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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话语视角的语言政策研究历史分期

近几十年来,社会生活的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媒体宣传、网络平台、政策辩论、咨询谈判等为代表的话语成为社会生活的“中介”。话语本身成为深入理解社会文化和政治互动的重要资源,而非单纯的内容载体(李亚等,2015)。同时,在后结构与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下,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经历了“话语转向”,使话语成为理解社会生活的核心。李宇明(2019)指出,“语言的真实存在状态是话语。话语功能语言学(话语分析)和互动语言学的兴起,推动着语言学的‘话语转向’”。

伴随话语理论的兴起,政策研究者逐渐认识到,政策是一项沟通实践,政策之争根植于定义、分类和解读,语言的论辩在政策过程中处于中心地位。布洛马特(Blommaert,1996)认为公众认可的政策文本是话语实践的副产品,凡在政策文本中出现的内容都会先在话语中呈现;语言政策在制定、传播和实施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说服,而不是依靠强制手段;任何对于政策问题的界定和陈述终归属于话语建构,话语实践贯穿语言政策的创制、传播、阐释、实施和评价过程。托尔夫森(Tollefson,2010)提出了未来语言规划应该关注的几个问题,其中包括“公共政治话语和大众媒体在语言政策进程中的作用,特别是政治领导人在塑造公众对语言问题的参与中的作用”;语言治理学派则呼吁聚焦大众的话语,解决大众语言运用中遇到或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其中心问题是大众的话语问题。

(一)话语阐释

尽管话语在语言政策的形成、传播和实施中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对其重要性的认识才逐渐清晰,因此这一阶段与结构主义范式并不完全重合。鲍尔(Ball,1993)指出,政策及其解释方式反映了不同立场之间的妥协,而这些妥协都是在话语框架内进行的。哈尔曼(Haarmann,1990)将话语应用于语言政策,提出了语言的“声望规划”。诺伊施图普尼( ,1994)将语言规划描述为一个管理过程,认为该过程从语言问题的话语建构开始,并以话语解决结束。

在话语阐释阶段,研究者认为语言规划是专业性的活动,规划目标是为了解决社会生活中真实存在的语言问题,从而推进国家建设和民族融合。因此,需要有理性的政策话语对此进行客观陈述和阐释。话语阐释是一种实证性话语叙事,通过逻辑推理来解释政策现象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语言政策话语阐释基于现象学和诠释学,关注政策文本结构和语用策略,通过对政策相关文本、口头论辩、媒体报道、历史事件等材料的分析,展示政策意义的构建过程。常用的方法有以克里斯蒂娃(Kristeva,1986)为代表的互文性分析法,以范戴克(van Dijk,2008)为代表的社会_认知话语分析法(socio-cognitive approach)和以沃达克(Wodak,2001)为代表的话语_历史分析法(discourse-historical approach)。

话语阐释的主要对象是宪章和法律条款、司法裁决、政治人物公开发表的声明、权威报纸的社论,以及政府赞助的研讨会和文化活动的主题内容。这些构成了有社会影响力的论述,为语言政策的大众理解提供了背景、佐证和澄清。

在不同的话语体系中,语言政策的阐释方式也不尽相同。常见的有安全话语(如语言污染、语言冲突、语言竞争、公民语言能力、国家语言能力)、生态话语(如语言多样性、语言濒危、语言保护、语言灭绝),正义话语(如语言平等、语言权利、语言人权)、经济话语(如语言资源、语言产业、语言消费、语言服务),等等,人们通过特定的话语体系来诠释语言政策的合理性并发现不足之处。

(二)话语批评

第二阶段是话语批评。与前一阶段相比,话语批评更多地涉及语言意识形态、权力和不平等问题,认识到语言政策并不中立,而是为了维护主流群体的利益,这些群体在语言规划中获得了事实上的优先地位。话语批评模式将语言规划定义为一个加剧教育和社会权力失衡的潜在霸权机制,关注语言政策对现有社会秩序的固化作用,重视语言政策带来的社会和文化资源的不平等分配。

话语批评阶段的研究有一些关键原则:第一,世界上不存在完全客观或没有利益驱动的语言政策,应该挑战主流话语,质疑那些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东西,揭示语言政策中的歧视、语言不平等、语言权利受损等问题;第二,应该展示话语如何受权力关系节制,考察研究者的立场、正义性和社会责任,为那些被边缘化的成员赋权,寻求针对语言权利的补偿措施。

话语批评吸收了政治学、传播学和人类学的相关概念,如权力、意识形态、合法性、霸权等。常用的方法有以福柯(Foucault)为代表的“权力话语”分析法、基于哈贝马斯(Habermas)交往行为理论的交际话语分析法,和以费尔克劳(Fairclough)为代表的批评话语分析法。

福柯重视被排斥和被压制的声音,但不关注实际的政策文本材料,而是将话语看成权力和知识的结合体,强调话语的“真理地位”是人为建构的;哈贝马斯从理性沟通角度对政策问题进行批判,强调政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和程序正义,主张通过理性沟通和话语论辩寻找公共生活中的共识;费尔克劳的批判话语分析是一种面向具体文本的研究方法,检测话语实践如何形成、重塑或更替现存的话语秩序。

然而,话语批评范式将一切话语看作权力和意识形态倾向,会导致用一两个概念遮挡住全部视野,将政策研究泛化为一种文化批评,看不到更大社会背景和不同群体诉求。由于社会主体的利益多元、认知多元和表达多元,每个人的诉求实际上只是个人对“权利”的认知。实际上,一些学者竭力主张的移民和少数民族家庭和个人的语言权利,有时并没有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这些人更看重的是“学习通用语的权利”,而不是“维护弱势语言的义务”。

另外,语言政策批评话语分析人士经常宣称某项语言政策反映了特定的语言意识形态,甚至指明是特定语言意识形态的产物,然而其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很难被证实的。实际上,只有当动机明显表现出偏执时,语言政策的意图才容易确定。

(三)话语互动

第三阶段是话语互动范式,认为话语可以建构社会关系、参与社会活动、再现社会事实(田海龙,2009),这一认识极大扩展了研究的视角,将语言政策的话语研究从批评视角转向了社会功能视角,从而可以聚焦语言政策实施过程中个体的能动性和多元话语的作用(田海龙,2021)。

话语互动范式认为语言政策不仅仅是自上而下的,“宏观”和“微观”的概念是相对的,开始关注本地化的微观语言规划,揭示语言政策再语境化(recontextualization)过程中的话语仲裁、话语抵制、话语援用与话语协商。

语言政策的再语境化是指政策从一个语境转换到另一个语境,其含义会因语境变化而产生重构,通过本地化策略启用一系列新的潜在解释。国家宏观政策只规定了大的原则,受众在诠释过程中会建构新的文本认知。在具体的政策实施环境中,决定做什么的选项范围会被缩小或改变。因此,政策效果无法简单地从文本中读出,而是各种利益之间博弈的结果。一项语言政策的意义是在一系列言语事件和言语情境的轨迹上呈现出来的,需要借助对社会话语的全方位考察才能了解政策的实际效应。

话语互动范式认为所有政策文本都将在新的背景下进行语境重构,其初始意义会得到扩展和增加,或被抑制和过滤,而社会认同、语言忠诚、语言意识形态和权力关系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歪曲甚至颠覆政策理念,影响社会的政策解读和改变个体的语言选择。这些因素在话语实践中大多有迹可循。

当然,话语互动不仅表现在语言政策实施过程中地方话语与宏观话语的互动上。在语言规划进程中,官方的语言规划部门会借助自己的话语权,对某些规范进行公开倡导,并通过议程设置,彰显某些语言理念和屏蔽另类观念,使得一些语言政策显性化、合法化;媒体则是政策话语博弈最集中的地方,也是塑造语言形象、改变社会思潮的重要话语平台;语言政策倡导者(advocate),特别是领域内的协会和专门的智库机构,都是语言理念的提出者、引领者和相关知识体系的建构者,也属于语言规划的主体(斯波斯基,2022)。上述这些机构主体的话语互动过程,充斥了语言政策的制定、传播、阐释和实施过程,构成了语言政策话语互动的重要内容。

(四)话语规划

第四阶段是话语规划。话语规划将前三种话语过程有机融合起来。在这一阶段,话语不仅仅代表一种意识形态或阐释世界的方式,它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机制,调节着语言的社会形象、地位、功能和选择。

澳大利亚学者楼必安可(Lo Bianco)最早提出了“话语规划”的概念。他呼吁将话语作为语言规划研究的主要对象,认为语言规划进程从根本上说是塑造、指导和影响人们语言观念的话语操作进程,其核心问题是确定哪些语言问题应受社会关注,哪些语言理念应写入政策文本之中,哪些意识形态应作为社会共识而传播,哪些语言观念被边缘化甚至屏蔽,哪些政策话语在本地化过程中落实为具体措施。楼必安可将话语规划定义为“机构和不同利益集团通过语言意识形态运作,对人们的语言行为和语言信仰产生影响的话语操作”(Lo Bianco,2005)。他特别指出,“要使语言规划理论重新焕发活力,就必须增加‘话语规划’这一类型,以充分解释以语言为关注对象的政策行动。显然,在那些存在竞争、冲突和争议的领域中,这一点最为明显”。(Lo Bianco,2004)

话语规划是对几十年来社会科学话语转向的回应,标志着话语正式成为语言规划学的研究对象。语言政策进程本质上是话语性的,因为政策的制定、维持和操控都是以进行言语互动和颁布政策文件的形式进行的(约翰逊,2016)。只不过传统的话语分析路径是将话语对象化处理,机械地将话语看作脱离了情境的、静态的实体,而话语规划路径是将话语情境化处理,将话语置于符号互动和话语_情境整体关系中考察,认为话语是动态的社会建构的产物。

话语规划最常见的做法是有意识地引导语言意识形态,有选择性地提升一些语言问题的社会关注程度,通过议程设置进行具体的政策建构,依靠媒体话语对语言问题进行解释,借助无数次的话语重复制造某种“社会共识”,等等。话语规划的要点是结合社会热点问题,把握介入时机,因势利导设置语言议题,通过“宣传—说服—对话”三部曲主动引导舆情,通过反复的洗脑,潜移默化中形成相对稳定的舆论态势,并通过话语压制和舆论诋毁,造成反对方的长期“失语”。

通过审查政策制定的话语,考察语言问题如何成为政策处理的问题,可以形成语言政策研究的话语路径。对语言说服力的考察并不新鲜,然而当说服聚焦于语言政策本身时,话语规划就变成了反身的、循环的——用于说服的语言被用来制定以语言为对象的政策,语言在这里既是手段,也是对象。话语规划反思的是“存在如何成为存在”,因为在话语规划中,被创制的政策预先蕴含了设计这项政策的价值选择,这种价值选择最明显地体现在语言意识形态中,而所有“意识”只有通过话语机制才能透视出来。

话语规划关注话语的生成、传播、援用和评估的全过程,尤其关注有关启动某项政策的公开辩论,因为话语常常先于政策出现。在话语规划中,研究对象从“所是”转向“所为”,涉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语言政策(动机)”和“如何形成这样的语言政策(机制)”。 EeMpnU59RgCeyQZQcm6uiaUQH65r2uvEL01gZQ+raNRh7CiZxAJ3GjbF2aiZgT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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