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方法是按一定的规则,使用一定的符号,将发生的经济业务按会计科目进行整理、分类和登记会计账簿的一种技术方法。记账方法有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单式记账法主要用于表外账户的登记,复式记账法用于表内账户的登记。
记账方法
单式记账法是指对发生的经济业务,只在一个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金融企业在表外账户的登记中使用单式记账法。记账符号为“收入”和“付出”,即增加记收入,减少记付出。例如,金融企业柜面收到“委托收款凭证”时,登记表外账户“收到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的收入方,待款项收到并转入客户的存款账户时,一方面编制表内科目的会计分录,另一方面登记表外账户“收到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的付出方。
复式记账法以会计等式为依据,需要设置完整的账户体系,用于对金融企业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实物资产及全部权益的增减变化,以及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入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等额的登记,以便反映资金的来龙去脉。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对会计主体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进行总体试算平衡,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
复式记账法根据技术上的不同及记账符号的不同,可以分为借贷记账法、收付记账法和增减记账法。目前借贷记账法是世界通用的一种复式记账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在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中,对涉及表内科目增减变动的会计事项,采用借贷记账法进行记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根据复式记账原理,按照一定的记账规则,在账户中记录和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其理论依据为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其“借”和“贷”仅是一个符号,而不再具有其原来的中文含义。不同的账户设置会给予它们不同的经济含义。
金融企业采用借贷记账法,需要设置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类账户。各类账户一律左边为借方,右边为贷方。借方用来登记资产、费用(成本)的增加及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减少;贷方用来登记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的增加及资产和费用(成本)的减少。期末余额根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合计-本期减少合计”计算可得。资产类账户余额一般在借方,负债类账户余额一般在贷方;损益类账户在期末,将本期发生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因此一般没有余额。特别要说明的是资产负债共同类账户,在日常核算中其资产负债性质不确定,经常变化。在会计期末,其余额有时在借方,有时在贷方。若余额在借方,则该类账户表现为资产性质;若余额在贷方,则该类账户表现为负债性质。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金融企业发生的需要记账的经济业务,都要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对应关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而且记入借方账户的金额合计一定等于记入贷方账户的金额合计。
借贷记账法是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及会计等式的恒等关系,对账户记录进行试算平衡的。试算平衡包括发生额的平衡和余额的平衡。
(1)发生额的平衡。
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金融企业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从金额上来看,其记入借方的金额都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因此,一定期间内的所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就一定等于同期所有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合计,即所有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所有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的平衡。
金融企业在期末结出各账户的余额,若余额在借方,则表示该账户为资产类性质,若余额在贷方,则表示该账户为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类性质。根据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即可得出所有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等于所有账户的贷方余额合计的结论,即所有账户本期借方余额合计=所有账户本期贷方余额合计。
【例2-1】某商业银行某支行本日期初余额如表2-2所示。根据需要,该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等,在“贷款”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如“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逾期贷款”等。
表2-2 支行本日期初余额 单位:元
本日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支行开户单位甲企业签发现金支票,来支行支取现金26000元。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甲企业26000
贷:库存现金26000
(2)某支行开户单位乙企业,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一笔,并以该企业的办公楼作为抵押,贷款金额为180000元,期限为半年,年利率为5.22%,经批准予以发放。
借:贷款——抵押贷款——乙企业180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乙企业180000
(3)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计提应作为本期收入的利息收入89156.18元。
借:应收利息——××单位户89156.18
贷:利息收入——××类存款利息收入89156.18
(4)支行将库存现金120000元存入中国人民银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准备金存款户120000
贷:库存现金120000
(5)收到开户单位丙企业签发的转账支票,金额为36000元,丙企业要求将款项划给同样在本支行开户的甲企业。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丙企业36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甲企业36000
(6)开户单位甲企业归还流动资金贷款300000元(此为抵押贷款)。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甲企业300000
贷:贷款——抵押贷款——甲企业300000
假设该支行本日只发生以上业务,根据以上分录在账户中进行登记,并根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得出各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编制的试算平衡表如表2-3所示。
表2-3 试算平衡表
金融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为了适应经济管理的需要,要将一切经济业务在有关账户中进行登记,既要提供总括的核算资料,又要提供详细的核算资料。因此,金融企业日常使用的账户根据提供资料的详细程度不同,可以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也称一级账户)是按照总分类科目开设的账户,用来提供各种总括的核算资料,可以概括反映金融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要素的增减变动的情况和结果,例如“吸收存款”“贷款”等账户。但是,总分类账户不能提供更详细的核算资料,例如“吸收存款”账户不能反映具体是哪种类型的存款变动,以及是哪些客户存款的变动而引起该账户的变动。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科目设置的,用来提供详细核算资料的账户。例如,为了具体掌握客户存款的增减变动的情况,金融企业在“吸收存款”账户下按照存款的类型和客户的单位名称分别设置明细账(也称分户账),以此对总分类账户的资料进行必要的补充。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总分类账户对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起统驭作用,而明细分类账户则对其所隶属的总分类账户起补充作用。某一总分类账户的核算对象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核算对象是相同的。它们提供的核算资料相互补充。两者只有结合起来,才能既总括又详细地反映同一核算内容。因此,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必须平行登记。平行登记的要点具体包括同内容、同方向和同金额。
【例2-2】接【例2-1】。
假设【例2-1】中“吸收存款——活期存款”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如下。
甲企业:2000000元。
乙企业:1500000元。
丙企业:500000元。
合计:4000000元。
假设【例2-1】中“贷款——抵押贷款”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期初余额如下。
甲企业:3000000元。
乙企业:3000000元。
丙企业:300000元。
合计:6300000元。
根据【例2-1】中的会计分录进行明细账户的登记,并结出本日发生额及余额。编制“明细分类账户本日发生额及余额表”,见表2-4及表2-5。
表2-4 “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明细分类账户本日发生额及余额表 单位:元
表2-5“贷款——抵押贷款”明细分类账户本日发生额及余额表 单位:元
金融企业对表外科目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其记账符号为“收入”和“付出”。登记簿设收入、付出、余额三栏。当表外科目涉及的业务发生或增加时记收入,注销或减少时记付出,余额表示结存或尚未结清的事项。表外科目登记的金额一般为业务实际发生额或凭证票面金额。
【例2-3】某商业银行向大众集团公司发放抵押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半年,年利率为5.22%,采用利随本清方式。该公司以其自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品。该办公楼经过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其公允价值为300万元。该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一方面编制表内科目的会计分录,另一方面对抵押品也应在表外账户中进行登记,其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款——抵押贷款——大众集团公司2000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大众集团公司2000000
收入:代保管抵(质)押品——大众集团公司3000000
当大众集团公司到期归还贷款时,同样是在编制表内科目的会计分录的同时,登记表外账户。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大众集团公司2052200
贷:贷款——抵押贷款——大众集团公司2000000
应收利息——××类存款利息收入52200
付出:代保管抵(质)押品——大众集团公司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