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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立法风险评估和立法成本效益评估服务

(一)立法风险评估

立法风险评估是指在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由特定组织与人员依据专业知识,运用一定的方法,评估法律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评估各种措施所带来的影响,以便于立法者掌握充分的信息,做出理智的选择,从而发现并改正由于立法的有限性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开展风险评估的目的在于识别风险可能存在的类型、测算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范围、界定风险等级、明确风险承受能力、制定风险应对化解方案等等。在实践中,这一评估类似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在立法领域开展风险评估时间不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就提出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立法全过程。说明立法风险评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特别是跟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比如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就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判断措施是否得当。开展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律师,转行做这个应该比较容易,因为思路类似。但风险评估主要是对未来的预测,就像天气预报一样,只要是预测就不会那么准确。这个评估目前虽有开展,但仍停留在表面,深入研究的不多,需要慢慢从实践中摸索经验,多发现一些量化指标,来增加预测的准确性。

(二)立法成本效益评估

是指对立法的成本与效益进行估算或测算,比较效益与成本之间的差额即净收益,净收益的大小决定了立法备选方案的选择或者对实施后的立法是否需要修改或废止。有时成本效益也会结合着立法风险一起评估。政府或政府部门即便不委托第三方起草规章草案,但做成本效益评估、风险评估的时候,也可能考虑委托第三方来评估,以实现客观、公正。这类评估是阶段性的,不涉及立法全过程,会形成一个单独的业务点。 aqAMxFKpCNURTREr6iQbU5va80Q8rPAKQ3j6GnStbhFD6t8pkevgSM/l3Qh6Wu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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