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也就是第三项妇女选举权议案流产一年后,我丈夫潘克赫斯特博士作为自由党候选人参加了伦敦的河滨选区罗瑟林的议会选举。我和他一起参加了竞选,尽我所能地演讲和拉票。潘克赫斯特博士是一位受欢迎的候选人,要不是自治运动领导人的反对,他无疑会被选上。巴涅尔
当政,他的既定政策是反对所有政府候选人。因此,尽管潘克赫斯特博士是地方自治的坚定支持者,但巴涅尔的势力却坚决反对他,他落败了。我记得我当时义愤填膺,但我丈夫向我指出,巴涅尔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凭借他的小党派,他永远不可能指望从敌对的多数人手中赢得地方自治,但通过不断的阻挠,他最终可以使政府精疲力竭,被迫让步。这是一项宝贵的政治经验,多年后我注定要将它付诸实践。
随后一年,我们住在伦敦,像往常一样,劳工问题和其他社会运动令我们充满兴趣。这一年,在布莱恩特和梅火柴厂工作的妇女的大罢工让人难忘。我满怀热忱地投入到这次罢工中,与姑娘们以及一些有名望的妇女一起工作,其中包括著名的安妮·贝桑特夫人。这次罢工成功了,姑娘们的工作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这是一个极度动荡不安的时代,劳工骚乱、罢工和闭厂接连不断。在这个时代,一种无比愚蠢的反动精神似乎控制了政府和当局。救世军、社会党、工会——实际上,所有举行户外集会的团体——都成了备受攻击的对象。为了抗议这一政策,伦敦成立了一个法律与自由联盟,并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举行了一场大规模自由言论集会,约翰·伯恩斯和坎宁安·格雷厄姆是主要发言人。我出席了这场集会,集会导致了警察和民众之间的血腥暴乱。特拉法尔加广场骚乱是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约翰·伯恩斯后来在政治上的显赫地位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它。约翰·伯恩斯和坎宁安·格雷厄姆都因在骚乱中发挥的作用而锒铛入狱,但他们也因此名声大噪,为英国男人言论自由权的巩固做出了很大贡献。而英国女人仍在争取这项权利。
1890年,我的最后一个孩子在伦敦出生。我有了一个由五个年幼孩子组成的家庭,于是有一段时间我在公共工作中不那么活跃了。安妮·贝桑特夫人从伦敦学校董事会退休后,有人请我作为空缺职位的人选,尽管我本来是喜欢这份工作的,但还是决定谢绝这一邀请。不过就在第二年,一个新的选举权协会——妇女选举权联盟成立了,我觉得我有责任加入它。联盟正在筹备一项新的选举权议案,其中的条款我不可能赞同,于是我和老朋友们联合起来,这些人包括雅各布·布莱特夫人、伦敦学校董事会成员沃尔斯坦霍尔姆·艾尔米夫人以及当时住在英国的斯坦顿·布拉奇夫人,努力取代潘克赫斯特博士起草的原始议案。事实上,这两项议案当年都没有提交议会。负责这项议案的霍尔丹先生(现在是勋爵)将他自己起草的一项议案提交了讨论。这确实是一项令人震惊的议案,其条款极度包容。它不仅赋予家庭中所有已婚和未婚的妇女选举权,而且使她们有资格担任英王统治下的所有职务。政府从未认真看待过这项议案,实际上,正如我们后来了解到的那样,它也从未打算这样做。我记得我和斯坦顿·布拉奇夫人一起去法院见霍尔丹先生,抗议他提出这么一项根本不可能通过的议案。
“这项议案,”霍尔丹说,“从头到尾都是为了未来。”
他们所有的妇女选举权议案都是为了未来,一个遥远到无法感知的未来。我们在1891年就开始明白这一点了。然而,只要有议案,我们就坚决支持。因此,我们向会员拉票,分发了大量的宣传资料,组织了集会并发表了演讲。我们不仅自己发表演讲,而且还说服友善的议员登上我们的讲台。其中一次集会在伦敦东区的一个激进俱乐部举行,霍尔丹先生和陪同他的一位年轻人发表了讲话。这位年轻人就是当时处于事业起步阶段的爱德华·格雷爵士,他为妇女选举权进行了有说服力的呼吁。这位爱德华·格雷爵士在后来的人生中竟然成为妇女选举权的激烈反对者,不必对这一点感到惊讶。我认识很多英国年轻人,他们是作为争取妇女选举权的演说者开始政治生涯的,后来却成为反对妇女选举权的人,或者成为背叛这项事业的“朋友”。这些年轻而有抱负的政治家必须以某种方式吸引人们的注意,而支持劳工或妇女选举权之类先进的事业似乎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捷径。
好吧,我们的演说和鼓动对霍尔丹先生那不可能通过的议案毫无帮助。它在一读之后就不再有进展了。
我们在伦敦住到1893年。这一年,我们回到了曼彻斯特的家,我又开始了选举权协会的工作。在我的建议下,会员们开始组织他们的第一次户外集会,我们一直在做这方面工作,最终我们成功地举办了一次盛大的集会,人群挤满了自由贸易大厅,挤不进去的人则挤到了附近一个较小的厅堂。这标志着在劳动人民中进行宣传运动的开始,这是我长期以来一直渴望实现的目标。
现在一个新的阶段开始了,当我回想起来时,这当属我职业生涯中一个十分有趣的阶段。我曾说过,我们自由党的领导人曾建议女性通过在市政部门中任职,尤其是那些无薪的职务,来证明她们适合担任议员。许多女性接受了这一建议,在监护人委员会、学校董事会和其他职位任职。我的孩子们现在已经足够大了,我可以把他们交给有能力的保姆照顾,我可以自由地加入前面提到的这些行列了。回到曼彻斯特一年后,我成为《济贫法》监护人委员会的候选人。几个星期前,我曾竞选学校董事会的一个席位,但没有成功。然而,这一次,我当选了,在投票中以极大优势领先。
为了方便美国读者理解,我来解释一下我们英国济贫法的运作情况。这项法律的职责是执行伊丽莎白女王的一项法令,这是这位英明而富有人道精神的君主所实施的最伟大的改革之一。伊丽莎白登基时,她发现英格兰,这个当代诗人笔下的“快活英格兰”,正处于令人震惊的贫困状态。饿殍遍野,在简陋的茅舍里,在大街上,在王宫门口。造成这一切苦难的原因是亨利八世统治时的宗教改革,以及英国教会脱离罗马。众所周知,亨利国王控制了教会的所有土地和修道院,并把它们奖励给那些支持他政策的贵族和宠臣。但是,新教贵族在接管教会财产的同时,并没有承担教会古老的责任,即安置过路人、提供施舍、护理病患、教育青年、照顾长幼。当修道士和修女被赶出修道院时,这些职责就没有人承担了。结果就是,在爱德华六世的短暂在位和玛丽女王的血腥统治之后,伊丽莎白接手了社会的无政府状态。
这位伟大的女王和伟大的女性意识到,社区理应对穷人和无助者负起责任,于是她促成了一项议案的通过,在教区设立公共机构来处理当地的贫困状况。《济贫法》监护人委员会会为穷人发放来自贫民救济税的钱,以及地方政府委员会批准的一些额外资金,其负责人是一位内阁大臣。约翰·伯恩斯先生是现任负责人。监护人委员会掌控着我们称为济贫院的机构。我相信,你们也有济贫院,但它们不像我们的济贫院这么无所不包,我们的济贫院集各种机构于一身。在我负责的这所济贫院里,我们有一所拥有900张床位的医院,一所有几百个孩子的学校,一个农场,以及许多作坊。
当我上任时,我发现我们乔尔顿区的法律执行得非常严苛。旧的委员会是由那些被称为“节税者”的人组成的。他们不是穷人的监护人,而是税收的监护人,而且,我很快就发现,他们连精明的税收监护人也算不上。比如说,尽管院中收容的人的伙食很差,但食物的浪费也显而易见。被收容者每天都得到一定分量的食物,面包占了很大的比重,几乎没有人吃完自己的那份。在农业部门,养猪是为了消耗这些多余的面包,由于猪吃不新鲜的面包长得不肥,所以在市场上卖的价格要比正常喂养的农场猪低得多。我建议,与其分发一整块面包,不如把面包切成片,涂上人造黄油,让每个人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委员会的其余成员反对这个办法,说我们的穷人把自己的权利看得比什么都重,会怀疑这样的创新是企图剥夺他们的部分口粮。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我们建议在做出改变之前先征求被收容者的意见。穷人们当然同意了,我们用省下来的面包加上牛奶和醋栗做了布丁,给济贫院里的老人吃。我发现这些老人坐在没有靠背的凳子或长椅上。他们没有隐私,没有财产,甚至连储物柜都没有。老妇人的长袍上没有口袋,所以她们不得不把所有可怜的小玩意揣在怀里。我上任后不久,我们就给老人们提供了舒适的温莎椅,并设法用各种方法让他们的生活还能过得去。
这些终究只是小恩小惠。但当我回想起我们为曼彻斯特济贫院的孩子们所做的一切时,我确实感到欣慰。我第一次去那里时,看到七八岁的小女孩跪在长长的走廊上擦洗着冰冷的石头,我十分震惊。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这些小女孩都穿着薄薄的棉质连衣裙,领低袖短。到了晚上,她们什么也不穿,因为她们认为睡衣对靠救济度日的穷人来说太讲究了。支气管炎在她们中间流行,但这一现况并没有让监护人想到去改变改变她们衣服的样式。这里有一所儿童学校,但教学质量很差。我第一次见到这些可怜又无辜的孩子时,他们已经够凄苦的了。在五年的时间里,我们为他们改变了这里的面貌。我们在乡下买了一块地,为孩子们建造了一个村舍式的家,我们还为他们建立了一所现代化的学校,配备了训练有素的教师。我们甚至为他们争取到了一座体育馆和一个泳池。可以说,我是这个委员会的建筑委员会中唯一的女性成员。
无论人们如何反对英国《济贫法》制度,我仍坚持认为,在这种制度下,济贫院的儿童不应被扣上贫困的污名。如果他们被当作贫民对待,他们当然会成为贫民,他们长大后也会是贫民,成为社会永久的负担;但如果他们仅仅被看作国家监护下的儿童,他们就会具有完全不同的性格。有钱人家的孩子不会因为被送进英国特有的免费公立学校而变成穷光蛋。然而,现在专门用来为中上层阶级男孩提供教育的学校,有许多是用为教育贫困男孩女孩而留下的遗产建立的。英国《济贫法》如果执行得当,就应该把上层阶级从穷人的孩子那里拿走的东西,即在自尊的基础上接受良好的教育,还给他们。
问题在于,正如我上任后很快意识到的那样,在现有的情况下,法律无法完成它原本打算做的所有事情,甚至儿童方面的工作都无法实现。我们必须制定新的法律,而且我很快意识到,在妇女获得选举权之前,我们永远不要指望实现这一点。我在委员会任职期间,以及此后的几年里,全国各地的女性监护人一直在徒劳地争取法律改革,以改善那些令妇女心碎的状况,但这显然对男性影响甚微。我曾谈到我看到的那些在济贫院擦洗地板的小女孩。还有其他人做这些可憎的劳动,引发了我最强烈的怜悯。我发现那所济贫院里有一些孕妇也在擦地板,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几乎一直做到她们的孩子降生。其中许多是未婚女性,非常年轻,只能算是女孩。这些可怜的母亲在分娩后获得允许,可在医院待上短短两周。然后她们必须作出选择:是留在济贫院靠擦洗和其他工作谋生——在这种情况下,她们要与孩子分开;还是离开济贫院。她们可以留下来做贫民,也可以离开——怀里抱着一两周大的婴儿离开,没有希望,没有家,没有钱,也没有地方可去。这些女孩后来怎么样了?她们那不幸的孩子后来怎么样了?这个问题是女性监护人要求改革《济贫法》一部分内容的基础。
这一部分讲的是被寄养在外的小孩,不是被济贫院寄养,而是被父母寄养,而这里说的父母几乎都是母亲。她们是来自济贫院的母亲这个阶层——大多数是年轻的女仆——轻率之人认为所有工作的女孩都是这种情况;这个阶层中出现的非婚生子女比其他阶层更多。那些可怜的小女仆,也许只能在晚上外出,她们的心智没有得到很好的陶冶,把生活的全部情感寄托在廉价小说中,很容易成为那些对她们别有企图之人的猎物。那些被送出去的婴儿主要就是由这些人来喂养的,而母亲们则要为她们的养育而买单。当然,这些婴儿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济贫法》监护人应该通过任命检查员拜访婴儿寄宿的家庭来保护他们。但是,根据法律,如果一个糟蹋了女孩的男人一次性付清20英镑(不到100美元),寄宿家庭就可以免受检查。只要抚养婴儿的人一次只带一个孩子,20英镑已经付清,检查员就不能检查房子。当然,这些婴儿的死亡速度简直快得可怕,往往20英镑还没花完,那些抚养婴儿的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招揽下一个受害者了。正如我所说的,多年来,妇女们一直试图对《济贫法》进行小小的改革,以覆盖和保护所有非婚生子女,并使任何有钱的恶棍无法因为一次性支付一笔钱就逃避将来对他的孩子的责任。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但总是失败,因为真正关心这件事的只有女人。
在成为《济贫法》监护人之前,我曾认为自己是一名妇女参政论者,但现在我开始认为,妇女手中的投票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迫切的需求。我确信,这些可怜而受不到保护的母亲和她们的孩子是我接受训练成为一名激进分子的强劲因素。实际上,我在济贫院接触到的所有女性都对这种训练做出了贡献。在我进入委员会不久,就发现进济贫院的那批老妇人在许多方面都比进济贫院的老男人更优秀。没人能忽视这一点。首先,她们更加勤奋。事实上,看到她们的勤奋和耐心,我很感动。这个地方的大部分工作,大部分的针线活,大部分保持房屋整洁和给被收容者提供衣物的事情,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妇人干的。我发现老头儿就不一样了。不要指望他们能干多少活。他们喜欢在挑麻絮的屋子里停下来,在那里他们可以抽烟;至于真正的工作,则没做多少。
我开始打听这些老妇人的情况。我发现她们中大多数并不是风流放荡的女人,也不是犯罪成性的女人,而是曾过着非常体面生活的女人,她们或是妻子和母亲,或是自食其力的单身女性。许多人都属于家庭佣工阶层,她们没有结婚,失去了工作,到了不可能再找到工作的年纪。这并不是她们自己的错,只是因为她们从来没有赚到足够的钱存起来。在英国,劳动妇女的平均工资每周不到两美元。靠这点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已经很困难了,当然也就不可能攒下钱。凡是对我国劳动妇女生活条件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她们中很少有人能指望存下足够的钱维持晚年生活。此外,一般的劳动妇女要养活的是别人而不是自己。她们怎么能存下钱呢?
我们的有些老妇人是已婚的。我发现,她们中许多人都是熟练工匠的遗孀,这些工匠本会从他们的工会获得津贴,但这些津贴已经随着男人一起灰飞烟灭了。这些妇女放弃了为自己工作的权利,全身心地为丈夫和孩子劳作,最终却身无分文。除了进济贫院,她们别无他法。她们中的许多人是曾在陆军或海军中服役之人的遗孀。男人们从政府那里领津贴,但这些津贴随着他们一起化为乌有了,所以这些女人也进了济贫院。
我希望将来我们不会在英国的济贫院里看到这么多体面的老妇人。我们现在有一部养老金法,允许老年妇女和老年男子每周领取5先令,这虽然不足以维持生计,但足以让穷人把他们年迈的妇女留在济贫院外,而不至于让自己和孩子挨饿。但当我还是《济贫法》监护人的时候,一个女人停止劳碌的生活后,除了让她变成靠救济度日者,根本没有别的办法。
我希望有篇幅告诉你们我在委员会期间目睹的其他女性的悲剧。在我们主要为身体健康的穷人和受抚养者服务的院外救济部门,我接触到一些拼命挣扎着保住自己家庭和家人的寡妇。法律允许这些女人获得某种非常不充分的救济,但对于她本人和一个孩子来说,除了济贫院,法律没有提供任何救济。根据这项法律,即便女人还有嗷嗷待哺的婴儿要养育,她也被看作与一个身体健全的男人别无二致。有人告诉我们,女人应该待在家里照顾孩子。我曾经对我的男同事们说了让他们大吃一惊的话:“当妇女拥有投票权时,她们就会发现母亲可以留在家里照顾孩子。是你们男人让这些母亲无法做到这一点。”
我确信,获得选举权的妇女至少会找到许多方法来缓解贫困的诅咒。与男性相比,女性在救济问题上,尤其是在预防极度贫困方面,有更务实的想法。每当我参加地区会议和济贫法联盟年度会议时,我都对这一点印象深刻。在我们的讨论中,女性表现得比男性更有能力,更有智慧。我记得我写过两篇文章,引发了大量的讨论。其中一篇是关于大失业时代监护人的职责的,我在文中指出,政府为男性保留了随时可用的就业机会。在我们的西北海岸,前滨受到不断冲刷。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提出填海造陆的讨论,但我从未听说过有人建议把填海造陆作为救济失业者的一种手段。
1898年,我丈夫去世,我遭受了无法弥补的损失。他去世得很突然,给我留下了照顾一大家孩子的沉重责任,其中最大的孩子只有17岁。我辞去了监护人委员会的职务,又几乎立即被任命为带薪的曼彻斯特出生和死亡登记员。在英格兰,我们有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员,但由于确定姓氏的法案中包含了“男性”字样,所以女性不能被任命为婚姻登记员。政府中这一部门的负责人是总登记官,办公室设在伦敦的萨默塞特宫,所有重要的统计数据都从这里产生,所有的记录都在这里存档。
作为出生和死亡登记员,我的职责是充当我所在地区的主要人口普查官员;我必须接受所有出生和死亡申报表,进行记录,并每季度将我的簿册送到总登记官办公室。我所在的地区是工人阶级聚居区,因此我设立了每周两次的晚间办公时间。看到这些女性对能够去找一个女登记员登记这件事感到如此高兴,真是令人感动。她们常常给我讲她们的故事,其中有些是可怕的故事,但所有故事都带着对贫困的耐心和毫无怨言的悲情。即使我先前曾在监护人委员会工作过,也还是感到震惊,因为我一次又一次地被提醒,世上对妇女和儿童就没有什么尊重。曾有13岁的小女孩来我的办公室为自己的宝宝做出生登记,这当然是私生子。在许多这样的案例中,我发现女孩的父亲或一些近亲要对她的状态负责。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让人无能为力。英国的性同意年龄是16岁,但男人每次都会声称他认为女孩已经超过16岁了。在我任职期间,一位非常年轻的母亲抛弃了她的私生子,结果那孩子死了。这个女孩因谋杀罪而受审,并被判处死刑。的确,后来她得到了减刑,但这个不幸的孩子却经历了可怕的审判,并被判“绞死”。从正义的角度来看,那个坏蛋——杀害婴儿的真正凶手压根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在此之后,我只需要再经历一次,只需要再接触一次我那个时代的生活和妇女的地位,就能让我确信,如果文明在未来要取得进步,就必须通过妇女的帮助,而这些妇女是摆脱政治桎梏的,是在社会上充分行使自己意志的。1900年,我受邀作为候选人参选曼彻斯特学校董事会。当时的学校都依照旧的法律管理,而学校董事会是非常活跃的机构。他们执行《初等教育法》,购买学校场地,建造校舍,雇用教师并支付工资。学校规范和课程是由隶属于中央政府的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当然,这很荒唐。一个伦敦的机构不可能满足英格兰偏远地区男孩和女孩的所有需求。但事实就是如此。
作为学校董事会的一员,我很快就发现,在教师方面,高年级别的工作人员和低年级别的工作人员处于完全相同的地位。也就是说,男性占据了全部优势。教师在学校董事会中有一名代表。当然,这位代表是一名男教师;当然,他也优先考虑男教师的利益。男教师的工资比女教师高得多,尽管许多女教师除了正常的课堂工作之外,还不得不教缝纫和家政学。她们没有因为额外的工作而得到额外的报酬。尽管有这种额外的负担,尽管获得的薪水较低,但我发现女性比男性更关心她们的工作,更关心孩子。那是一个冬天,曼彻斯特有很多贫困和失业的人。我发现女教师们用她们微薄的工资为贫困儿童提供定期的晚餐,并交出自己的时间来照顾他们,确保他们的营养跟上。她们只是对我说:“你看,这些小东西的情况太糟糕了,都没法学习功课了。我们必须喂饱他们,然后才能教他们。”
好吧,议会并没有看到女性比男性更关心学校和学生因而在教育方面应该拥有更多的权力,而是在1900年通过了一项法律,将英国的教育完全从女性手中夺走。这项法律完全废止了学校董事会,将学校的管理权交给了市政当局。某些团体曾为技术教育提供了一定的资助——曼彻斯特曾建立了一所宏伟的技术学院——现在这些团体完全控制了初等和中等教育。
这项法律确实规定,各团体应在教育委员会中至少选派一名女性。曼彻斯特增选了四名女性,在工党的强烈推荐下,我成为被选中的女性之一。在他们的迫切请求下,我被任命为技术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是这个委员会接纳的唯一女性。我了解到,被称为欧洲第二好的曼彻斯特技术学院,每年在技术培训上花费数千英镑,实际上却没有培训女性的经费。即使在她们很容易被录取的课程,比如烘焙和甜品制作班,女孩子也被拒之门外,因为男性工会反对让她们接受这种技术工作的教育。我很快就清晰地认识到,男性把女性视为社会中的仆从阶层,除非女性把自己从这个阶层中解脱出来,否则她们将一直处于这个阶层。在那些日子里,我多次问自己该怎么办。我加入了工党,以为通过它的议会可能会发生一些重要的事情,一些政治家不可能忽视的妇女选举权的要求。但什么也没有发生。
这些年来,我的女儿们一直在成长。她们终生都对妇女选举权感兴趣。在克丽斯特贝尔和西尔维亚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就曾哭着求人带她们去参加会议。我们在客厅开会时,她们以孩子的方式力所能及地帮助我们。随着她们长大,我们常常在一起谈论选举权,有时我甚至会被她们对运动成功前景那天真的信心吓到,她们认为这种前景是确信无疑的。有一天,克丽斯特贝尔的话吓了我一跳:“你们女人争取选举权有多久了?让我说,我一定要得到它。”
我反思了一下,争取选举权和得到选举权之间有什么区别吗?法国有句古老的谚语:“少时不明事理,老来力不从心。”
我突然想到,如果年长的选举权工作者能以某种方式与年轻、不知疲倦、足智多谋的妇女参政论者携手,这场运动可能会重焕新生,出现新的发展。从那以后,我和我的女儿们开始共同寻求一种方式,使年轻人和年长者能够找到新的方法,开辟新的道路。最终,我们以为我们找到了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