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〇九号
总务科8501,10月13日到科
事由:广东救国大会宥电,为本会议决由各界抗日救国大会电闻照办由。
各省市党部、各机关、各报馆暨全国同胞公鉴:广东各界抵抗日本侵占东省民众大会于敬日成立,曾经电告,谅承鉴及。现以本会第二次议决,议由广东各界抗日救国大会名称,特电奉闻,希为照办。广东各界抗日救国大会宥印。
中华民国二十年十月九日午时
电务处李荫芳(印)呈 SmGHGXB15XbMCaeKqweqLvreQkqs+neRS2ZHXs96Li/jrIyU2CCDy2B55NyOBE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