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赏欧洲16—18世纪背景的剧作,如法国让·拉辛、比埃尔·高乃依的悲剧和莫里哀的喜剧,以及描写那个时代的歌剧或电影,常会看到那些王公贵族长长的卷发,有的一直披到肩下。看描写坐在中间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和他的儿子、他的孙子以及曾孙和家庭教师的名画,以及另一幅,沙皇彼得大帝会见路易十五,这么多人,个个都长发飘飘,十分突出。
其实,并不是他们的头发真的长得这么长,而是用他人的头发或马、羊、牦牛、水牛的毛制作出来的假发,一种比较短些,只及颈项,另一种叫佩鲁克假发(peruck),用长发制成,两侧常做卷曲波浪形,并梳拢至颈后。今人或许会觉得好生古怪、好不自在,但在当时,作为装饰品、乔装用品乃至职位的标志,被认为非常必要。没有地位的人或者穷人,竟然还没有戴假发的资格。在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张冠尧译文)中,著名苦役逃犯伏脱冷总是戴一袭假发,目的就是要让他人以为他是一个有身份的人;直至被捕时,“便衣警察头头径直向他走去,迎头一掌,把他的假发击落,使他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一头红砖色的短发,显得既凶狠又狡猾,那副嘴脸配上全身的形象,仿佛在地狱之火照射下,毫发不差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不错,假发也不是17—18世纪才有。据学者考证,古代的叙利亚人、腓尼基人、希腊罗马人都有以假发为时髦的。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前43—17)在《爱的艺术》(戴望舒译文)中甚至写道,有的“女人呢,装着她刚买来的茸厚的头发走向前来,而且只要花几个钱,别人的头发就变了她们的了。而且她们是公然在海格力斯和缪斯们面前买假发也不害羞的”。罗马帝国衰亡后,戴假发的风气停滞了1000多年,直到16世纪,为了弥补脱发或改善外貌的需要,才又重新开始流行起来。
《彼得大帝会见路易十五》
假发开始流行,最初的一个因素是由于皇家的光顾。据说1562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患了天花,头发有些脱落,也有说是伊丽莎白没有脱发,只是头发有些灰白。女王这年可只有29岁呀,年纪轻轻的,为了掩饰,她开始戴假发。一副精心制作古罗马风格的赤褐色假发,和女王豪华的礼服及化妆,配合得十分贴切,使她得以保持青春。后来查理二世(1630—1685)也因为不到40岁就头发灰白,于1670年左右开始戴假发。在法国,路易十三国王(1601—1643)同样年纪很轻就过早地开始脱发,于是就从1624年起开始戴假发。他的长子和继承人路易十四(1638—1715)17岁时,可能因治疗梅毒而汞(水银)中毒,头发也开始稀薄,到22岁时就脱得更多了,很担心会影响自己的声誉。
戴假发的约瑟夫一世1705年的画像
试想对一个国王来说,脱发是格外让他感到尴尬的:国王历来都宣称自己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而一个脱顶的国王,公众会怎么看?会将他与“上帝的代表”这一无上光辉的形象联系起来吗?事实上,一个脱发的国王,往往会被认为是王族家系中的疯子,连要在王族中找一个新娘都会遇到困难,而且百姓们都相信脱发是患梅毒造成的,以致会起来反抗这个国王。为挽救自己的形象,路易十四在1655年秘密请来48位师傅,为他制作各种不同式样的假发。
梅毒被认为是哥伦布和他的船员们在发现新大陆后回到欧洲时传过来的。除遗传外,它一般都是通过性交传染的。该病最初传入欧洲后,传播得非常迅速、非常凶猛,受染的病人很多。伦敦著名的圣巴塞罗缪医院的外科医生威廉·克洛斯在1585年报道说,伦敦各个医院的病床远远不够医治梅毒病人的需要。
患者受梅毒的病原体侵入后,初期时,受染部位会有小、硬、无痛的肿块,下疳,即外生殖器部位的疳疮,最初不易觉察,但不久便破溃成溃疡。两个月后症状的特征是皮疹,尤其是黏膜以及骨、关节、眼、神经系统受损。医治梅毒的特效药胂凡纳明,即俗称“606”的,要等到300多年之后的1909年才由德国医学家保罗·埃尔利希发明出来。在这300年的时间里,起初,医生们都用愈创木,更多是汞,也就是水银外用、搽洗或熏蒸来医治。水银虽然对梅毒有一定的疗效,却不能根治梅毒,治好后还会复发;更糟的是水银治疗,往往会因为长期应用、水银用量过大而招致病人汞中毒,病人会像如今医治癌症的化疗,头发大量脱落。
尽管脱发有多种原因,如严重营养不良、心理压力过大,甚至有发育缺陷引起的先天性脱发等等。但是在梅毒流行的年代,梅毒病人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他人不会直接去问一个脱发的人为什么会脱发的,而立刻就很容易地从脱发直接联想到患有梅毒和水银治疗。于是,在公众的心目中,脱发往往意味着因为性混乱染上梅毒,脱发也被看成这一可耻行为的象征;相反地,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就成为正派和健康的标志。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1633—1703)是英国的一名行政长官,曾任海军大臣,同时还是国会议员,但他以日记作家而闻名。他从27岁至36岁期间所写的日记,共125万字,对王政复辟、查理二世加冕典礼、鼠疫的流行和伦敦大火等重大事件都有淋漓尽致的描写,被看作对当时的历史风尚和时代万象的真实记录。1664年,佩皮斯的兄弟托马斯因患梅毒去世。佩皮斯在3月14日的日记中曾这样写他的这个兄弟:“他如果还活着,他不会让人看他的头——它让我也感到极大的羞耻。”就是因为那时,脱发或者头发稀薄在他人面前都是非常丢脸的。于是,遮掩脱发的宽边帽、窄边帽、无檐帽、大盖帽等各种各样的帽子,都受到前所未有的青睐。最受追捧的当然是一年四季无论气候冷暖都适用的精心制作的假发。于是,先是王族,随后在贵族和上层中产阶级中,形成戴假发的时尚。在佩皮斯的日记里,就有数十处记载到戴假发的情况。
路易十四一家
其实,假发也不如想象的那么完美。且不说是否真的四季皆宜,就连认为戴上假发不会留虱子、使戴的人减少麻烦,也不是那么回事。但是在戴假发成为时尚之后,在关系到名誉的问题上,和麻烦相比,人们通常都会觉得还是假发更加重要。佩皮斯也曾碰到过这种麻烦,如他有一天的日记里这样说:“我曾去‘天鹅’剧场,在那里找原来为我制作假发的杰伐斯,他曾给我一副假发,但里面全是虱子,我看到它就不舒服,因此去他那里把它弄干净。”为了时尚和名誉,可以不顾麻烦和不便。就像今日的年轻女子,明知高跟鞋有多大的不便,甚至会伤及胫骨,也在所不惜。但是,尽管有这麻烦,为了迎合时尚,甚至瘟疫流行,许多人也不怕戴假发会被染上疾病,使佩皮斯感到难以理解。
1665年,伦敦发生著名的黑死病——鼠疫大瘟疫,至少死去10万人,占全市人口四分之一。佩皮斯在1665年9月3日的日记中说:1665年的一天,理发师给他理了发,他试图戴上他新买的假发,因为黑死病瘟疫的一年里,他一直担心,不敢戴这假发,怕是用瘟疫中死去的人的头发制作的。在这天的日记里他这样写道:
领主日。起床,穿上我的色彩艳丽、非常漂亮的丝绸外衣,并戴上我的新假发,从买下这好东西之后,我就不敢戴它,因为我买它的时候,威斯敏斯特区流行瘟疫(指黑死病)。奇怪的是,在瘟疫过去之后,戴假发会是一种时尚,因为已经没有人担心买了从哪个死于瘟疫的人头上剃下来的头发而受到传染。
时尚确是不易理解。它在人心中的力量有时甚至会不顾宗教的强大压力。英国内战(1642—1651)和战后时期议会中清教“圆颅党”得势时,这些剪短发或剃光头的清教派反对戴假发,一些清教徒牧师甚至不允许任何戴假发的人进教堂。但这一切都阻挡不了假发的流行。
几个世纪过去了,梅毒的致病菌经过一代代的传播,它的毒性也一代代地衰微下去,人们也就不再像以前那么恐惧了。随着1715年路易十四去世,“路易十四时代”的奢华之风低落,装腔作势的假发时尚也渐渐地不那么受到青睐。“法国大革命”把一个个戴假发的贵族送上断头台,假发的风尚从此也一蹶不振了。
早在1893年,西格蒙特·弗洛伊德在他职业的初期,就在与约瑟夫·布洛伊尔医生合写的论文《关于歇斯底里的研究》中强调童年的经历对一个人的重要影响,尤其是童年时代遭受的心理创伤,因为“在创伤性的神经病中,起作用的病因不是那种微不足道的身体损伤,而是恐惧的影响——心理创伤”。作者特别指出:“任何一种引起不愉快情感的经验如恐惧、焦虑、羞愧或身上的疼痛,都可起这种创伤的作用……”后来,弗洛伊德对自己的这一观点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探讨了童年生活中的心理创伤对莱奥纳多·达·芬奇、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艺术家所产生的影响。
据有关的研究,相信弗洛伊德大概未曾听说过蒙克,他的著作中没有提到过蒙克的名字,不然,他可能也会就童年的心理创伤来研究蒙克的绘画创作,写出重要论文来。很明显,童年的心理创伤对蒙克创作的影响异常突出。
爱德华·蒙克(Edvard Munch,1863—1944)生于挪威王国一个叫“洛顿”的小村子。一年后,他全家迁往首都克里斯蒂安尼亚,即今日的奥斯陆。5岁那年,母亲因肺结核去世,于是,他们两个孩子便由父亲和卡伦姑妈抚养长大。爱德华体质很差,每年冬天,他常常生病不去上学,便喜欢自己在家里涂涂画画。随后,艺术就占据了他的全部兴趣。到了13岁那年,他第一次接触到当地新成立的“艺术协会”的几个艺术家,很钦佩挪威风景画派画家的作品,并涂鸦式地临照着画这些作品,然后开始自己绘油画。1881年,蒙克进了他远亲雅可布·蒙克创办的“克里斯蒂安尼亚皇家工艺美术学校”,获得雕塑家朱利乌斯·米德尔图恩和自然主义画家克里斯蒂安·克罗格的指导。1885年,他第一次旅法,学习印象派,导致他画风发生重大的变革。1892年参加柏林的一次展览,让他表现主义的风格得到承认,随后创作出象征人类精神极度苦闷的《呐喊》等作品。但是综观蒙克的很多作品,忧郁、惊恐始终出现在画面之上。因为如他自己说的:“从我出生的那天起,恐惧、悲伤和死亡的天使就站在我的身边。”明显可以看出是童年时代的生活烙下的阴影。蒙克是度过了一个多么可怕的童年啊!
蒙克画像,1895年
在19世纪的欧洲,没有什么疾病比肺结核更普遍、更让人担忧的了。当时,这种消耗性疾病常常会使一个家庭中多个成员先后在童年或青年时代病逝。那时还不了解这病是怎么起因的,一般认为是因为父母“肺虚弱”而遗传,所以无法避免;也不懂得怎样医治,医治结果便都无效,被认为是一种“不治之症”。蒙克所在的挪威,情况也一样,甚至更严重,有统计材料说,1880年的肺结核死亡率仍占据0.3%。
爱德华·蒙克在克里斯蒂安·蒙克医生的五个孩子中排行第二。医生的职业在挪威知识分子圈子里是颇受尊重的。这虽然给蒙克以小小的安慰,但是他仍记得他童年时代对于疾病的挥之不去的恐怖心理。他回忆说,他深深记得,5岁那年,他和6岁的姐姐约翰娜·索菲,还有别的弟妹一起,站在母亲的病床前面,索菲唱一首《寂静的夜》,随后,他们的母亲便亲切地吻他们每个人。可是不久他们便得知,母亲就因那种消耗性的疾病死了。
在整个童年时代,蒙克自己也经常生病、发烧。到了10岁多些,他见他最亲密的朋友和玩伴、他的姐姐索菲总是窝在沙发里,盖一袭毛毯,压着枕头。1877年,她15岁他14岁时,索菲终于抗拒不住这神秘的肺结核了。索菲病逝后,丧姐的伤痛在蒙克的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只要有可能,他终究要把自己的这一体验转化到艺术中去。这结果就是蒙克在1886年完成的画作——影响深远的《病孩》( The Sick Child ),当时他还只有23岁。同样的画,大约每隔10年完成一幅,直至60多岁,蒙克先后在1886、1896、1907、1925年,连续创作出四个版本,以及很多幅习作,以至于索菲之死有如一部大歌剧中的主旋律,贯串蒙克整整一生。
蒙克的这些作品,都记录了他姐姐索菲病逝前的一刻。他在创作这些作品时,一次又一次回忆起这一使他陷入深重创伤的事件。画作典型地表现了索菲病逝前的一段时间:她无力地坐在病榻上,她的姑妈,那个黑发的老妇人,忧伤地陪在她身边。索菲撑着一只白色的大枕头,看着那面象征死亡的不祥的窗帘,脸上忧心地现出痛苦的表情。老妇人握着她的手,似乎想要安慰她,但是她自己的头也垂了下来,实在不忍心看自己深爱的侄女就要离开现实世界……
《病孩》,1885—1886年
《病孩》,1896年
《病孩》,1907年
《病孩》,1925年
蒙克开始画第一个版本的《病孩》是在1885年,当时他正第一次去巴黎,渴求创作出一幅优秀的作品,像印象派的经典那样,通过色彩和阴影将情感和情绪在画布上体现出来。他说:“或许有些画家能把床底下的尿壶描绘得比我好。但是画一个敏感的、在床上遭受痛苦折磨的年轻女子,她淡青色的皮肤和手在蓝色的阴影下变成黄色的一个美丽的肺痨女孩!这些你能想象吗?是的,描绘这样的手,表现它累了摊放在毛毯上,摆弄被单,又将毛毯折叠起来,那得是一种真正的技艺。是一条白色的毛毯,您没见过吧?总有一天,我就会画这样的一幅画。然后想象光线晒进室内,淡淡的光点落到暗黑的墙壁上。哦,那会是多么奇特的美——如此简朴而平和。”不难理解,他说的就是未来的《病孩》,《病孩》描绘的便是一种这样的情景。
托马斯·多曼迪在《白死病——肺结核历史》中写道:“虽然肺结核在19世纪已从大部分西欧国家慢慢退离,但在北欧却正接近它的高峰期,这或许是北欧艺术家最难以忘怀去描绘它的一个原因。在挪威,蒙克的老师克里斯蒂安·克罗格不止一次地画他患肺结核的姐妹,有如汉斯·海德达尔;瑞典有厄内斯特·约瑟夫森,丹麦有米歇尔·阿切尔。最恐怖或许最真实表现后期肺结核的是另一个丹麦人埃纳·尼尔森。”
请注意,多曼迪这段话是写在书中“浪漫主义意象”一章里的。蒙克的《病孩》可不浪漫。《美国医学协会杂志》的高级撰稿编辑M.特里萨·索斯盖特在1887年12月11日出版的该刊上诠释作为封面的《病孩》说:
《病孩》的主题——疾病、虚弱、死亡,在蒙克时代的绘画中颇为普遍。有些艺术家将这主题浪漫化,另一些则将它情节化,如蒙克的老师和同事克里斯蒂安·克罗格(在画中)把一朵正在萎谢的玫瑰放在他濒死的姐妹的手中。但是对蒙克来说,像死亡和濒死这样一个强烈的主题,不仅以浓重的阴影和暗淡的色调表现得简朴,还表现得真诚,如他本人在童年时代所实际感受到的那样。他不但要画水杯、汤匙、药瓶、枕头和沉重的床单等常见与疾病有关的单调的色彩和物件,还表现隔离、孤独、绝望、愤怒甚至内疚等不太明朗和比较模糊的形态和色彩。
对蒙克来说,他的真诚就在于简朴。他只画了两个人。一个妇女和一个女孩。那妇女年老而无活力,佝偻着,像忧伤一样沉重的身子,有如一块岩石压了下来。这个女孩,年轻而富有生气,洋溢着生命的火焰,但是她的身体,恰似蝴蝶死时留下的粉尘一样明亮、轻盈而脆弱。
这幅画最初以《习作》( study )之名在1886年的克里斯蒂安尼亚秋展上首次展出,不久之后便以《病孩》而闻名了,但在40多年之后,被纳粹看成“颓废艺术”而从德国的博物馆里拆下。斯蒂安·格罗阿德在《蒙克150周年:病孩中回忆的诱惑》(Stian Grogaard: Munch 150 Years : The lure of memory in The sick child )中从历史的高度准确评价说:“这是蒙克一生中最重要的画作。”确实,它表现了蒙克对他最亲爱的姐姐的怀念,是他全身心投入创作出来的作品,是“习作”又是“研究”,因而如他自己所声称的,这是“一次对灵魂的研究(study),在这里,我实际上研究(study)了我自己,以我自己作为灵魂的解剖物”。
古希腊是一个神话的时代,创作于古希腊时代的神话是人类文明进程的源泉之一。同时,它还可以说是一个神话和现实交合的时代。今天看来,神话中的那些不平常的人物、环境和事件,和今天人们所经历的根本不同,全是虚构的。但是古希腊的人并不这样看,他们相信这些非凡的人物和事件不但真实存在,而且往往就在他们身边。美国学者约瑟夫·布雷多克在《婚床》一书中说,那时,“如果一女子婚前发现自己不期怀孕,她只需声称宙斯化作天鹅、公牛或金雨把她覆盖过了,或者说她不敢抗拒显成人形的河神的进攻。她的父亲尽管会怀疑这种神乎其神的力量的存在,但他很理智地盼望从一个半神半人的外孙子身上获得声望”。
古希腊的人还普遍相信确实有一位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他确能神奇地为人医治百病。
阿斯克勒庇俄斯原是凡人女子所生的孩子,长大成为医生之后,因“造福于人类”,受到人们的崇拜,被提升为神。
对阿斯克勒庇俄斯的崇拜始于色萨利,后来传到希腊其他许多地方,几乎到处都有他的神庙。竖立在神庙里的阿斯克勒庇俄斯的形象通常是一个穿着长袍、袒胸站立的人,持一柄有蛇缠绕的节杖,这节杖即是他神医医术的标志。
最著名的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庙是在伯罗奔尼撒东北部的埃皮达鲁斯,建于公元前4世纪。另一处著名的神庙是差不多一个世纪之后建造在“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讲学的科斯岛。
《病孩进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庙》
古希腊人相信,只要进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庙,在庙里的神殿睡上一夜或几夜,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便会在病人的梦中治好他的疾病。这就是所谓的“庙睡”(Sleep Temple)。
学者认为,很多病人在“庙睡”中病愈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原因是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庙一般都建在山丘之上潺潺溪流的近旁。茂密的森林,清新的空气,富含矿物质的温泉,和庙前美丽的花园,营造出一片宁静的环境,有助于人的健康。神庙里,不但有神医阿斯克勒庇俄斯的神像,还有墙壁上一块块浮雕和神谕,表现病人卧在床上,身旁坐着一位医生,神医就立在前面为他医治。19世纪末神医遗址上的考古发现,当年神庙的匾额上有一段有关睡眠中神医治病的记载这样写道:
特罗伊辛内斯(Troixenes)地区的阿利斯泰哥拉(Aristago-ra)身体内有条虫子。她睡在当地的阿斯克勒庇俄斯庙中求治,神在她的梦中显现了。她梦到当神去埃彼道拉斯时,神的儿子们砍掉了她的头,但不能把她的头再接回到她的身上,神的儿子们就打发人去请阿斯克勒庇俄斯到特罗伊辛内斯来。次日早晨祭司真看见(并非在梦中)阿利斯泰哥拉的头和身体分开了。晚上阿利斯泰哥拉又做了一个梦:神从埃彼道拉斯回来了,把她的头重新安放在她的颈上,然后打开她的腹部,取出虫子,又缝好。于是妇人的病就好了。
另外还记载,说有一位来自雅典叫安布露西娅的女子,一眼失明。在梦中,阿斯克勒庇俄斯撕开她眼中的云翳,给她涂上香膏。于是,她视力就得到了恢复,看事物也十分清晰了。还有一个叫阿格斯特拉特的男子,头痛得十分厉害,夜晚无法入睡,也在睡眠中被治好了。甚至还有一位叫戈尔吉亚斯的,因为中箭,伤口化脓愈合不了。但在神殿的祭坛旁睡了一晚,醒来后,伤口便痊愈结痂,据说手中还握着那个箭头。
此类传奇性的故事,自然会大大增强前来治病的人对神医的信任。宽慰愉快的心情和自我安慰的作用也有助于疾病的康复自愈。尤其是,病人在进神庙之前,他们按规矩要沐浴、祈祷、献祭和斋戒,以涤荡心中的邪念,净化自己的灵魂;还要让世俗的医生帮助洁净,清洗他的伤口,并涂抹药膏。所有这些,都为医治做了预备工作。而如果睡了一晚之后仍然治疗无效,则可被认为是病人心不真诚或罪孽过重,患者也会认为是错在自己,而忌讳对他人提起。
古希腊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曾写过一个剧作《普路托斯》,或译《财神》,剧中写到庙睡中神医治病的情景。
普路托斯是希腊神话里的丰盈或财富之神。《财神》的主题是在讽刺人间贫富不均的现象。阿里斯托芬将财神设计成一个“穷老的瞎子”,因瞎眼分不清好恶,致使世上“人们中许多是坏人的都很富有,……但是许多本是好人(的),却是不幸,贫穷饥饿”。聪明的医生和先知克瑞密罗斯“是一个敬神的正直的人,可是境遇不好,老是贫穷”。为此,克瑞密罗斯就想,如果能让财神的眼睛看见世上的这一切,那就“再也没有一条道路对于人们更有益处的了”。于是,他便让他的家奴卡里翁陪财神去医神阿斯克勒庇俄斯的神殿去医治他的眼睛。剧作写卡里翁这样向他妻子描述自己在神殿治病的情形:
……于是我们走向神的灵境去……那神的管事人来灭了灯火,吩咐我们睡觉,说如果听到什么声响,也不要作声,我们便规规矩矩地睡下了。……之后,我蒙头盖住(睡),那时祭司巡行视察所有的疾病,很是周密……之后,他在财神旁边坐下,先来摸他的头,随后拿起一块干净手巾,擦他的两眼皮,(医神的女儿之一)帕那刻亚(现译许革亚,健康女神——本文作者)用了紫布盖好了他的整个头和脸……随即神殿里有两条龙(大蛇)蹿了出来,身体非常巨大。它们俩静静地钻到紫布底下去,在舔他的眼睑,据我的猜想。……那财神便站起来,眼睛看得见了。那时我喜欢得拍起我的两手来,叫醒了我的主人。那神和那蛇都隐到神殿里去了。
于是,财神普路托斯的眼病便痊愈了。
进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庙治病的故事激发了英国画家沃特豪斯的灵感。
约翰·威廉·沃特豪斯生于意大利,后随父母移居英国伦敦,很快就显示出他的绘画天赋。入皇家艺术学院后,他成长迅速,能在每年夏季的展览会上展出他表现日常生活和古希腊神话题材的作品,并很快就成为前拉斐尔派的一员。
童年时代在意大利八年的生活,使沃特豪斯的心中对古希腊的神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875年和1888年他又去过意大利,更使他爱上了希腊神话,并从中吸取创作的灵感。在沃特豪斯的作品中,多数题材都取自名作家的作品和古希腊神话,如取材于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和《暴风雨》中的《奥菲莉亚》和《暴风雨中的米兰达》,取材于英国大诗人阿尔弗雷德·丁尼生诗篇《夏洛特小姐》的同名油画等。取材希腊神话的就更多了,如《潘多拉》《普绪克打开黄金盒》《唤醒阿多尼斯》《睡神和他的异母兄弟死神》《厄科和那喀索斯》等。此外,还有取材于荷马史诗的《佩内洛普和求婚者们》《尤利西斯与赛壬》,取材乔万尼·薄伽丘小说《十日谈》的《十日谈的故事》等。
约翰·威廉·沃特豪斯
沃特豪斯的绘画色彩鲜明艳丽,极具观赏性。《病孩进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庙》( A Sick Child brought into the Temple of Aesculapius )是沃特豪斯1877年的作品。
画作的背景是阿斯克勒庇俄斯神庙里神殿的一角,或神殿的前厅。橄榄树枝装饰的三脚茶几上熏烧着药草,香烟袅袅升起,散发出特异的幽香;右下角是款待来客的葡萄和菠萝等果品;特别是右上角阿斯克勒庇俄斯像的下段部分,整个气氛暗示了画的主题与古希腊神医有关,使人觉得像是进入神奇的境地。
画的中心是屈膝而坐的那个女孩,她稍稍下垂的呆滞目光,显示她因患病而感到一点点忧伤。和她形成对比的是她的健康活泼的弟弟,他虽然被抱在母亲膝前,仍然很是好动,而好奇地用手指指点点着什么。服装颇具古希腊特色的两位祭司,正在向病孩的母亲介绍或解说神医及其治病的神迹。左边站在病孩母亲后面的那个孩子,可能只是一个来看新奇的旁观者。看得出来,画面表现的是治病的前夕,即待天黑下来,祭司就会把病孩带进正殿,接受神医的祝福和治疗。全画幅的布局,洋溢着一种祥和的气氛,让人觉得治疗一定会有一个良好的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