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32.吉田伊三郎致李顿函(1932年6月21日)

副本

第60号

1932年6月21日,北平

主席先生:

谨参照本人13日第55号信函,随函附上关于“中国禁止土地租赁办法”和“中国沈阳当局压迫日本居民之事例”的报告译文(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的报告,我上述信函附件第2号清单中的第4、6项)。

主席先生,请接受我最崇高的敬意。

签名:吉田伊三郎
日本顾问

国联调查团主席李顿勋爵阁下 9AyyI37NcZ6V2ZvVdNFKtuLxY1s31MKgYTaqe+R1FmZok9ArOrTSOZJ9ktcGFhS5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