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封疆大吏史上,有一位不畏权贵、铁面无私的传奇人物,他就是清雍、乾时期的直隶总督李卫。
李卫(1688—1738),字又玠,世居江南徐州丰县,寄籍江苏铜山(今徐州),十岁丧父,少好习武,并学习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李卫家道富足,以捐资而成为国子监生。康熙五十六年(1717),选为兵部员外郎。两年后,升迁为户部郎中。康熙六十一年(1722)冬,由怡亲王允祥举荐,被刚刚即位的雍正帝特授为副使,衔云南盐驿道的官职。雍正元年(1723)五月,抵达云南就职;不久又承命兼理云南铜厂事务。雍正二年(1724),擢升云南布政使,仍办理盐务兼管铜厂。雍正三年(1725),升任浙江巡抚,继而又受命兼理两浙盐政。雍正五年(1727),就地擢升为浙江总督兼管巡抚事与盐务。次年,又奉命兼理江苏七府五州的匪盗案件。雍正七年(1729),晋升为兵部尚书,不久加升太子少保。雍正十年(1732),暂代刑部尚书事务,几个月后移任直隶总督,并以总督之职节制直隶提督等官。乾隆元年(1736),兼管直隶河务。乾隆三年(1738)十月,因积劳成疾病逝于官署,享年五十一岁。按总督例赐祭葬,谥敏达。乾隆五年(1740),诏入直隶名宦祠及京师贤良祠,以供祭拜。
李卫作为一名以捐资入仕的汉臣,不仅在短短的几年内由捐纳出身的一介微员升至封疆大吏,而且成为深受雍正帝宠信的股肱之臣,这与李卫的为人是分不开的,其人不拘小节、勇于任事、毫不徇私,在各官任内对于吏治、民生、推行国家政令方面更是多有建树,是一位非常能干的好官,为雍正皇帝所赏识。雍正帝夸他“忠诚体国,实心任事”,他与鄂尔泰、田文镜齐名,是雍正朝著名的“模范”三督抚之一。这三个人中,鄂尔泰、田文镜是旗人,唯独李卫是汉人,但同样受到“宠眷”,这表明雍正皇帝和李卫有着密不可分的特殊关系,以及李卫独具的才能和胆识,并与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以及李卫自身的努力密不可分,同时也反映出雍正选才用人的特点与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