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前评估,是指在启动立法程序前,对立法项目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和法规中主要制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法规实施的预期效果、社会影响等进行分析、评价,使立法机关可以据此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立法决策,力求从源头上排除影响立法质量的不利因素。立法前评估可以确保立法机关对法规是否该立、能否立好作出正确决策,对于降低立法成本,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天津市、山东省等地的人大较早在立法前按照“实践需要、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切实管用”要求,通过起草单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对拟立法规进行立法前评估,最大限度地“过滤”掉不合法、不合适的立法项目,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苏州等地也较早出台了立法前评估办法,规范前评估活动。相较于立法中和立法后的评估,立法前评估重点解决对某一事项是否需要立法、何时立法及如何立法等源头问题,对于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立法前评估概念提出之前,很多地方早就开展了立法的立项评估,也是通过评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筛选相关立法项目,但要求没有前评估那么细致。这两类业务都是律师可以协助人大、政府一起开展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完全有能力筛选出最成熟、最急迫需要进行立法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