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五年(1727)十一月初五日,雍正皇帝特授李卫为浙江总督,整饬军政吏治并兼巡抚事,仍管盐政。在雍正朝,这个官只有李卫做过。
浙江总督官职例有变迁。顺治二年,设浙闽总督。顺治十八年,浙闽总督分置为浙江、福建二总督。康熙八年,又裁浙江总督。康熙二十六年复置浙闽总督。从此,康熙一朝再未单独设置浙江总督。雍正五年(1727),因“浙江吏治营伍俱须整顿,而浙闽总督驻扎闽省,未免隔越”,于是雍正帝为浙江巡抚李卫特设职位——授浙江总督兼管巡抚事,并且声明“此系因时制宜,随才任使,一时变通之政,并未永著为例也”。由上来看,浙江总督就是给李卫一个人而设。此时的李卫,刚刚四十出头,和田文镜、鄂尔泰老来才得志相比,可谓是皇恩浩荡了。
清代总督的辖区至少有两个省,多的有三四个省。浙江和福建为闽浙总督管辖,当时的闽浙总督就是李卫以前的上司——云贵总督高其倬。自从李卫任浙江总督以后,高其倬就变成福建总督,与李卫平起平坐。这个任命是专门为李卫量身定做的,李卫调离浙江后,浙江又重新和福建归闽浙总督管辖,可见雍正帝对李卫的眷顾与信任。
为李卫特设“浙江总督”职位,皇帝就是希望李卫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