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数不多的古代档案学文献中,北宋四川人杨天惠撰写的《都大茶马司新建签厅架阁记》是较为突出、具有重要价值的一篇。这篇写于890多年前的700余字的短文,记述了我国目前已见文字记载的最早的地方政府档案机构的一些情况,是目前所知我国记述地方档案工作情况的最早文献;更为重要的是,它还简朴地揭示了档案文书的形成和增长规律,揭示出档案文书自身所固有的弱点,并对档案文书的重要性作了相当深刻的阐述,提出了建造档案库房是“与成法为无穷计”、使国家的法律制度得到永久保存和执行的万年大计的独特见解,值得当代档案工作者深思。现对这篇文献简要地作一介绍和分析。
北宋元符三年(1100年),成都府都大茶马司(相当于今省外贸局)的茶马使黄实领导新建的该司签厅架阁库(该司秘书厅的档案库)落成,当时身任县令的杨天惠为此而写成一篇纪念文章,这就是《都大茶马司新建签厅架阁记》。这篇言简意赅的文字,开始被黄实刻石立于茶马司官署,后被许多蜀中文献所刊传。今存的明杨慎集《全蜀艺文志》、清黄廷桂等修《四川通志》以及近人傅增湘辑《宋代蜀文辑存》等,都收录了这篇短小隽永、耐人回味的文章。
文章共分三节。第一节开篇简要地记述了成都茶马司开展茶马贸易的情况,特别着重阐述了茶马贸易对国家、对兵民的巨大利益,从而从侧面肯定了茶马贸易形成的档案文书的重要性。
第二节记述了成都府茶马司档案文书的几方面情况。第一是关于档案文书的数量。他说,茶马司所统辖的地区又大又远,因而茶马司事务繁剧;事务繁剧又使得档案文书相应的众多,以至于邮送的车马不绝于途,官署中收发文无日无之。
第二是关于档案文书的成分。成都府都大茶马司的档案文书,包括“县官之所裁可而行下者”和“郡邑之所关决而须报者”。其中,朝廷裁决批准而下行的文书,是他们收到文书中的下行文书;各郡县向他们关报的文书,是他们收到文书中的平行文书或上行文书;针对各郡县的关报文书而答复回报的,则是他们向平行机关或下行机关发出的文书。因此,这一机构的档案,既有下行文书,也有平行文书和上行文书;既有本机关的制发文书,也有本机关的收到文书。
第三是过去档案文书的收藏情况。文章指出,在元符二年黄实新建架阁库之前,成都府都大茶马司也是重视档案文书的管理的:“日者有司尝虑其多而易逸、久而必亡也,悉总以为书而类次之,复辟故屋而别藏之。”这里,它向我们提供了宋代这个地方机构为了长久保存档案而采取的具体措施:第一,将档案按照内容进行分类编排汇总成册;第二,辟出一间旧房子作为库房来专门收藏档案。可见,早在北宋元符二年以前,我国的一些地方机关已经对其档案进行了系统的分类整理立卷,并开辟出专门的库房来收藏档案。这一记载,不但为我们研究宋代地方政权机构的档案工作状况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史料,而且对今天一些还没有建立专用档案库房和对档案进行系统分类立卷的机关的档案工作者和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者,是一种无形的鞭策。这也是这篇古代档案学文献在今天的现实意义之一。
当然,尽管黄实以前的茶马司官员们已经专门辟出房子来收藏本机关档案,但这库房的条件还是非常差的。文章用了四句话来记载这一库房:“因陋就庳,规矩裨小,下溃旁束,黝昧不爽。”这说明当时的库房一是低,二是小,三是破,四是暗,以致后来新产生的档案文书便没有地方收藏了。库房拥挤如此,档案人员办公的地方就更拥挤了。对此,文章仍用四句话来加以描写:“群吏晨趋,肩尻豗掎,蹀迹侧睨,需次乃进。”人们进屋,需要侧身转体,居然不能同时容纳两个人进去,可见房屋拥挤至极。文章接下来说:“前此盖有病者矣,而未遑改作之功。”可见在黄实之前,有些官员也看到档案库房不敷应用,只是由于经济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兴工改建而已。
第四是新建的档案库房情况。文章在第二节的最后一段对成都府茶马司的新架阁库作了多方面的描写:“今使者黄公实,始命揭而新焉”,点出了兴建架阁库的主持人,说明这一新的档案库房是由茶马使者黄实领导建造的。“度地若干寻,为屋若干楹,其广若干,其深若干”,点明了这一库房的面积和规模。从“为屋若干楹”来看,这个架阁库应该有着好几间房子,而绝不是一间。“经始于元符己卯之秋,落成于明年庚辰之冬”,记录了这个架阁库的具体建造时间,即从1099年秋天直到第二年冬天,达一年多时间,从建造时间之长上,也可推测出这座档案建筑的规模之大。“视其中,则大轴山峙,方签云委”,以高大的栋柱和众多的屋椽描写了房屋的高大宏伟;“望其表,则绮疏华焕,门序峻整”,以华丽的窗户和威严的门楣描写了房屋外表的辉煌华丽;“赤白炯发,观者增气时彰明”,则描写了茶马司架阁库的白色墙壁和红色檐柱相映的艳丽色彩和非凡气势。这就与上文对旧的架阁库和办公用房窄小拥挤状况的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可以强烈地感觉到成都府茶马司架阁库的前后巨变,而且也可以体察出这位当时政府官员对档案文书的高度重视。我们不但应该为我国早在八九百年前就有这样一座规模宏大的地方档案库而感到自豪,更应该为历史上曾有过这样一位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的政府官员而感到钦佩。从这一点来说,这篇古代档案学文献就不但值得今天中国档案史的研究者和档案工作者阅读,而且也值得向各地各级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加以推荐。如果各地能出现更多的重视档案工作的各级领导者,那么,在中国的大地上,就会矗立起更多的与众多豪华办公大楼、豪华宾馆相协调的档案建筑来,我们就将能为子孙后代、为党和国家的未来留下更多、更好的档案财富。
值得注意的是,文章第二节叙述成都府茶马司档案工作情况,包含一些重要的档案学理论问题:
1.关于档案形成与增长的规律。作者在记述成都府茶马司档案文书形成情况时说:茶马司“事巨以繁,故文书之伙亦如之”。这句话简朴地揭示出档案文书是由政府处理事务所形成的,其数量又是随着档案形成者事务的繁多而相应增长这一档案形成和积累规律。这是很值得我们加以重视的。我们知道,档案文书是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在处理公共事务中自然形成的,而不是人们有意或凭空制造的。公共事务繁多的机构、组织,其档案文书必然会相应的众多;公共事务少的机构、组织,其档案文书也必然会相应的稀少。这是档案文书形成与增长的基本规律。揭示和认识这一规律,对我们从事档案工作有着实际的意义。它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判断一个机关、组织的档案文书是否与其职责相符合,并进而判断其档案工作制度特别是文书立卷归档制度是否健全;可以使我们正确认识档案自然增长的合理性,从而在进行档案鉴定时避免盲目地人为销毁档案;可以帮助我们预测档案增长的趋势和速度,从而未雨绸缪,预为之措,而不至于对由于现代事务的日剧繁多而导致的档案文书急剧增长感到茫然、愕然和束手无策。因此,文章不仅对我国古代档案学理论是一个重要贡献,对我们今天的档案工作者也有一定的认识意义和参考价值。
2.关于档案自身的固有弱点。文章在叙述茶马司过去一些官员对档案的整理、收藏情况时,指出了档案的一个重要弱点,即“多而易逸,久而必亡”。由于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每日每时都在产生档案,因而档案数量每日每时都在增长。正是由于数量太多,所以必然就容易散失,难以全部保存下来。另外,档案文书的制成材料也不坚固,时间一长,必然会自然损毁。只有正确认识了档案的这一固有弱点,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措施,去弥补档案的自然缺陷,从而延长它的寿命。例如,针对“多而易逸”,我们就可以对档案进行鉴定而去其芜杂,留其精粹,使之简而不繁又大要具存;对档案进行系统立卷而聚其零散,使片纸只字连缀成书,不易散逸;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机构对档案进行集中管理而避免其因分散保存而流失无存。针对“久而必亡”,我们就可以对档案加以各种保护;对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汇编刊刻甚至综合档案内容撰写研究论著等,使其内容长久地流传下去,等等。因此,揭示档案“多而易逸、久而必亡”的固有缺陷,具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以上两节都是以记事为主。第三节则是作者就黄实为了妥善保存茶马司档案文书而主持新建架阁库一事所抒发的议论。这段议论,精辟地阐明了档案文书的重要作用和建造档案库房的深远意义,有着颇为重要的理论价值。
对于档案的作用,作者并没有从正面来加以说明,而是从反面强调了档案散失所产生的危害。文章从两个层次上作了递进说明,“夫金谷干没之弊,根于胥吏缘色之奸,萌于图书之逸亡”,这是第一个层次。意思是说,国家钱粮被侵吞这一弊害,虽然好像是由于各级官府的办事人员舞弊作奸造成的,但是实际却萌芽、起因于各级政府档案文书的散失。也就是说,正是由于档案的散失,才造成了国家钱粮的被侵吞。他的这一见解,是很切中肯棨的。试想,如果档案具在,凭证犹存,办事人员又怎敢在钱粮上大做手脚、猖狂舞弊呢?即有胆大如此者,政府也不难按照档案文书予以查实纠治;但是,如果档案一失,凭据全无,则贪官污吏自然可以放心大胆、肆无忌惮地侵吞国家钱粮了。这正是档案散失所产生的巨大危害。
不过,在作者看来,造成金谷干没仅只是档案散失的危害之一,而且还不是主要的危害。“此吏治之常蠹,尚非其大者也。”也就是说,由档案散失而引起官吏侵吞钱粮,还只是吏治方面经常性的危害,而不是其最大的危害。“夫惟朝没其一焉遗其日,莫绝其一焉阙其月,积日引久,遗亡猥众,则其成法与存者几何?是其为蠹,不既大矣乎?”这是作者阐明档案散失之危害的第二个层次,意思是说,如果天天都有档案文书丢失,那么,时间一长,记载在档案上的国家法规制度还能有多少被保存下来并得到执行呢,这就必然造成国家法规制度无法执行,导致国家法令的松弛,这才是档案散失的最大危害。这一深刻见解,表现出作者善于阐幽发隐、从大处着眼的政治识力。如果说,档案对国家经济的具体凭证作用还因其较为明显和直接而较多地见于人们的议论的话,那么,档案对国家法令的凭证作用则因其间接和潜在而很少见于人们的议论了。杨天惠见及于此,对档案的作用作了更为深入的阐述,无疑扩大了当时人们对档案价值的认识范围,更加丰富了我国古代的档案学理论。
由于作者把档案的散失与档案中所记载的国家法令制度的沦亡联系在一起,所以,他在评价建造档案库房的意义时,也从这一角度出发,把建造架阁库保管档案与保障国家法令制度得到永久流传和执行联系在一起。他说,“今黄公为是,顾欲与成法为无穷计。此其念虑深远矣。此固不可不书也”,明确指出黄实主持建造架阁库,正是为了保障国家法令制度得到永久的流传和执行,是为保护国家法律制度所作的万年大计,是一种深谋远虑的行为,是不可不加记载的大事。这样来看,建造档案库房就不仅仅在于保护了档案这一经济凭证和文化遗产,更重要的还在于保护了以档案为载体的国家法规制度这一国家最根本的政治遗产;建造档案库房不仅是利在一时的权宜之策,更是功在千秋的无穷之计;建造档案库房是领导者目光远大、思虑深远的表现。总之,它是一件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大事,而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值得大书特书,应该加以记载。
“与成法为无穷计”,是杨天惠对建造档案库房的重要意义的一个高度理论概括,它不但把人们对建造档案库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且也把这一认识高度一直保持了几百年,是我国古代档案学理论宝库中具有独特价值的一份瑰宝。今天,当我们把这份古老珍宝重新挖掘出来的时候,我们不但愿意把它展现给所有的档案界同行,也愿意把它奉献给所有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者。它无疑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们对建造档案库房重要性的认识,有助于人们从理论的高度上实现从自发建造档案库房到自觉建造档案库房的转变和飞跃。因为即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档案也仍然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制度的重要载体,建好档案库房,妥善保管好档案,也仍然能保障和促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制度长久地得到流传和执行,从而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
愿档案工作者和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者,以“与成法为无穷计”的远大眼光来看待档案库房建设,从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出发,建设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档案库房,为保护党和国家的重要财富——档案而创造更好的物质条件。
附原文:
(宋)杨天惠撰
茶之入以息计者,凡二百万;马之入以尾数者,凡若干。而其奇赢孳息、溢于常数者,不在是焉。 每岁以其入分实塞下,又以其课登诏王府。故自阶、文、龙、茂并塞之区,以及洮、岷、湟、鄯穷边之徼,凡兵若民,咸指日望赐,待我而后出入食饮。 其为利害,不博且大哉!利如是,然其取于民者,民未尝怨;而市于羌者,羌未尝厌也。盖其法,市茶以平权,估马以优直,惟其所便,一切捐以与之。 故来者滋劝,已则募健卒、僦余夫,番休递行,轻骛而疾驱,不涉月达秦陇,则固以享十倍之获矣。 其所取既不苛,而所获乃不赀如此,故由元丰历元祐,更绍圣,时事数化,国是屡变,至于此法,莫之改也。 非不欲改也,是诚有不可改也已。
然使者所统,地大以远,故使事之繁常称之;事巨以繁,故文书之伙亦如之。凡县官之所裁可而行下者,途无旷邮;凡郡邑之所关决而须报者,庭无虚迹。日者有司尝虑其多而易逸、久而必亡也,悉总为书而类次之,复辟故屋而别藏之。然而因陋就庳,规矩褊小,下溃旁束,黝昧不爽,文牒后至者,或无所容之。 而幕府治事之厅,尤为褊迫。群吏晨趋,肩尻豗掎,蹀迹侧睨,需次乃进。 前此盖有病者矣,而未遑改作之功。今使者黄公实,始命揭而新焉。度地若干寻,为屋若干楹,其广若干,其深若干。经始于元符己卯之秋,落成于明年庚辰之冬。 视其中,则大轴山峙,方签云委;望其表,则绮疏华焕,门序峻整,赤白炯发,观者增气时彰明。
县令杨某闻而窃言日:夫金谷干没之弊,根于胥吏缘色之奸,萌于图书之逸亡,此吏治之常蠹,尚非其大者也。 夫惟朝没其一焉遗其日,莫绝其一焉阙其月,积日引久,遗亡猥众,则其成法与存者几何” 是其为蠹,不既大矣乎!今黄公为是,顾欲与成法为无穷计。此其念虑深远矣。此固不可不书也。乃沐浴而书,告于公而刻之。
(见明杨慎集《全蜀艺文志》卷34中,清黄廷桂等监修、张晋生等编纂《四川通志》卷41,近人傅增湘辑《宋代蜀文辑存》卷26)
(原载于《档案学研究》199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