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的社会治理从政策治理逐步转向法治,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往“摸着石头过河”的社会发展方式,逐步要被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方式所取代。我们更多地需要通过法律来治理这个国家,治理这个社会。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就提出“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并在以往依法行政的基础上,重点强调了依规治党和法治社会建设,这就是国家发展的方向。立法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日益完善,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2035年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奠定基础。我们对依法治国的通俗理解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立法作为后续行为的先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起点,王安石《周公》一文中提到“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的利益。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理应顺应这个大势,参与到国家的制度建设中,以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提高立法质量、国家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从切身利益角度看,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服务的行业和领域,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需求需要表达。一些成功的公司的愿景都是成为行业规则的制定者,企业或者一些行业协会,都希望将自己的诉求表达在政府的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文件之中。虽然表达的渠道有很多,比如人大代表提案、政协提案等等,但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请这个领域法律的制定。律师参与立法,就有机会以法律人的方式代表业界表达一些需求。比如笔者曾经参与过一个行业协会提请制定国际标准的讨论,当时业界就表达中国在该领域的产能已经达到世界的70%以上,但世界范围内沿用的还是德国的标准,这显然与行业地位是不匹配,所以如果能够搞成这样一个标准,让中国标准走向世界,就是为产业发声、为行业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