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法》的规定看,立法主要是针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这几个层级(见图2-1),所以一般来讲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活动都可以称为立法活动。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中央文件看,也可以从立法主体角度将立法分为人大立法和政府立法。但是,如果我们将立法看作制度制定一部分,如规范性文件制定这类活动也可以称为立法类法律服务。从律师业务角度看,就应当不拘泥于法律层面规定,而是瞄准更为广泛的市场,只要是类似立法的制度制定活动,均可以视其为立法类法律服务的对象。
图2-1 法律位阶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