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第3卷第6期《河海月刊》中《天津新堤》一文
1917年,华北地区发生历史罕见的大水灾。7月永定河决堤,淹没津郊周围农村。8月南运河决堤,天津南部、西部平原被灾。9月天津城亦成泽国,损失惨重。1921年第3卷第6期《河海月刊》中《天津新堤》一文,为该刊作者江泽译自英文报纸《华北明星报》,记述了灾后筑堤一事。
1918年3月,天津成立顺直水利委员会,由北洋政府原国务总理熊希龄负责水灾善后事宜、主持水利事务。当时因天津租界西南部尚多积水,构圯筑堤之事,犹难实行。委员会遂与天津警察厅长杨以德商议,决定在御河(南运河)、海河之间修筑一处临时堤防,以御洪水。工程从1918年6月12日兴工,8月初竣事。临时堤防起于御河南岸的直隶省第一监狱,止于海河西岸的小刘庄,全长23里,所护土地4.3万余亩,天津城区亦得保障。全堤耗资大洋10.0626万元,其中用于土工7.8389万元、迁坟1.1039万元、购地1.1198万元。因为临时堤防非长久之计,故所占土地除第一监狱附近土地为政府出资收购外,其余各处土地均为政府暂时借用。随着京杭大运河天津段申遗成功,筹建天津运河博物馆提上日程,运河历史资料的挖掘与整理愈加紧迫和重要。
1921年第3卷第6期《河海月刊》中的天津新堤位置略图
1918年8月,为防水患,顺直水利委员会在直隶省第一监狱至海河西岸的小刘庄之间修筑临时堤防,因大多土地均为政府暂时借用,而该堤数年未动,故而各地主不断向政府催取土地。
1921年春,顺直水利委员会遂决定修筑新堤。津门绅商闻讯后自行组织协助团体,推举李、严地绅为代表,多次与委员会磋商。最终确定,水闸工程归委员会兴筑,堤工则归绅商自办,限于伏汛以前新堤完工。
新堤起于日本租界靶档西之弯曲处,至津浦铁路支线之第四道房止,全长19.5里,堤顶宽12英尺、高20英尺,外坡二处,内坡一处。而自第一监狱至日本租界靶档西之弯曲处,其间计长5.5里,在原临时堤的基础上加高培厚,以保永久。除修筑新堤外,还分别在日本租界靶档附近、惠津河上(津浦铁路支线桥旁)和津浦支线旁之李集庄三地,修建三闸,尤以前两闸尤为重要。
第一闸为便利惠津河上船只航行而设。1921年5月11日开工,6月29日竣工,耗费8000元。该闸以混凝土为主,宽5.2米,高5米,长21.13米,闸墙底厚2米,顶厚70.5米。第二闸在惠津河过津浦支线处,5月28日起,至8月8日终,平均每日工人45名。闸有3孔,基础及闸底均为混凝土,闸墩和闸墙均用砖砌,闸墩之砖均用洋灰胶泥粘砌,地面以上的闸墙,前面用洋灰胶泥,后面用石灰胶泥,凡显露之处,均用机制第一号砖。耗洋7000元。闸墙长11.5米,底厚2.25米,顶厚6米,两座桥墩各厚1米,闸底连接铁路桥下19米。大水到来之即,此闸可用止南来之水。第三闸延至7月5日方兴工,8月5日完工,闸工情况与第二闸相似。闸宽4米,高5.2米,闸墙12.7米,闸底17.75米,闸墙底厚2.34米,顶厚75米。三闸之外,委员会还完成了垫塞多处铁路涵洞的工作。为确保工程质量,修筑新堤所有工程均在该会工程处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