓地当是一个部落墓地。从墓葬形制看,有大、中、小三种,分别占墓葬总数的近1%、约10%和90%,大型墓中大多出土有鼍鼓、石磬、土鼓等特殊人物专用的属于重要礼器范畴代表社会上层权力和地位的打击乐器、仪仗武器等。大型墓主均男性。有些女性中型墓就对称分布在这些大型墓两侧,属并穴埋葬形式,应为大型墓主生前妻妾,反映了一夫多妻(妾)制,同时说明了大墓主人的身份和地位之显赫,他们大概就是雄踞一方的邦国首领。与之成为鲜明对比的是大批的小型墓,坑穴浅小,多无木质葬具,或以席卷尸,大多数无随葬品,这些人应该属于社会底层的一般氏族成员 。更为令人震惊的发现是人殉、人祭、人牲遗存,如陕西石峁城址(距今4000年左右)的城门门道之下发现的2个奠基坑,每坑有24个人头骨,主要为年轻女性 。从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居室葬,到新石器时代中期的聚落附近墓地,再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父系氏族社会及“万邦万国”时代,人类墓葬变化折射出社会结构、组织形态的变化,反映了从无阶级的原始社会到家庭、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在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阶级与国家是密切相连的,阶级是通过国家体现、保障其意识与利益的,这种社会活动是由“国家”完成的,国家是阶级社会“专政”载体。在“国家”起源与“专政”物化形式方面,20世纪后期至今,中国考古学家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指导下,对国家及其专政的物化载体——都城、宫殿、礼制建筑等遗址与象征权利的各类遗物考古发现与研究,清晰地揭示出国家的“阶级性”、“政治性”,以及几千年来的“国家”的“专政”形式与内容的社会形态变化。 龙山时代的城址已经发现了几十座,“城以卫君、郭以居民”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其中山西襄汾陶寺遗址最具代表性,陶寺城址由国家政治平台的大城与宫城组成,城内发现有大型宫殿、仓储等建筑遗址,“观天授时”的“政治性”天文建筑遗址。4000年来中国古代都城的宫殿与宗庙布局变化,又反映了统治集团组成与社会形态变化的“一致性”。当大朝正殿与宗庙并列分布于都城的宫城之中时,反映了血缘政治与地缘政治结合的国家统治集团的权利组成特色,这在夏商至东周时代的都城布局形制中的“宫庙”并列“二元”格局集中体现出来;当大朝正殿居中,宗庙与社稷分列大朝正殿东西两侧之时,反映了国家政治权利的地缘政治为主、血缘政治为辅的国家统治集团的权利组成特色,这在秦汉至明清时代的历代王朝都城布局形制上有着十分突出的反映。
如果说以往的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成果,提出史前时代社会变化及其家庭、私有制的出现是“科学假设”的话,那么作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结合的考古学,在新时代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私有制、国家起源研究,进行了“实证性”科学研究,证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科学真谛。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人类学家认为人类社会是从“蒙昧”、“野蛮”发展到“文明”,而马克思、恩格斯则明确提出从原始社会发展为国家的过程是从“家庭”、“私有制”到“国家”,私有制是国家产生的前提。当然,马克思也指出关于国家的“二重性”理论,即国家既是维护统治阶级或管理阶层利益的社会机器,又是执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说:“利用水渠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无论在埃及和印度,或是在美索不达米亚、波斯以及其他地区,都利用河水的泛滥来肥田,利用河流的涨水来充注灌溉水渠。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佛兰德和意大利,曾促使私人企业结成自愿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因而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进行干预。所以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
马克思、恩格斯在其《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连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长期以来,我们的历史研究大多是局限于“人类史”范畴之内,我想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必须把二者结合在一起,否则我们的唯物史观就失去了“根基”。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不是“自然”的“上帝”,自然是我们人类的“平台”,没有“自然”就无从谈到“人类”。考古学作为“历史科学”,不同于传统的“历史学”,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历史及其依存的自然历史,这是“完整”的历史。诚如英国著名考古学家科林·伦福儒所说:就考古学的方法论而言,从考古学学科的手段与目的来说,“考古学不仅是人文学科,也是一门科学。这正是它作为一门学科的魅力所在:它兼有当代历史学家和当代科学家的独创性。”
马克思针对自然环境的不同而导致的人类文化差异时指出:“不同的共同体,是在各自的自然环境内,发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的。所以,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产物是不同的。” 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从“自然”,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去考察文化现象的唯物主义原则。尽管马克思在19世纪中期已做出了英明的预见,但是关于文明起源的研究,长期以来西方学术界一直认为西方(地中海)是人类文明起源的中心。只是由于20世纪中期更多的考古发现与研究的深入,考古学界先后提出了世界范围独立发展的近东(埃及、两河流域)、中国和中南美洲(墨西哥、秘鲁)文明“三地说”,“地中海”、“中国”、“印度”与“中南美”文明“四地说”与埃及、两河流域、印度、中国、墨西哥和秘鲁文明“六地说”。今天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地球村,所有成员的多种文明平等对话的科学依据,我们认为就源于现代考古学所揭示的古代世界文明存在的多样性、客观性、合理性,这就是考古学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
在中国这个幅员辽阔、自然地理环境复杂多样的区域之中,考古学文化的多元性是客观存在的。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 人类生活的不同环境造就了不同“文化”。
人类的存在、发展依托于环境,对环境的“适应”、“尊重”是人类发展的基础。以往的历史科学更多的是对“人类史”的研究,而忽视对“自然史”的研究,更没有将“人类史”与“自然史”作为“统一”、“相互制约”、“彼此联系”的历史科学去研究。现代考古学彻底改变了以往的历史研究方法,它像马克思、恩格斯所强调的那样,在历史科学研究中,将“人类史”与“自然史”作为人类历史科学的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尤其是将“自然”作为“人类”赖以活动的基础去研究,环境考古学的兴起与迅速发展,从一个侧面充分说明了考古学给历史科学研究所带来的革命性变化。以环境考古学为主要内容的人与环境的关系、“人地关系”的科学理论研究,已进一步证实并丰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历史科学的上述论断。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与研究证实,在人地关系中的“人定胜天”与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问题上,长期以来形成的理论偏差,导致人们一次又一次付出巨大代价。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那样:“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这种事情发生的愈多,人们愈会重新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 现代考古学已经并将进一步揭示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所涉及的“人地关系”问题,为我们学习、认识、运用、发展马克思主义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的全面、持久、科学发展提供历史借鉴与理论支撑。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连。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 这里马克思把手工磨、蒸汽磨与封建主、资本家相联系,绝不是简单的“比喻”,他强调的是“工具”之于人类社会的重要性。
中国考古学正是以唯物主义历史观,在历史研究中抓住“主要矛盾”,在“主要矛盾”中抓住“矛盾主要方面”,历史发展的“主要矛盾”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而在它们二者之间,一般来说生产力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作为考古学研究的“生产力”主要物化载体就是生产工具。马克思说:“划分经济形态,不是做了什么,而是怎样做,用什么劳动手段去做。劳动手段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程度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所在的社会关系的指示物。”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从食物中采用鱼类与使用火开始”。“高级阶段——是从弓矢的发明开始的……弓矢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及枪炮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武器。” 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是从陶器的应用开始的”。“中级阶段——在东大陆是从家畜驯养开始的,在西大陆是从靠灌溉之助栽培食用植物及建筑上使用干砖与石头开始的。” “高级阶段——从铁矿的熔炼开始,并因文字的发明与它的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转入文明时代。” 马克思在《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中,从世界史的角度,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史与社会史的密切关系:“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了新教的工具和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强大杠杆。”中国考古学家以物质文化作为切入点,通过田野考古发掘与研究,更真实、更准确、更科学地探索出中国大地的历史发展规律:打制石器与旧石器时代相伴,磨制石器与新石器时代相伴(包括栽培农业、家畜驯养、陶器制造),金属器的金石并用、青铜时代与国家形成、王国时代相伴,铁器与多民族统一中央集权帝国时代相伴(“盐铁官营”、“货币官铸”、“重农抑商”)。从石器、青铜器、铁器、蒸汽机,与之对应存在的是相应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由此可见,是“物质”决定“社会形态”,不是“社会形态”决定“物质”(主要指“生产工具”)。而“物质”(主要为工具与材料)的变化导致“社会形态”变化,因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因此,考古学把材料、工具等制造、使用及其“社会效果”研究,作为探索人类社会历史的重要途径。考古学这一方法论,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工艺发达的研究,会把人类对于自然的能动关系,把人类生活的直接生产过程,由此也把人类社会生活关系及从此流出的精神观念的直接生产过程揭露出来。”
(原载于《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