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上,体育人力资源是指体育系统内外一切能够推动体育发展的具有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的人口总和。狭义上,体育人力资源是指体育系统内接受过体育专业培养教育、专门体育训练、能够推动体育发展的体育专业劳动者的总和。其中,劳动能力包括体育知识、经验、技术、战术、技能、智慧、管理思想、体质、体能、意志力和认识等因素。
体育人力资源包括现实体育人力资源、潜在体育人力资源和闲置体育人力资源。现实体育人力资源是指正在投入劳动过程,并对体育发展产生贡献的劳动者总和,比如一线运动员、教练员、在职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管理人员、裁判员、体育企业家、体育经纪人、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潜在体育人力资源是指由于某些原因,暂时不能直接参加特定的劳动,必须经过开发、管理等过程才能形成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总和,比如二、三级青少年运动员、就读体育专业的学生等。闲置体育人力资源是指“求业人口”或“待业人口”的劳动者,比如退役后等待安置的运动员、下岗后等待安置的体育师资、教练员、裁判员等。
人口、体育人口、体育人力资源和体育人才资源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人口是社会物质生活的必要条件,是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体育人口,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经常从事体育锻炼、健身娱乐,接受体育教育、参加运动训练和竞赛,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有密切关系的、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种社会群体。其基本特征是直接参与各种身体活动,即具有亲身体育实践,反映了人们对体育的参与程度及亲和程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体育指标。体育人才资源由体育人力资源衍生而来,是其中层次较高、较杰出、较优秀的那部分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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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判定体育人口的标准差异较大,我国体育人口的判定标准是符合多数居民实际情况的,具有现实可行性:
* 锻炼频度:每周身体活动频度3次(含3次)以上;
* 锻炼时间:每次身体活动时间30分钟以上;
* 锻炼强度:每次身体活动强度中等程度以上。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体育人口的发展呈现日益增加的趋势。体育人口中的主动体育人口、实质性体育人口和终身体育人口也呈增加的趋势。发展社会体育的重要任务就是增加体育人口、增加自觉参与、不间断参与和终身参与的高质量体育人口。
资料来源:百度官方网站,http://www.zhidao.baidu.com/question/2077844263206350748.html。
人口、体育人口、体育人力资源、体育人才的相互关系如图1-3所示。其中,人口是体育人口、体育人力资源、体育人才的自然基础;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体育人力资源的构成,但两者不是正比关系,只有当人口与体育劳动生产过程或财富创造过程相联系时才能说明体育人力资源的状况;只有与体育生产、体育劳动相联系时的体育人口才是体育人力资源,例如承担体育教学、训练、组织与管理等劳动性、生产性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就是体育人力资源。
图1-3 人口、体育人口、体育人力资源、体育人才的相互关系
体育人力资源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人力资源,除了具有能动性、两重性、时效性、社会性、持续性和再生性等普遍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性:
1.相对稀缺性
由于体育特别是竞技体育具有成材率低淘汰率高、风险大、回报率低、“早衰”等特点,从而本身造成了体育人力资源的稀缺。目前,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匮乏,几乎绝大多数项目都面临着“选才面窄”的突出问题,运动员选才仍集中于各级运动队和各级体校中,很少涉足人口基数庞大的普通中小学。全国已形成上下贯通的协会工作网络,建立了29个省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240余个地市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近1 100个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组织指导广大群众参加体育锻炼和科学健身的重要力量。截至2021年底,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已突破270万人。但是距离健康中国行动计划(2019—2030)中提出的到2030年每千人拥有2.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目标还有差距。我国体育经纪人数量不多,基本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和体育产业较为活跃的地区。国家体育总局《“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建立体育经纪人制度,目标到2025年我国体育产业从业人员将超过800万人。
小看板
2023年6月27日消息,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四条“加强乡村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指出:
(一)加强乡村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考核认定工作向回乡创业大学生、乡村体育教师等各类体育人才倾斜。建立乡村体育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领军人才和乡村体育骨干人才培养。开展体育专业院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体育人才下乡支教等专项活动,引导体育专门人才更好地在农村就业创业。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定期在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表彰中推选乡村体育工作先进典型,增强乡村体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乡村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以乡村体育教师为核心,科学有序推进乡村中小学体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配齐乡村体育教师,完善体育教师补充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支持聘请优秀退役运动员为兼职体育教师。组织开展体育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行动,在“优师计划”“特岗计划”“国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等政策中加大对农村体育教师的支持力度。引导支持地方体育非遗传承人走进学校讲授传统体育文化。
(三)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实施乡村体育后备力量“雏鹰计划”。扶持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在乡村学校的推广与普及。常态化组织开展乡村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健康意识和运动习惯。扶持乡村学校开设武术、舞龙舞狮、中国式摔跤、毽球、棋类等中华优秀传统体育项目课程。支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鼓励学校基于学生发展需求,利用校外体育资源开设中华优秀传统体育课程。
2.文化素质有待提升
长期以来,我国体育人才培养“围绕金牌转”,运动员往往“重武轻文”,国家体育总局近年来积极推动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并将运动员参赛资格与文化测试成绩挂钩。从2011年开始试点的青少年比赛赛前文化测试,2015年实现所有奥运会项目全覆盖。
3.运动时效性较短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过程有很强的时效性,青少年时期是速度、力量、耐力等各种素质的最佳提高期,一旦错过了时效性,运动训练对人体的效用就会大大减弱,甚至影响到成材后的持续发展。同时,不同的运动项目其成材的时效也不尽相同,比如体操、跳水、球类、田径等项目。运动年龄,亦称“运动寿命”,是从运动员开始从事运动训练至其达到并保持最好成绩的时间。部分世界优秀运动员其运动年龄一般可以在10~15年,我国运动员的运动年龄一般在3~16年。
4.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双结合
体育是一种以身体与智力活动为基本手段,根据人体生长发育、技能形成和机能提高等规律,达到促进全面发育、提高身体素质与全面教育水平、增强体质与提高运动能力、改善生活方式与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进行体育活动时,看起来好像只有肌肉在活动,其实身体的呼吸、血液循环等器官都在参加活动,并且都要由大脑皮层来指挥协调。承担着教学训练和竞赛任务的教练员和体育教师,要善于根据不同运动员和学生的特点,如体力、智力和个性心理特征,进行动作示范、指导、陪练、技战术制定等体力和脑力劳动。因此,体育人力资源的劳动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双结合。
对体育人力资源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为了更加科学地识别、选择、培养、发展和管理好体育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体育人力资源的效用。根据不同的视角,体育人力资源具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1.体育人力资源不同利用形态
根据体育人力资源的不同利用形态,可以将其划分为:可供体育人力资源、在用体育人力资源和潜在体育人力资源三种类型。
可供体育人力资源是指有就业愿望的体育人力资源或想就业的劳动适龄人口。在用体育人力资源是指已经就业的体育人力资源。潜在体育人力资源是指暂时不能直接参加特定劳动,必须经过培训、开发等过程才能形成劳动能力的体育人力资源。不同形态的体育人力资源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可供体育人力资源如失业、待业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通过教育、训练等培训发展活动可转化为在用体育人力资源;潜在体育人力资源也可通过教育、训练、培训等开发活动转化为可供体育人力资源或在用体育人力资源;在用体育人力资源也可能由于体育生产劳动技能的下降转变为潜在体育人力资源。
2.体育人力资源不同工作性质
根据体育人力资源的基本概念,并按照其属性可以划分为体育管理类、体育教育与科研类、竞技体育类和体育产业服务类四大类别八种类型(如图1-4所示)。
(1)管理型体育人力资源
管理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体育组织、社会团体中从事党、政事务的体育工作管理人员。管理型体育人力资源是体育管理中的主体,主要是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计划、决策、组织、督查、评估和创新,并协调体育领域内各系统、组织有序地开展工作,为体育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体育组织高效运行。比如体育行政管理人员,主要来源于各级体育行政机关、体育专业学校、体育教学组织的体育行政管理工作者。
图1-4 体育人力资源分类(不同工作性质)
(2)教育型体育人力资源
教育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在体育教育领域内具有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并直接或间接地从事育人工作的全部人口总和。体育教育人力资源主要来源于大、中、小学校的体育教师和体育专业学校的体育技术课教师、体育理论课教师及从事体育宣传、体育出版工作的体育工作者。教育型体育人力资源宣传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提高人们对体育的认识,传授体育理论知识和运动技术,使青少年掌握身体锻炼方法,提高其基本技能和运动技术,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是发展体育事业的基础力量。
(3)研究型体育人力资源
研究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指从事体育科学研究、体育科技开发、体育科学试验、体育科技保障、辅助人员。研究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从事体育基础性以及前沿性理论、技术性问题的研究与实验,探索与解决体育领域内的疑难问题。研究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来源于各级体育科学研究所的体育研究人员、体育情报人员、从事体育器材研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等体育院校的理论研究型教师等。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前沿力量,研究型体育人力资源是建设体育强国不可忽视且必须得到迅速发展的人才队伍。
(4)竞技型体育人力资源
竞技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在体育竞技领域内,专门从事运动训练和参加体育竞技比赛的体育人力资源。竞技型体育人力资源是以自身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技术创造优异运动成绩、争取比赛胜利,达到为集体为国家争取荣誉的目标,并以竞技水平的提高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其主要来源于各级专业运动队、专业和业余体育学校、业余训练组织和大中小学校训练队的运动员。
(5)训练型体育人力资源
训练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在竞技体育中,专职从事体育训练的教练员以及社会体育指导员。训练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向专业运动员、社会体育人员传授体育运动知识和技能,进行体育运动专项训练,提供体育技能水平。
其中,体育教练员是指在体育竞技领域内专门从事运动训练工作,培养运动员成长的专门体育人力资源。体育教练员依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探索和研究提高运动技术和运动成绩的方法途径,充分挖掘和改善运动员的生理机能,以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是发展竞技体育运动的主导力量。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凡符合条件,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者,均可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的规定,申请并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在取得当地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可以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分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
(6)执法型体育人力资源
执法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在竞技体育中专职从事体育竞赛执法的技术官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执法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围绕体育比赛开展工作,是体育竞技比赛的执法者,也是体育竞技比赛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力资源。
其中,裁判员是运动竞赛过程中,依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评定运动员(队)成绩、胜负和名次的人员。裁判员既是竞赛中的“执法人员”,又是竞赛进行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裁判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运动员技术、战术的发挥,也直接影响比赛的效果。裁判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①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无私,严肃认真,对所有运动员一视同仁。②精通本项比赛的规程和规则,善于把规则精神运用到比赛中去。了解本专项当今世界的技术、战术发展趋势,不断进行观念和知识的更新,以提高裁判水平。
(7)产业型体育人力资源
产业型体育人力资源是指在体育领域内专门或间接从事体育产业的规划与设计、生产与经营、销售与施工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产业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以体育为工作主题,以经营效益为目标,通过生产—经营—效益,最终达到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目标。
(8)服务型体育人力资源
服务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是指在体育领域内从事体育医疗、体育经纪、体育后勤保障等各类体育服务业的人员。服务型体育人力资源主要围绕体育领域开展各种有偿性服务。
其中,体育经纪人是指在体育领域中收取佣金,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凡符合条件,根据《体育经纪人管理办法》取得合法资格者均可成为体育经纪人。体育经纪人在取得国家或当地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可以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
体育经纪人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对体育比赛的经纪:①取得比赛代理权:与举办比赛的有关体育组织及地方组委会协商谈判,然后签订合同,明确电视转播权、现场广告等的登记与保护。②赛前策划: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转播的销售与分布;赛前形势分析预测等。③赛时实施:保证一切按计划实施,解决现场问题及电视直播比赛实况等。④赛后处理:做好赛事评估;赛后将有关文件和录像归档等。
对运动员的经纪:①取得代理权:寻找目标运动员;进行协商和谈判;签订委托合同等。②做好一揽子服务:为运动员寻找合适的俱乐部;为运动员寻找赞助商;为运动员管理财务、税收、投资等。
【知识链接】
* 竞技类运动员:根据运动水平的高低,可以划分为健将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少年级运动员。其中少年级和三级运动员为初级人力资源,二级和一级运动员为中级人力资源,健将级(包括国际健将级)运动员为高级人力资源。
* 教练员:体育教练员设初级、中级、高级,名称分别为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副高级)、国家级教练(正高级)。统一后的体育教练员职称,与原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的对应关系是:原三级、二级教练对应初级教练;原一级教练对应中级教练;原高级教练对应高级教练(副高级);原国家级教练对应国家级教练(正高级)。
* 体育教师:中小学体育教师职称分为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大学体育教师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其中大学的教授、副教授和中小学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为高级人力资源;大学的讲师和中小学的一级教师为中级人力资源;大学的助教和中小学的二级教师为初级人力资源。
* 体育科研人员:体育科研人员可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实习研究员。其中研究员和副研究员为高级人力资源,助理研究员为中级人力资源,实习研究员为初级人力资源。
* 体育裁判员:体育裁判员可分为国际级裁判、国家级裁判、一级裁判、二级裁判、三级裁判五个等级,获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国际级裁判员。其中国际级和国家级款判为高级人力资源,一级裁判员为中级人力资源,二级和三级裁判员为初级人力资源。
资料来源:国家体育总局网站,http://www.sport.gov.cn/n4/n207/n209/n23554520/c2361656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