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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与凌波解珮珰:清代衣饰

清朝是以满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机构,满族旗人的风俗习惯影响着中原地区。

清代纺织技术精良,几千年来世代相传的传统服制,由于满族贵族的“剃发易服”“十从十不从”“留头不留发”政策以及大量的屠杀汉民,造成了中国传统衣冠的消亡。

这种屠杀式的变革,是中国传统服制的又一次变态式的发展,是历史上“胡服骑射”“开放唐装”之后的第三次明显的突变。

1.衣饰的发展

清朝是我国衣饰史上改变最大的一个时代,衣饰文化上的满汉交融是这一时代的突出特征。

满族建立的清朝,也是入主中原后,保留原有衣饰传统最多的非汉族王朝。满族八旗衣饰随朝代的变更进入关内,满族的风俗习惯也影响了广大的中原地区。

清代服制的改变,从公服开始逐渐推向常服。

满人入关之初,汉人反满情绪高涨,以各种形式发泄反清情绪,抵御外族的入侵。因此,清初的统治者把是否接受满族服饰看成是否接受其统治的标志,以暴力手段强令推行“剃发易服”,按满族习俗要求全国男子更装;女子的更装是逐步实现的。

顺治元年(1644年)十月朝廷下令,命文官衣冠按明代服制,民装无规定。但到了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即规定全国男子剃发,留辫垂于脑后,限十天之内一律遵行,违者杀无赦。有许多男子不愿剃发,甚至不惜改扮女装。由于拒绝剃发而迫死的不计其数,而被逼无奈改扮女装的也为数不少。

摄政王多尔衮像

顺治四年(1647年)十一月,朝廷确定了官民服饰之制,但只限服色和使用材料,所服之式样仍无明确规定。顺治九年(1652年),钦定《服色肩舆条例》颁行,从此彻底废除了浓厚汉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要求男子穿瘦削的马蹄袖箭衣、紧袜、深筒靴,但官民服饰依律泾渭分明。

乾隆帝认为,只有承袭一套蕴含在衣冠制度中的政治理论,而不必是外观形式,方能传国长久。为此,乾隆帝亲自制定了清朝皇室贵胄和各级官员详细的冠服制度,并图示说明,让以后子孙也能“永守勿愆”。

这一时期,居住在城市和人口稠密地区的平民普遍服用旗装,但闭塞地方的平民仍然不服用马褂,也不戴红缨帽。即使一些留有发辫的男人,也将辫盘绕在头顶,再加戴一顶毡帽,外观上很难辨认出来。特别是清初时留辫很短小,就更不好分辨。

当时女子改装阻力更大。明装非但难以废除,反而大大吸引了满人,不少旗人还特意模仿汉装。尽管乾隆时期宫中一再降旨,禁止满人缠足,但异族女装的吸引力,使得不少满人违抗旨令的现象时有发生。

但最终,在政府的高压下,旗装还是以其用料节省、制作简便和穿戴方便,取代了古代传统的衣裙。

2.官服制度

清代官服制度,反映了清代社会政治制度的特点。清统治者是以骑射武力征服中原,要维持其少数统治多数的格局,巩固政权,就不能忘记根本,反映在服饰的典章制度中也是以“勿忘祖制”为戒。

清太宗皇太极崇德二年(1628年),就曾谕告诸王、贝勒:“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轻循汉人之俗,不亲弓矢,则武备何由而习乎?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嗣后凡出师、田猎,许服便服,其余悉令遵照国初定制,仍服朝衣。并欲使后世子孙勿轻变弃祖制。”(《清史稿·舆服志》)

作为载入史册的清代官服定制,则是乾隆皇帝所定。直至清末,官服制度再无大的变动。这是一套极为详备、具体的规章,不许僭越违制,只准“依制着装”。上自皇帝、后妃,下至文武官员以及进士、举人等,均得按品级穿戴。

(1)冠帽。

清代帝王、皇族及各级官员外出都要戴帽,这体现了满族的习俗。清代官员戴的帽子有礼帽、便帽之别。

礼帽即朝冠,俗称“大帽子”,根据不同场合,变化繁多。有用于祭祀庆典的朝冠、常朝礼见的吉服冠、燕居时的常服冠、出行时的行冠、雨时的雨冠等。

每种冠制都分冬、夏两种,冬天所戴之冠称暖帽,夏天所戴叫凉帽。暖帽一般是用毛皮、缎子或呢绒、毡子做成的圆形帽,四周卷起约二寸宽的帽檐,依天气冷暖分别镶以毛皮或呢绒。凉帽形如圆锥,无檐,俗称喇叭式。一般用竹、藤丝编织,有的还要挂上绫罗等高档面料,多用白色,也有用湖色、黄色等。

乾隆帝朝冠朝服像

皇帝朝冠也分冬、夏两式。冬天的暖帽用熏貂、黑狐。暖帽为圆形,帽顶穹起,帽檐反折向上;帽上缀红色帽纬,顶有三层,用四条金龙相承,饰有东珠、珍珠等。凉帽为玉草或藤竹丝编制而成,外裹黄色或白色绫罗,形如斗笠;帽前缀金佛,帽后缀舍林,也缀有红色帽纬,饰有东珠,帽顶与暖帽相同。

皇子、亲王、镇国公等的朝冠,形制与皇帝的大体相似,仅帽顶层数及东珠等饰物数目依品级递减而已。

皇帝的吉服冠,冬天用海龙、熏貂、紫貂,依不同时间戴用。帽上亦缀红色帽缨,帽顶是满花金座,上衔一颗大珍珠。夏天的凉帽仍用玉草或藤竹丝编制,红纱绸里,石青片金缘,帽顶同于冬天的吉服冠。

常服冠的不同处是帽为红绒结顶,俗称算盘结,不加梁,其余同于吉服冠。

行冠,冬季用黑狐或黑羊皮、青绒,其余如常服冠。夏天以织藤竹丝为帽,红纱里缘。上缀朱牦。帽顶及梁都是黄色,前面缀有一颗珍珠。

文武官员官帽品级的区别,一是在于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质料不同:以貂鼠为贵,其次为海獭,再次为狐,以下则无皮不可用;而更主要的是帽子顶端最高部分镂花金座上的顶珠,以及顶珠下的翎枝不同。这就是清代官员显示身份地位的“顶戴花翎”。

顶珠的质料、颜色依官员品级而不同。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红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砗磲,七品用素金;八品镂花阴纹,金顶无饰;九品镂花阳纹,金顶。

雍正八年(1730年),更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了宝石。至乾隆以后,这些冠顶的顶珠,基本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称作亮顶、涅顶——来代替了。如,称一品为亮红顶,二品为涅红顶,三品为亮蓝顶,四品为涅蓝顶,五品为亮白顶,六品为涅白顶。至于七品的素金顶,也被黄铜所顶替。至于一般的军士、差役以及下级军政人员都戴似斗笠而小的纬帽。

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用玉、翠或珐琅、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蓝翎、花翎之别。蓝翎是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花翎等级为低。花翎是带有“目晕(即羽毛上的圆斑)”的孔雀翎。“目晕”俗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为贵。

顺治十八年(1661年)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后来又规定:贝子戴三眼花翎;国公、和硕额驸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等均戴一眼花翎。

清代三品暖帽,插双眼花翎

妇女中的等级最高者自然是皇后、皇太后,以下还有亲王、郡王福晋,贝勒及镇国公、辅国公夫人,公主、郡主等皇族贵妇,以及品官夫人等,冠饰也都有所不同。

清代贵族妇女的冠饰还包括金约、耳环之类的饰物。

金约是用来束发的,戴在冠下,这也是清代贵族妇女特有的冠饰。金约是一个镂金圆箍,上面装饰云纹,并镶有东珠、珍珠、珊瑚、绿松石等。皇太后和皇后的金约,上缀青金石、绿松石、珍珠、珊珊等为垂挂物。

(2)袍服。

清代皇帝服饰有朝服、吉服、常服、行服等。

皇帝朝服也分为冬、夏二式。冬、夏朝服的区别主要在衣服的边缘,春、夏用缎,秋、冬用珍贵皮毛为缘饰。朝服的颜色以黄色为主,尤以明黄为贵。只有在祭祀天时用蓝色,朝日时用红色,夕月时用白色。

朝服的纹样主要为龙纹及十二章纹样。一般在正前、背后及两臂绣正龙各一条;腰帷绣行龙五条;襞积(折裥处)前后各绣团龙九条;裳绣正龙两条、行龙四条;披肩绣行龙两条;袖端绣正龙各一条。十二章纹样中的日、月、星辰、山、龙、华虫、黼、黻八章在衣上;其余四种藻、火、宗彝、粉米在裳上,并配用五色云纹。

一般所谓皇帝的“龙袍”属于吉服范畴,比朝服略次一等,多为平时穿着。穿龙袍时,必须戴吉服冠、束吉服带及挂朝珠。龙袍以明黄色为主,也可用金黄、杏黄等色。

清朝皇帝的龙袍,据文献记载,也绣有九条五爪龙。从实物来看,前后只有八条龙,与文字记载不符,缺一条龙。有人认为还有一条龙是皇帝本身。其实这条龙客观存在着,只是被绣在衣襟里面,一般不易看到。这样一来,每件龙袍实际即为九龙,而从正面或背面单独看时,所看见的都是五龙,与九五之数正好相吻合。

清代龙袍

另外,龙袍的下摆,斜向排列着许多弯曲的线条,名谓水脚。水脚之上,还有许多波浪翻滚的水浪,水浪之上,又立有山石宝物,俗称“海水江涯”,它除了表示绵延不断的吉祥含义之外,还有“一统山河”和“万世升平”的寓意。

蟒袍,也叫“花衣”。蟒与龙形近,但蟒衣上的蟒比龙少一爪,为四爪龙形。

蟒袍是官员的礼服袍。皇子、亲王等亲贵,以及一品至七品官员俱有蟒袍,以服色及蟒的多少分别等差。如皇子蟒袍为金黄色,亲王等为蓝色或石青色,皆绣九蟒。一品至七品官按品级绣八至五蟒,都不得用金黄色。八品以下无蟒。凡官员参加三大节、出师、告捷等大礼必须穿蟒袍。

庆亲王奕劻朝服照

清朝补服是清代主要的一种官服,也叫“补服”,其长度比袍短、比褂长,穿着的场所和时间也较多。凡补服都为石青色。

圆形补子为皇族亲贵所用,有以下几种样式:皇子绣五爪正面金龙四团,前后两肩各一团,间以五彩云纹;亲王绣五爪龙四团,前后为正龙,两肩为行龙;郡王绣有行龙四团(前后两肩各一);贝勒绣四爪正蟒二团(前后各一);贝子绣五爪行蟒二团(前后各一)。

方形补子为各级官员所用,是区分官职与品级的主要标志。

文官:一品绣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鸂鶒;八品绣鹌鹑;九品及未入流的绣练雀。

武官:一品绣麒麟;二品绣狮子;三品绣豹;四品绣虎;五品绣熊;六、七品绣彪;七品、八品绣犀牛;九品绣海马。

四、五品以上官员还项挂朝珠,用各种贵重珠宝、香木制成。朝珠无疑是源于佛教的数珠,它构成清代官服的又一特点。朝珠由108颗圆珠串成,上面还附有3串小珠,用细条贯串,挂在颈项间垂于胸前。

清代女子服装,有公服、礼服和常服。公服是自皇后至七品命妇规定的服制;礼服在民间指的是吉服或丧服。婚丧嫁娶及寿日的衣服,宫廷中是按命妇的品级规定的;常服形式多,变化服用也自由得多。

宫廷中上至皇太后,下至皇贵妃,其朝服朝褂的具体规定和配套的各种珠宝饰物在《大清会典》图卷中和《大清通礼》卷中都有记载,皇后、皇太后,亲王、郡王福晋,贝勒及镇国公、辅国公夫人,公主、郡主等皇族贵妇,以及品官夫人等命妇的冠服,与男服大体类似。

清代亲王团龙补服图样

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的朝服由朝冠、朝袍、朝褂、朝裙及朝珠等组成。

朝服以明黄色缎子制成,披领和袖均用石青,肩的上下均加缘。朝服也分冬夏两类,区别在于冬朝服要加貂缘。朝服的基本款式是由披领、护肩与服身组成。朝服上面绣有金龙、行龙、正龙以及八宝平水等图案绣文。皇太后和皇后的领约,以缕金铸之,以珍珠、绿松石、珊珊为饰。披领也绣龙纹。

末代皇后婉容大婚朝服照

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和嫔的冬朝裙,用片金加海龙缘,红织金寿字缎和石青行龙庄缎;夏朝裙用缎纱,图案与冬裙相同。

朝褂是穿在朝袍之外的服饰,其样式为对襟、无领、无袖,形似背心。皇太后、皇后、皇贵妃的朝褂,用石青色片金缘,以立龙、正龙和万福万寿为绣衣图案。领后垂明黄绦,饰以珠宝;也有以正龙、行龙或立龙和八宝平水为图案绣文。

乾隆皇后明黄缎绣五彩云金龙朝褂

皇太后和皇后着朝服时胸前挂有三盘朝珠,均为珍珠和珊珊等高档饰物制成;皇贵妃、贵妃和妃的朝珠,是用密珀为饰。这种朝珠共计108颗,分四部分,以3颗大珠间隔,每个部分27颗。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配有绿色绦,绦用明黄色,绣文为五谷丰登。

皇后常服样式,与满族贵妇服饰基本相同,圆领、大襟,衣领、衣袖及衣襟边缘,都饰有宽花边,只是图案有所不同。

皇子福晋的吉服褂色用石青有绣文;皇子福晋蟒袍用香色,通绣九蟒五爪;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的夫人所着补服随夫品级,补子的形制为方,清末品官的命妇有用圆形补底。

各种品级命妇补子的图案,均以绣蟒为装饰。无品级的夫人用天青色大褂,不用补子,红裙,衣袖口边镶绣可随意。而妾只能用粉红色和淡蓝色。清代命妇的凤冠(又名“珠冠”,因冠上以珠为主要装饰),霞帔、蟒袄没有规定。

清代还有一种黄马褂,属于皇帝的最高赏赐,是较受荣宠者的服装,有四种人才可以享用:

一是皇帝出巡时,所有扈从大臣,如御前大臣、内大臣、内廷王大臣、侍卫、仆长等皇帝的心腹之人,并可在帽顶后端插戴孔雀翎。这种黄马褂没有花纹,是取淡黄色(即明黄色;只有正黄旗官员为区别原有旗装用金黄色)纱或绸缎原料制作,又叫“职任褂子”,卸职之后便不可继续穿用。

二是竞技场上比武的优胜者、每年“行围”时猎获珍贵禽兽较多的大臣可以享用,称为“行围褂子”。服用这种黄马褂时文官用黑色纽襻,武将用黄色纽襻。奖励仪式结束后即需脱下。

三是勋臣及作战有功的高级武将和统兵的文官所获的赏赐,称为“武功褂子”。这种“黄马褂”最受朝廷重视,被赏赐者也视此为极大的荣耀。赏赐黄马褂也有“赏给黄马褂”与“赏穿黄马褂”之分。“赏给”是只限于赏赐的一件,“赏穿”则可按时自做服用,不限于赏赐的一件。

李鸿章访欧时身着黄马褂画像

四是朝廷特使、宣慰中外的官员可以被特赐。赐时必骑马绕紫禁城一圈,这种仪式在咸丰年间尤为盛行。

3.日常衣饰

清代的日常用衣规定严格,并受法律限制。当然由于它不受品级约束,因此相比之下服式种类较多,穿戴相对也随意得多。只是对奴仆、优伶、皂隶限制较多,不得使用丝、绢、纱、绫、缎、和罗等档次较高的原料制衣,也不得使用细皮、细毛和石青色原料制衣,不得随便使用珠、翠、金、银、宝石等贵重的装饰品,只能使用葛布、梭布、毛褐、茧、貉皮和羊皮等较粗质地的低级原料。

(1)男装。

清代的便帽,最常见的是瓜皮帽。所谓瓜皮帽,由六瓣缝合而成,上尖下宽,呈瓜棱形,圆顶,顶部有一红丝线或黑丝线编的结子。为区别前后,帽檐正中钉有一块明显的标志,叫作“帽正”。帽为软胎,可折叠放于怀中。

贵族富绅的帽正多用珍珠、翡翠、猫儿眼等名贵珠玉宝石做成,一般人就只能用银片、料器之类了。八旗子弟为凸显自己的身份,有的在帽顶的结上挂一缕一尺多长的红丝绳穗子,叫作“红缦”。到咸丰初年,“帽正”已为一般人所不取,为图方便,帽顶又作尖形。

一般市贩、农民所戴的毡帽,也沿袭前代式样。冬天人们多戴风帽,又称“观音兜”,因与观音菩萨所戴相似而得名。

清代一般男服有袍、褂、袄、衫、裤等,主要品种为长袍马褂。

长袍,又称旗袍,原是满族衣着中最具代表性的服装,最初出现在入关之前。清兵入关后,全国军民在必须“剃发易服”的命令下,汉族也迅速改变了原来宽袍大袖的衣式,代之以这种长袍。旗袍于是成为全国统一的服式,成为男女老少一年四季的服装,而后沿用于整个清代。

旗袍可以做成单、夹、皮、棉,以适应不同的气候。除黄色、青色外,深红、浅绿、酱紫、深蓝、深灰等都可作常服。

清代男式旗袍造型完整严谨,呈封闭式盒状体,因此形象肃穆庄重,清高不凡。

与长袍配套穿着的是马褂或坎肩。

马褂,是清代特有的一种较为流行的衣式。马褂罩于长袍之外,原是骑马时常穿的一种外褂,因便于骑马,故称“马褂”;因为穿这种衣服活动方便,行走快捷,所以又叫“得胜褂”;后又因它常穿在长袍的外面,所以叫“补褂”。

马褂的结构多是圆领,对襟、大襟、琵琶襟(缺襟)、人字褂;有长袖、短袖、大袖、窄袖的,都是平袖口。

马褂在嘉庆年间往往用如意镶衣缘作为装饰,后来渐渐普遍了起来。

随着其在社会上的流行,马褂很快发展出单、夹、纱、皮、棉等质地,成为男式便衣,士庶都可穿着。之后更逐渐演变为一种礼仪性的服装,是清朝男子四种常服——礼服、常服、雨服和行服之一,行服即指马褂。有清一代,男子不论身份,都可以马褂套在长袍之外,显得文雅大方。

清代普通家庭合照

坎肩,或叫马甲、背心,清代也很时兴。坎肩是由汉族的“半臂”演变而来,无领、无袖、对襟,穿脱方便,有的还套在长袍外面起装饰作用。

清代坎肩在用料、做工上十分讲究,式样变化也多。其中“巴图鲁(满语‘勇士’)”坎肩比较特殊,其式样如南方的“一字马甲”,在一字形的前襟上装有排扣,两边腋下也有纽扣。当时在京师八旗子弟中甚为流行。后来在它两边的袴褶处加上袖子,称作“鹰膀”。

清代服装的颜色比较丰富,民间除不准使用黄色、香色(介于黄、绿之间的颜色)外,朝廷限制不多。

清代男子,特别是贵族衣服上的佩饰比较烦琐,一个金银牌上垂挂着数十件小东西,如耳挖子、镊子、牙签;还有一些古代兵器的小模型,如戟、枪之类,佩挂饰物在清代已经形成风尚。

清代男子着便服时穿鞋,着公服时穿靴。靴多用黑缎制作,尖头。清制规定,只有官员着朝服才许用方头靴。

(2)女服。

清代妇女服饰中最为显著的是纽扣的作用。纽扣原来主要在礼服上使用,清代纽扣成为各种衣服上不可缺少的衣饰。纽扣最初只装饰在领子上,使自古以来的交领、盘领、直领等领一改而成了高领。原来脖子总露在外面,有了纽扣就可以不露了。

摄政王载沣长女韫媖旗装照

清代女装,汉、满族发展情况不一。

清代汉族妇女一般穿窄袖袄、衫、坎肩、裙、裤等。汉族妇女在康熙、雍正时期还保留明代款式,时兴小袖衣和长裙;乾隆以后,衣服渐肥渐短,袖口日宽,再加云肩,花样翻新无可抵挡;到晚清时都市妇女已去裙着裤,衣上镶花边、滚牙子,一衣之贵大都花在这上面。

满族妇女着“旗装”,梳旗髻(俗称两把头),穿“花盆底”旗鞋。至于后世流传的所谓旗袍,长期主要用于宫廷和王室。清代后期,旗袍也为汉族中的贵妇所仿用。

清初满族妇女与男人的装扮相差不多,不同之处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辫。满女不缠足不着裙,衣外坎肩与衫齐平,长衫之内有小衣,相当于汉女的兜肚,衣外之衣又称“乌龙”。清代妇女发饰分满汉二式。清朝初期还各自保留原有的形制,后来不断相互影响,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氅衣为清代的妇女服饰,与衬衣款式大同小异。衬衣为圆领、右衽、捻襟、直身、平袖、无开褉的长衣。氅衣则左右开衩开至腋下,开衩的顶端必饰有云头,且氅衣的纹样也更加华丽,边饰的镶滚更为讲究。大约在咸丰、同治期间,京城贵族妇女衣饰镶滚花边的道数越来越多,有“十八镶”之称。这种装饰风尚,一直到民国期间仍继续流行。

汉族妇女的缠足之风到了清代尤为盛行。汉族妇女以穿弓鞋为多。

满族妇女不缠足。穿旗装时所配的木底丝鞋极有特色。以木为底,鞋底极高,故称“高底鞋”,类似今日的高跟鞋,但“高跟”在鞋中部。一般高一二寸,以后有增至四五寸的,上下较宽,中间细圆,形似花盆,故名“花盆底”。踏地时印痕成马蹄形,故又称“马蹄底”。鞋面多为缎制,用刺绣绣有花样或穿珠作为装饰;鞋跟都用白细布裱蒙,鞋底涂白粉,富贵人家妇女还在鞋跟周围镶嵌宝石。这种鞋底极为坚固,往往鞋已破毁,而底仍可再用。

这种鞋新妇及年轻妇女穿着较多,一般小姑娘至十三四岁时开始用高底。清代后期,着长袍穿花盆底鞋,已成为清宫中的礼服。

满族妇女所穿的高底旗鞋

4.军服

清代的甲胄与前代均有所不同,虽也按上衣下裳分开,总的来说仍依传统形制,但其配置与满族旗装紧密相连。

清代一般的盔帽,无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

铠甲分甲衣和围裳。军中将领的服式是,上身甲衣以马褂为基本式样,衣身宽肥,袖端是马蹄袖,甲衣肩上设有左右两块用带联系的护肩,腋下有护腋,胸前后背各有一块金属护心镜,镜下前襟底边有一块梯形的护腹“前裆”,左边缝上同样的一块“左裆”。右侧不佩裆,留作佩弓箭囊等用。

清代八旗铠甲

军服的下身是“裳”,此“裳”由于不是筒形,而是左右两片,故用围穿形式,称为“围裳”。围裳分为左、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一块质料相同、绣有虎头的蔽膝。此外镶边还代表了八旗各自的标志。

这种八旗甲胄,用皮革制成。后来这种甲胄仅供大阅兵时穿用,平时则收藏起来。清代除满八旗外,在蒙古设蒙古八旗,在汉族设汉八旗,参加大阅兵的实为二十四旗。

士兵的戎服要简单得多。冠饰有暖帽、凉帽、头巾和毡帽等几种。上身穿对襟无领上袖短袍,下身穿中长宽口裤,上衣外面一般还要罩一件背心。背心上胸背各缝一个圆圈,圈内书写一个标志字样。步兵的标志是“兵”“队”“勇”字样,水兵的襟前缝“某船”等字样。清兵的足下以绑腿、鞋或短靴相配。

清代后期,当西方列强的大炮轰开清帝国的大门,开始疯狂瓜分中国时,清朝统治集团中出现了学习西方的“洋务派”,倡导按照西方军队的样式编练新军,这些新军的建制和训练、武器和装备、兵种和军服都参照欧洲各国,尽管新军军服仍然掺杂很多旧色戎服,但无疑是中国近代军服的开始。

旧式戎服从历史舞台上完全消失,则是在清朝被推翻以后。

清宫廷画家郎世宁《乾隆戎装像》

5.丧服

清代丧服可分两种:一种是后辈人为将逝的长者预制的“寿衣”;一种是在丧礼上人们的着装。官者服用“寿衣”是按品级穿戴,平民则用大褂。出席葬礼者要按照月份分别服生麻布、熟麻布、粗白布、细白布、麻冠、麻履、草履、素履等丧服。

在着丧服期间女人不得戴有色鲜花,不可涂抹脂粉,也不得穿丝绸衣服,不得使用鲜艳色彩,只准采用白、灰、黑、蓝几色。这些是丧礼的一般规定,根据地区习惯还另有不同。

南方比较遵守汉族的古礼,比如女人用粗衣时边缘不缝,腰下系麻裙,头上用一条麻布缝缀一侧,呈风帽形状,戴帽后布的两端一边长一边稍短。

北方则受满族丧俗影响较大,比如将白布纽结包在头上,在不缀边线的粗衣下面用白布包鞋,留有鞋跟,父辈留黑色跟,祖辈留红鞋跟,等等。 eJ6xJ4KGIgHfbyFFSFpOI4cDAToEswcrkIeQFaxM1iGrjDEWLsJQ71V1dMKGAR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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