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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田村贞治郎致吉田伊三郎函 (1932年7月11日)

1932年7月11日,福州

大使先生:

欣闻您于6月21日已将我关于日货经纪人被谋杀的最新报告的副本转交给国联调查团主席。

我相信,你是想向调查团证明,抵制日货的恐怖主义,以及中国当局面对抗日运动时的无能为力。

这已不是我们第一次谴责这种袭击。

事实上,1928年济南事件后,恐怖政权就在福州大肆破坏。同年12月7日,福州下游马尾的中国商人邹行贵(Tsou hsing-kuêi),因代理销售日本福州光港商社(Kohkwando)的货物,被福州反日会成员绑架并枪杀。次日,他的尸体在马尾和福州之间的鼓山(Ku-shan)被发现。

袭击当晚,反日会在全城散发海报,标题是:“非流血而不能彻底驱逐日货”,并宣称枪杀是为了警告其他经营日货的中国商人。与此同时,我的前任西泽(Nishizawa)先生向省政府主席提出了强烈抗议。领事团一致同意以人道和国际贸易正义的名义镇压这一暴力行为,并面见省政府主席,要求他有效控制这些暴力行为,并逮捕这一可恶罪行的实施者。

然而,省当局声称这是反政府反党的一些不良分子犯下的罪行,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回应各国驻福州领事的要求,从而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了解到这一不幸的先例后,我在最近一次袭击发生的前几天,就提请省政府特别注意发生这种暴力行为的任何可能性。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再次记录了中国赤裸裸的反日行动,其残酷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大使先生,请接受我恭敬的保证。

签名:田村贞治郎(T.Tamura)
日本总领事

日本大使吉田先生 bRbzxVJznvxTpkaeHE1DHJs6wW2gB7tu6MRZGXt5ynIUaNPZR3B6+WSyfJ5TF6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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