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赏欧洲16—18世纪背景的剧作,如法国让·拉辛、比埃尔·高乃依的悲剧和莫里哀的喜剧,以及描写那个时代的歌剧或电影,常会看到那些王公贵族长长的卷发,有的一直披到肩下。看描写坐在中间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和他的儿子、他的孙子以及曾孙和家庭教师的名画,以及另一幅,沙皇彼得大帝会见路易十五,这么多人,个个都长发飘飘,十分突出。
其实,并不是他们的头发真的长得这么长,而是用他人的头发或马、羊、牦牛、水牛的毛制作出来的假发,一种比较短些,只及颈项,另一种叫佩鲁克假发(peruck),用长发制成,两侧常做卷曲波浪形,并梳拢至颈后。今人或许会觉得好生古怪、好不自在,但在当时,作为装饰品、乔装用品乃至职位的标志,被认为非常必要。没有地位的人或者穷人,竟然还没有戴假发的资格。在巴尔扎克的《高老头》(张冠尧译文)中,著名苦役逃犯伏脱冷总是戴一袭假发,目的就是要让他人以为他是一个有身份的人;直至被捕时,“便衣警察头头径直向他走去,迎头一掌,把他的假发击落,使他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一头红砖色的短发,显得既凶狠又狡猾,那副嘴脸配上全身的形象,仿佛在地狱之火照射下,毫发不差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不错,假发也不是17—18世纪才有。据学者考证,古代的叙利亚人、腓尼基人、希腊罗马人都有以假发为时髦的。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前43—17)在《爱的艺术》(戴望舒译文)中甚至写道,有的“女人呢,装着她刚买来的茸厚的头发走向前来,而且只要花几个钱,别人的头发就变了她们的了。而且她们是公然在海格力斯和缪斯们面前买假发也不害羞的”。罗马帝国衰亡后,戴假发的风气停滞了1000多年,直到16世纪,为了弥补脱发或改善外貌的需要,才又重新开始流行起来。
《彼得大帝会见路易十五》
假发开始流行,最初的一个因素是由于皇家的光顾。据说1562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患了天花,头发有些脱落,也有说是伊丽莎白没有脱发,只是头发有些灰白。女王这年可只有29岁呀,年纪轻轻的,为了掩饰,她开始戴假发。一副精心制作古罗马风格的赤褐色假发,和女王豪华的礼服及化妆,配合得十分贴切,使她得以保持青春。后来查理二世(1630—1685)也因为不到40岁就头发灰白,于1670年左右开始戴假发。在法国,路易十三国王(1601—1643)同样年纪很轻就过早地开始脱发,于是就从1624年起开始戴假发。他的长子和继承人路易十四(1638—1715)17岁时,可能因治疗梅毒而汞(水银)中毒,头发也开始稀薄,到22岁时就脱得更多了,很担心会影响自己的声誉。
戴假发的约瑟夫一世1705年的画像
试想对一个国王来说,脱发是格外让他感到尴尬的:国王历来都宣称自己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而一个脱顶的国王,公众会怎么看?会将他与“上帝的代表”这一无上光辉的形象联系起来吗?事实上,一个脱发的国王,往往会被认为是王族家系中的疯子,连要在王族中找一个新娘都会遇到困难,而且百姓们都相信脱发是患梅毒造成的,以致会起来反抗这个国王。为挽救自己的形象,路易十四在1655年秘密请来48位师傅,为他制作各种不同式样的假发。
梅毒被认为是哥伦布和他的船员们在发现新大陆后回到欧洲时传过来的。除遗传外,它一般都是通过性交传染的。该病最初传入欧洲后,传播得非常迅速、非常凶猛,受染的病人很多。伦敦著名的圣巴塞罗缪医院的外科医生威廉·克洛斯在1585年报道说,伦敦各个医院的病床远远不够医治梅毒病人的需要。
患者受梅毒的病原体侵入后,初期时,受染部位会有小、硬、无痛的肿块,下疳,即外生殖器部位的疳疮,最初不易觉察,但不久便破溃成溃疡。两个月后症状的特征是皮疹,尤其是黏膜以及骨、关节、眼、神经系统受损。医治梅毒的特效药胂凡纳明,即俗称“606”的,要等到300多年之后的1909年才由德国医学家保罗·埃尔利希发明出来。在这300年的时间里,起初,医生们都用愈创木,更多是汞,也就是水银外用、搽洗或熏蒸来医治。水银虽然对梅毒有一定的疗效,却不能根治梅毒,治好后还会复发;更糟的是水银治疗,往往会因为长期应用、水银用量过大而招致病人汞中毒,病人会像如今医治癌症的化疗,头发大量脱落。
尽管脱发有多种原因,如严重营养不良、心理压力过大,甚至有发育缺陷引起的先天性脱发等等。但是在梅毒流行的年代,梅毒病人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他人不会直接去问一个脱发的人为什么会脱发的,而立刻就很容易地从脱发直接联想到患有梅毒和水银治疗。于是,在公众的心目中,脱发往往意味着因为性混乱染上梅毒,脱发也被看成这一可耻行为的象征;相反地,有一头飘逸的长发,就成为正派和健康的标志。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1633—1703)是英国的一名行政长官,曾任海军大臣,同时还是国会议员,但他以日记作家而闻名。他从27岁至36岁期间所写的日记,共125万字,对王政复辟、查理二世加冕典礼、鼠疫的流行和伦敦大火等重大事件都有淋漓尽致的描写,被看作对当时的历史风尚和时代万象的真实记录。1664年,佩皮斯的兄弟托马斯因患梅毒去世。佩皮斯在3月14日的日记中曾这样写他的这个兄弟:“他如果还活着,他不会让人看他的头——它让我也感到极大的羞耻。”就是因为那时,脱发或者头发稀薄在他人面前都是非常丢脸的。于是,遮掩脱发的宽边帽、窄边帽、无檐帽、大盖帽等各种各样的帽子,都受到前所未有的青睐。最受追捧的当然是一年四季无论气候冷暖都适用的精心制作的假发。于是,先是王族,随后在贵族和上层中产阶级中,形成戴假发的时尚。在佩皮斯的日记里,就有数十处记载到戴假发的情况。
路易十四一家
其实,假发也不如想象的那么完美。且不说是否真的四季皆宜,就连认为戴上假发不会留虱子、使戴的人减少麻烦,也不是那么回事。但是在戴假发成为时尚之后,在关系到名誉的问题上,和麻烦相比,人们通常都会觉得还是假发更加重要。佩皮斯也曾碰到过这种麻烦,如他有一天的日记里这样说:“我曾去‘天鹅’剧场,在那里找原来为我制作假发的杰伐斯,他曾给我一副假发,但里面全是虱子,我看到它就不舒服,因此去他那里把它弄干净。”为了时尚和名誉,可以不顾麻烦和不便。就像今日的年轻女子,明知高跟鞋有多大的不便,甚至会伤及胫骨,也在所不惜。但是,尽管有这麻烦,为了迎合时尚,甚至瘟疫流行,许多人也不怕戴假发会被染上疾病,使佩皮斯感到难以理解。
1665年,伦敦发生著名的黑死病——鼠疫大瘟疫,至少死去10万人,占全市人口四分之一。佩皮斯在1665年9月3日的日记中说:1665年的一天,理发师给他理了发,他试图戴上他新买的假发,因为黑死病瘟疫的一年里,他一直担心,不敢戴这假发,怕是用瘟疫中死去的人的头发制作的。在这天的日记里他这样写道:
领主日。起床,穿上我的色彩艳丽、非常漂亮的丝绸外衣,并戴上我的新假发,从买下这好东西之后,我就不敢戴它,因为我买它的时候,威斯敏斯特区流行瘟疫(指黑死病)。奇怪的是,在瘟疫过去之后,戴假发会是一种时尚,因为已经没有人担心买了从哪个死于瘟疫的人头上剃下来的头发而受到传染。
时尚确是不易理解。它在人心中的力量有时甚至会不顾宗教的强大压力。英国内战(1642—1651)和战后时期议会中清教“圆颅党”得势时,这些剪短发或剃光头的清教派反对戴假发,一些清教徒牧师甚至不允许任何戴假发的人进教堂。但这一切都阻挡不了假发的流行。
几个世纪过去了,梅毒的致病菌经过一代代的传播,它的毒性也一代代地衰微下去,人们也就不再像以前那么恐惧了。随着1715年路易十四去世,“路易十四时代”的奢华之风低落,装腔作势的假发时尚也渐渐地不那么受到青睐。“法国大革命”把一个个戴假发的贵族送上断头台,假发的风尚从此也一蹶不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