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是按凭证记账、算账、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故会计上的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和书面证明。会计凭证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原始凭证,它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以后取得或填制的,用以明确经济责任,记载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
原始凭证的种类繁多,归纳如下:
(1)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①外来原始凭证
它是指本单位与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供货单位的销售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取得的收据、银行托收承付回单、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存根联,以及银行办理各种结算业务时取得的结算凭证,等等。
②自制原始凭证
它是指由本单位业务经办人或部门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商品、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人员填制的收料单、产品验收单、领料单;各车间、各部门计算工资的工序工时流程卡、工资表;土石方工程的验方收方记录表,商业承包经销、代销计算表,等等。
(2)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手续和内容的不同,又可分为一次性凭证、累计凭证、记账编制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等四种。
①一次性凭证
一次性凭证是指记载一项经济业务时记载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填制手续是一次性完成的原始凭证。会计通常使用的是这类凭证,如:发货票、收据、收料单、领料单。外来原始凭证一般都是一次性凭证。
②累计凭证
累计凭证是指一定时期,连续记载不断重复发生的同类经济业务,填制手续是一张凭证中多次进行才能完成的原始凭证,如限额领料单就是一种典型的自制累计凭证。
③记账编制凭证
在企业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中,一般都是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由经办人填制并签章,但有些自制原始凭证,则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已经入账的结果,对某些特定事项进行归类整理而编制的。这些根据账簿记录而填制的原始凭证,称为记账编制凭证。
④汇总原始凭证
汇总原始凭证又称原始凭证汇总表。在实际工作中,为了集中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总括情况,并简化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往往将一定时期内若干记录同类性质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成一张或一册原始凭证,这种凭证称为汇总原始凭证。如收货汇总表、商品销货汇总表,发出材料汇总表、材料消耗汇总表、库存物资盘点表,工程预算和决算表,等等。
通过以上按不同标志对原始凭证的分类,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如“收据。”
(1)填制方法
原始凭证填制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①根据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直接填制。
②在经济业务完成之后,根据账簿记录的某项经济业务加以归类,整理而重新编制。
(2)原始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原始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它的填制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记录要真实: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经济业务,原始凭证上填制的日期、业务内容、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确保凭证内容真实可靠。
②内容要完整: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齐全,不得有任何遗漏,同时必须由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据实签字盖章,对凭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内容不齐备,则不能作为经济业务的合法证明,也不能填制会计记账凭证。
③书写要清楚:原始凭证上的文字和数字都要认真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易于辨认,不得任意涂改、刮擦或挖补。凭证填写发生错误,必须划线更正,即将写错的文字或数字用红线划掉,再将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写在画线部分的上方,并加盖经办人印章。
④格式要规范: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规范、填写支票必须使用碳素笔,规定需要复写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一次性复写清楚,不允许事后涂改,更不允许用圆珠笔只书写一联。凭证合计的小写金额前应加注币值符号,如“¥”“HK”“$”等。大写金额尾数是“分”的,后面不加写“整”字,其余一律在末尾加写“整”字,大写金额前还应加注币值单位,注明“人民币”“港元”“美元”等字样,而且币值单位与金额数字之间,以及金额各数之间不得留有空隙。
⑤填写要及时: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及时填制,不得拖延填制时间。
在特殊情况下,遗失原始凭证而又无法取得证明时,如丢失的火车票、飞机票、车票等,可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由单位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将书面说明代作原始凭证。
所谓会计的记账凭证,是指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归类、整理编制的会计分录凭证,它是登账簿的直接依据。
(1)按用途不同,可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
①专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是指分类反映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这种凭证按其经济内容的不同,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记(转)账凭证。
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是专门记录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有关的记账凭证。凡是与货币资金有关的账户,即:现收现付、银收银付都分别用这类凭证制作会计分录。并规定:收款凭证用红色,付款凭证用蓝色。格式如下:
记(转)账凭证简称转账凭证,则是指与货币资金无关的经济业务,即:债权债务的挂账或冲销,递延资产的分摊或转账,以及各类账户调整或更正等等,均用转账凭证制作会计分录。其格式如下:
通常也可用记转账凭的另一种格式;
②通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是指用来反映所有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为各类经济业务共同使用,因此也称标准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一般是指经济业务量少,账务处理单纯的小型企业或小商店等会计主体使用。其格式参见上表。
(2)按填制方式不同,可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①复式记账凭证
是将一项经济业务完整地填制在一张凭证上,即该。项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所有会计科目都在一张凭证中反映,上述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均属于复式记账凭证。
②单式记账凭证
单式记账凭证又称单项记账凭证,它是在一张记账凭证中只填写每笔会计分录中的一方科目,其对应科目只作参考,不据以记账。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记账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记账凭证”。这样,每笔会计分录至少要填制两张单式记账凭证,用编号联系起来,以便查对。由于一张凭证只填制一个会计科目,因此使用单式记账凭证便于汇总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发生额,进行分工记账。缺点是:填制工作量大,在一张凭证上反映不出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貌,不便于查账。目前多数企业不使用单式账凭证。
记账凭证按照规定的方法填制是便于登记账簿和查账。各种记账凭证,除严格按原始凭证为依据填制外,必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要严格将经济业务的内容,以简洁通俗的文字,概括记入“摘要”栏内。以便日后查阅凭证和登记账簿。这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十分必要的重要手段。
(2)要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按照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和每一笔经济业务所核算的具体内容,正确编制会计分录,从而确保核算口径一致,便于指标的综合汇总和分析对比。同时,也有助于根据正确的账户对应关系,了解有关经济业务的完成情况。
(3)不得把不同类型的经济业务合并填入一张记账凭证,做到账户对应关系清晰,防止填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和记账凭证。
(4)要在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以便核实记账凭证上所记录的业务内容,检查会计分录是否正确,更重要的是便于日后查阅原始凭证。如果根据一张原始凭证要填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则需要在未附原始凭证的另外那些记账凭证上注明:“根据××张,见(参见)第××号记账凭证。”凭证填制完毕后,要计算合计数,以检查借、贷两方的金额,和总账科目与明细账的金额是否平衡,没有填写金额的空格栏,要划上“/”斜线,说明当初制作凭证时此格无金额,不允许事后再填金额。
(5)现金凭证、银行凭证和转账凭证,要分类编写各自统一的编号,编号要连续,不得缺号、漏号。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写多张记账凭证,可用“分数编号法”,即“××1/4,××2/4,××3/4,××4/4。”以免全号凭证失散或丢失。
(6)若记账之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重新编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并将错误凭证作废撕毁,如果是记入账簿后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一是用红字重新按原凭证内容和相同的会计分录填制另一张,“红字凭证”会计上称“原方向冲销”。在摘要栏内注明:“注销某年某月某日第××号凭证”字样,二是用蓝(黑)字,按正确的会计分录“反冲”原笔业务,并注明:“更正×年×月×日凭证”。会计科目没有处理错误,只是数字写错,可以将正确的数字与错误数字的差额数重新按原方向另编制一张记凭证账凭证。总之记账凭证一经填写,就不能乱涂乱改或挖补,否则就是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和记账技术规则。
在出现以下经济业务时,要同时编制两套记账凭证。如①销售一批产品,现有一部分货款已收到,而另有一部分货款却欠付,这个时候,应该同时编制一套收款业务的收款凭证和一套挂账欠付的转账凭证;②业务人员领去一笔备用金,出差回来后报销一部分差旅费,同时又交回一笔余款,这时应该同时编制一套收款凭证和一套转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以及整个会计信息的质量,记账前必须由专人对已编制的记账凭证进行认真、严格地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相符,金额是否相同。
(2)凭证中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二级或明细科目是否与账簿一致(按规定会计科目是由国家财政部门设置不能随意更改、二级或明细科目可由本企业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但一经设置也不能随意更改);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无误。
(3)记账凭证中有关项目是否填列齐全,原始凭证和各种附件是否有对方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私章,本企业是否有“主管、验收、经手人”三人以上签字,记账凭证是否有“会计主管、记账、制单人”签字等。
在审核中若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要及时更正。原始凭证签字不全,要及时跟踪补签,发现有虚假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及时追究并上报相关领导处理。
(1)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从凭证的编制到归档,在财务内部各相关会计人员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途径,如下图所示:
当其各种原始凭证进入财务内部,就分流到各相关业务会计人员初审和编制记账凭证,经本人在“制单”处签字后,传会计主管复审;经本人在“主管会计”处签字后传出纳员或报销员收款或付款,同时在“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中登记后,传总账会计登记总账;经本人在“总账会计”处签字后,再传各相关会计人员登记入各自的明细分类账。
各种记账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不同,涉及的内部和人员不同,办理的经济业务手续也不尽一致。组织会计凭证传递,必须遵循内部牵制原则,力求做到及时反映,记录。会计凭证在传递过程中必须注意:
①一切会计凭证的传递和处理,必须在会计报告期内完成,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不得跨期,否则势必影响会计核算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②会计凭证在传递过程中,既要做到完备、严密,又要简便易行,凭证的签收,交接应当制定必要的制度,以便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与完整。
③应根据每种经济业务的特点,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恰当规定和便利传递途径和程序,要及时纠正过于繁琐的传递程序,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④要根据各个环节办理经济业务所必需的时间,合理规定凭证在各个环节停留的时间,以确保凭证的及时传递。
(2)会计凭证的管理
会计凭证是重要的经济资料和会计档案,即使在当今有先进的电算化手段,也无法代替人工立案归档工作。每个企业单位,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后,必须按规定的立卷归档制度,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以便日后查阅。
会计部门在记账后,应定期(每日每旬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加以分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折叠整齐,加具封面、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在封面上应写明企业名称,年度、月份、记账凭证种类,起讫日期,起止日期、起止号码,以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张数,并在封签处加盖装订人的骑缝章。如果是采用单式记账凭证的企业,应在整理装订凭证时,按凭证号码顺序还原会计分录的完整性,再装订成册,不得按科目归类装订。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一般会计凭证至少保存十年,重要凭证必须无限期保存,会计凭证保存期满要销毁时,必须开列清单,按照规定的手续报批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销毁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