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是中国现存最早的文字,甲骨文指的是刻在兽骨或者龟的腹甲上的文字。据历史记载,龟甲上面还有穿孔,是为了串联成册,也称为龟册。出土的甲骨文“书籍”称为“骨头书”,因出土地点在殷王朝的都城废址,又称为“殷墟文字”。
历史学家胡厚宣在《中国甲骨学史》(序)中说:“所谓甲骨文,乃商朝后半期殷代帝王利用龟甲兽骨进行占卜的时刻写的卜辞和少量记事文字。这种卜辞和记事文字,虽然严格地说并不是正式的历史记载,但是因为它的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又因为时代比较早,所以一直是研究我国古文字和古代史特别是研究商代历史最重要的直接史料。”
1899 年,王懿荣患病需一味名为“龙骨”的药材,龙骨上有类似汉字的刻纹,因此“龙骨”被王懿荣和刘鹗从各家药店买回来研究,后经王懿荣鉴定为文字。一开始,这些“龙骨”是河南安阳的农人在田间劳作时偶然发现并拿到药店去卖的,为了让骨头更容易卖出去,农人常将上面的字磨掉,使骨头更光滑。
甲骨文从 19 世纪 50 年代便有发现,但当时甲骨文的文物价值和学术意义却一直没被发现。1899 年之后,随着“龙骨”从一般药材向传世珍品转变,小屯村村民便开始大规模挖掘甲骨文,直到 1928 年“中央研究院”正式发掘殷墟为止,这便是甲骨学史上的“盗掘时期”。1900 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王懿荣自杀殉国,他所藏的甲骨流散,其中大部分被卖给了刘鹗。
1956 年起“国家十二年科学发展远景规划”将《甲骨文合集》的编纂列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于 1961 年正式开始编辑工作。到 1982 年,《甲骨文合集》共十三册全部出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学者全面整理、刊布甲骨文材料的丰硕成果。《甲骨文合集》著录甲骨四万一千九百五十六片,其收集资料的广泛性和丰富性可以说是前无古人,所收甲骨按先分期后分类的体例编纂。每期之内,按卜辞内容分四大类二十二小类。四大类是阶级和国家、社会生产、科学文化、其他。二十二小类分为奴隶与平民、奴隶主贵族、官吏、军队刑法、战争、方域、贡纳、农业、渔猎畜牧、手工业、商业交通、天文历法、气象、建筑、疾病、生育、鬼神崇拜、祭祀、吉凶梦幻、卜法、文字、其他。因此,可以说,只要具有研究价值的材料,都已被收入此书中。
已出土的甲骨文可分为占卜文和记事文。当帝王想与其祖先的灵魂联系时,就会通过占卜让灵魂进行传递,帝王向祖先提出问题和愿望或祈求神灵的帮助。一篇完整的卜辞大致分为四部分:序辞、命辞、占辞、验辞。其中序辞指占卜的时间和占卜人的名字,命辞指的是问题和期限,占辞是国王对卜兆的解释,验辞是记验事实与预卜的结果是否相同。
由于甲骨文质地坚硬,加工制作并非易事,加之古人所用刀具没有现代刀具锋利,形成这样的造型并且保留数千年不坏,可见先人的智慧对今天的我们来说仍具有可取之处,特别是其对印章和雕版印刷的影响非常大。
青铜器主要是铜和锡的合金,其盛行时代主要是商周秦汉,而周代的青铜器最多。青铜器上面的铭文称为金文,我国先秦时代称铜为金。文字在青铜器上并没有固定的部位,无论什么形状,或圆或方,或三足或四脚,铭文大多铸于青铜器的内部,其中字数较多的铭文多见于面积宽大的鼎、盘、簋等器物。由于金文的载体是青铜器,所以一个带铭文的青铜器就是一“金”文书。它虽然无法装订,但现在可以放在博物馆中供人们阅读。
青铜器的种类名称有很多,大致可分为:
(1)礼器。统称为尊彝或彝器,主要用于宗庙祭祀及随葬。还可为诸侯旅行奠告之用(诸侯出行,每舍必奠告,而古代宗庙器物不得携出,因此另有行器)。具体的器物包括鼎、鬲、簋、簠、卣、爵、觥、角、勺、豆、盘、缶、鉴等。
(2)乐器。乐器既可用于祭祀,也可用于宴飨、随葬,还可用于征战,有金属和非金属之分。而这里所谓金属乐器亦指青铜器,有钟、钲、铎、鼓、铙等。
(3)兵器。主要有矛、戈、剑、钺、刀、镞、弩机等。
(4)农器。有锄、镰、犁等。
(5)度量衡。度主要有各个朝代自己设定的尺;量主要是秦统一天下后用来量容积的容器,有金量、陶量;衡指的是天平,后演变为秤。
(6)钱币。主要有布、刀、圆币等。
(7)符玺。符,诏符,发兵用,分为两半,如虎符、鹰符。文字有金错、银错、刻凿。玺,印章,古代用于封检取信。
(8)日用器。常见的有铜镜、灯。出土的铜镜有商周时期的,但无铭文。现存的主要是汉代的铜镜,有铭文。
石头具有大而重、较难弃毁的特点,因此是一种很好的记录材料,在石头上记载生活中的各类事件也逐渐成为一种潮流。李致忠在《中国古代书籍史》中说:“这类文字记载虽然仍不同于后世书籍的形式和内容,但也同样具备甲骨文和青铜器铭文的记事性质,所以也应当视为书籍的初期形式之一。”
石刻文字可以分为碣、摩崖、碑。
(1)碣。《说文》:“碣,特立之石。”就是指高高的柱子,上小下大,形状处在方和圆之间。秦始皇琅琊台刻石,阮元在《山左金石志》中云:“石高工部营造尺丈五尺,下宽六尺,中宽五尺,上半宽三尺,顶宽二尺三寸,南北厚二尺五寸。”大约在魏晋之后就被碑取代。现存较早的是石鼓文,石鼓虽然较低,但仍是石柱,属于碣,共十鼓,各刻四言诗一首,字体是秦统一文字之前的大篆,咏秦国君游猎之事,又称“猎碣”。
(2)摩崖。刻于悬崖之上,亦是天然之石。摩崖刻石简单速成,所以于名山崖壁之处可见,泰山的石经峪《金刚经》,属于大摩崖刻石,极负盛名,其书法隶楷参半。
(3)碑。碑起于周朝,西汉开始有碑刻文字,但极少。东汉忽然兴起,现在所说的汉碑,一般指的就是东汉碑。碑正面叫阳,刻碑文;背面叫阴,左右叫侧,碑阴、碑侧刻题名;首叫额,刻标题;座叫趺。也有阴阳面各刻一文的,有阳面刻不完接到阴面的。最高的碑是明永乐皇帝为洪武皇帝凿刻的纪功碑(碑身 49.4 米,全长约 90 米)。碑多用于丧葬,也可用于纪功纪事,表彰功德,还可以记录修桥、修路、建庙、修观等事。从唐代开始,还有进士题名碑。古人还将重要的经文刻于石碑,作标准本。如汉熹平石经、魏三体石经、唐开成石经等。佛经刻石中最著名的是房山石经,现留存于北京房山县(现房山区)大房山云居寺。从隋代到康熙三十年陆续刻成,历时千年之久,刻石 15000 余块,包括佛经1000 余部,3400 余卷。
竹被劈成长而窄的竹片,叫竹简;木被劈成长而窄的木片,叫木简,也可以做成较宽的木板,叫方版或牍。在甲骨文中已经发现了“册”“典”,“册”是指把竹简、木简变连成册的象形文字,“典”是会意字,表示典藏的意思,也表示典册。人们认为,我国书籍装帧的正规形态是从简册开始的,这种流行于公元前 5 世纪至公元 3 世纪的简册,材质为竹片或木片,表现方式为手抄。《尚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这说明简册可能在殷商时期就产生了。
战国竹简大批出土的一次详细记录是在西晋武帝时期。“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年。……大凡七十五篇,……漆书皆科斗字。初,发冢者烧策照取宝物,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武帝以其书付秘书校对缀次第,寻考指归,而以今文写之。皙(束皙)在著作,得观竹书,随凝分释,皆有义证。”(《晋书》卷五十一《束皙传》)出土竹书有《纪年》《周易》《穆天子传》《周书》等,唯《穆天子传》流传至今。
简的长度是有讲究的,根据王国维的《简牍检署考》,汉代有二尺四寸、一尺二寸、八寸、六寸等规格。《孝经钩命诀》:“《春秋》,二尺四寸书之。《孝经》,一尺二寸书之。”郑玄《论语序》云:“书以八寸策。”据此,《春秋》《孝经》《论语》就划分为三个档次。根据记载可知:二尺四寸之简写经,一尺二寸之简写传,八寸之简写记。《春秋》是经,用二尺四寸简。《孝经》为传,用一尺二寸简。《论语》为记,用八寸简。汉代的八寸相当于周代的一尺,即《论衡》所云“周以八寸为尺”,所以八寸简所写之书又称“尺籍”。
另有六寸之简,用作符信,也就是通行证。《说文》:“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以前,农村染布行业到各村串户,收取白布,为顾客染出一定花色,以竹签刻上两三个套圈式的花纹,纵剖成两半,一半系于布上,一半交顾客收存,交布之日,以两半竹签相合,为取布凭信,即符信。
从出土实物来看,1959 年甘肃省博物馆于武威磨嘴子 6 号汉墓中掘出 480 枚完整简牍,内有《仪礼》甲本木简七篇 398 枚,简长 55.5 ~ 56 厘米,约为汉尺的二尺四寸,证实经典用二尺四寸是可信的。当然出土简册的尺寸也有变通,并非一样整齐。西北敦煌、居延出土的汉简多是木简,因为当地不产竹子。书写材料也是就地取材加工而成。《史记·滑稽列传·东方朔传》:“至公车上书,凡用三千奏牍。”根据《论衡》,这指的是板牍。
写信用的也是板牍,这种板牍一般一尺长,所以叫“尺牍”,后来尺牍就成了信的代称。信写好了后,要封起来,就会用另一块板盖上,这块板就叫“检”,检上面有细槽,首先可以用绳子捆扎起来,然后在检的中间即方槽处打绳结,最后在绳结上涂上封泥,泥上盖章,如此便无法拆开看了。这种加盖、系绳、施泥、钤印的工作就叫“封”,所以信的单位也是“封”。检上面可以写收信人姓名等。
木简的加工过程就是破板刮削的过程。而竹简破成竹条后,还要把简面刮平(简面一般指竹黄一面),再用火烤干,这道工艺叫作“杀青”。刘向《别录》:“新竹有汁,善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以火炙简,令汗去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曰汗简。”在遇到笔误时,可用刀刮去错字,重新书写。“刀”和“笔”在书写时要配合使用,于是有“刀笔”一词。现在人们拿“杀青”比喻著作的完成,或者一部作品拍完后也称为“杀青”,大约是源于此。
由于竹木简的宽度十分狭窄,通常只书写一行于竹木简的正面。古书中记载以及近代出土的写两行或两行以上的字的简,是公牍而不是书籍的制度。至于每简所写字数多少,视简的长短和写字的大小而定,少的只有八个字,多则八十余字。
简写完之后需要编连成书,具体有两种方式:其一,在简牍的上端横穿一孔,再用绳贯穿。由于不能舒卷,只能平放,这种方法适用于编策和公牍。其二,先将书绳两道连接,将最初一简置于二绳之间,打一实结。复置第二简于结绳的左旁,将二绳上下交结,像编竹帘的编法,以下照此类推,至书篇最末的一简为止,然后再打一实结,以使牢固。收验的方法是以最末的一简为轴,字向里卷,卷成卷轴形,为了防止简上下移动、脱落,往往在编绳经过的地方,于简的边缘刻削一极小的三角形契口,以使简能固定。书绳,一般用的是细麻绳,王室贵族多用有颜色的丝绳,士大夫阶层则用韦。“韦是牛的较柔软的内腹皮……编绳一般用两道,但遇长简也有用四道、五道的,端视简的长短而定。”(昌彼得《中国书的渊源》)
从已发现的古简书写字体来看,楚简均为篆书,秦简以隶书为主,汉简虽然篆隶兼有,但仍然以隶书为主。这些书体在书法源流上占重要位置。这里以汉代隶书为例,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竹简上的汉隶,从字形和笔法分析,好似非一人独写,但风格却一致,结体仍保留着篆体的纵式。在用笔上,横画落笔逆峰顿按,运行时逐渐上提,收笔不回峰,形成头粗尾细的模式,与出土的战国简牍墨迹所普遍使用的笔法接近。1973 年河北定县(现定州市)八角廊四十号汉墓出土的大批古籍,墓主为中山怀王刘修。这批古书都是用工整匀称的隶书缮写的,用笔逆入平出,主笔皆蚕头雁尾,中间稍提笔收束,结构宽厚,重心安稳,形态舒和。与东汉中晚期碑刻《乙瑛碑》《张景碑》《元孙残石》等用笔结构极为相似,已经完全摆脱了篆书笔意。汉简也有草书书写的,但大多数仍是隶书和草书夹杂着写的,在此不过多赘述。
从篆书到隶书的转变,在文字的发展史上是一次革命,也是进步。从简册书的文字来看,初期篆意较浓,除了部分较为工整外,多数追求简易速成,草率急就,从而展现一种自然、大方、粗犷、严谨的古拙风韵。总而言之,简册书的书法艺术,为后来的魏晋时期书法艺术和书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简是古书的基本单位,相当于现代书籍的一页。一篇简册书写完后,整篇文章常连简为册,依次以书绳编为一体。上品用皮编,下品用丝编。编连的方式,可以先写后编,如敦煌出土的《永元兵物册》上面的字有些用编绳盖住,先写后编,由写完的短册再接连成长册。也可以先编后写,如武威汉简《仪礼》简上编绳之处,空白无字。
简册的书编简的顺序如下:第一根简通常写书名(即篇名)。如果仅为书里的一篇,书名就写在篇名之下,篇名称为“小题”,书名称为“大题”,先写小题后写大题。在简的开头,往往加上两根空白简,名为“赘简”,目的是保护书,与后来的“护叶”起同样的作用。大题之后便是正文,简册书编写完后,以尾简为中轴卷为一卷,以便存放。要想检索方便,可以在第二根简的背面写上篇名,在第一根简的背面写上篇次,这一点很像现代书籍的目录页。简册书卷起之后,篇名、篇次就会暴露在外面,从右往左读,成为某某篇、第几次,很像现代的封皮。一部书要是有很多册,常用布或者帛包起来,叫作帙,或者装在口袋里,叫作囊。书囊大多是方形,无缝,质地为布或丝,白色和红色书囊是急件,绿色是诰谕,黑色则是普通文件。文件从囊的中间开口处放入,袋的两端折转,位于中央封口之上,捆上书绳,敷上封泥,最后盖上印章。
简册书中空一个字表示一句话说完。画圆圈表示一段文章开始。书简是每简只写一行,简册上的字一般分为三栏,有的简从上编绳写,到下编绳停,占一栏,有时过下编绳;有的从简的上部开始写,一直写到下部,占三栏;有的会空一简不写字。这种编排看起来让人感觉舒服。
帛,为丝织品的统称。现在能看到的最早的帛书是长沙子弹库楚帛书。由于帛比较贵重,一般人无力将其用作书写材料,加上帛书又比竹木简牍更易腐烂,因此在考古发掘中,帛书的数量要比竹木简牍少得多。帛书主要流行于公元前 5 世纪至公元 3 世纪,材质为丝织品,卷轴式;为了方便携带和存放,也有折叠式。
帛书与简牍同时流行,但简牍是当时的主要书籍,帛书只是抄写那些整理好并且比较重要的书籍。应劭云:“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书竹,改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
从 20 世纪起,考古学者在新疆南部的“丝绸之路”上发现多种丝绸实物,大多不载文字。1908 年,斯坦因第二次考察时,在敦煌发现两件公元 1 世纪的缣帛信件,在敦煌另一处又发现一片未经染色的素帛,一面印有黑墨图章,另一面载有一行 28 字:“任城国亢父,缣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重二十五两,直钱六百一十八。”
真正的帛书应当为 1973 年在长沙马王堆西汉墓中出土的一批帛书。除《老子》《周易》和《战国纵横家》有传世本外,大多数为佚名书,涉及思想、军事、天文、医学、地理等内容。帛书中有一种是写在通高 48 厘米的宽幅帛上,折叠成长方形安放;另一种写在通高24 厘米的帛上,卷在长条形木片上。
帛书除用于书写文字外,还适于绘图,因此出土的帛画也不在少数。《汉书·艺文志》各书有附图者一般称“若干卷”,如“《孙子兵法》83 篇图 9 卷”“《齐孙子》89 篇图 4卷”。
从已出土的帛书来看,字体一般是小篆和隶书,用墨书写。如《老子》两种写本的字体基本是隶书,但带有明显的篆意,出现方笔笔画的宽窄变化,波磔已经出现。结构上,有的偏旁还是小篆体,这种现象是小篆向隶书过渡的表现。
古人在保存帛书时可卷可折,一般是将面积基本相同的长方形帛书按顺序排列好,然后放入长方形盒中,用时再取出。称“卷”一般指帛书,但并不是说简册就不卷起来存放。素帛的标准长度是 40 尺,合 13.3 米,因此帛书长度在 13.3 米以内都不需要缝接,当然其长度也可以因需要而裁剪。
总之,缣帛轻柔而面广,有简牍无法具备的许多优点,但是由于价格昂贵,无法大范围推广,因此不是最理想的文字载体。直到纸被发明后,人们才真正找到一种雅俗共赏、经济适用的书写材料。
根据历史记载和考古资料纪实,西汉时期已经发明了造纸术,并且已经制造出植物纤维纸,因此蔡伦并不是纸的发明者,而是造纸术的改进者。如果将“纸”定义为以任何纤维通过排水作用黏成的一种薄页,那么纸在西汉或更早的时代就出现了。
文献当中,对纸的记载最早的是《三辅故事》:“上恶大鼻,当持纸蔽其鼻而入。”这就说明纸在蔡伦之前就已经发明了。《说文解字》:“纸,絮一苫也。”这说明与纸最为相关的就是絮和苫,其中絮是原料,苫是工具。古时候,劳动妇女在漂洗中将棉絮在“篑”上来回晃动,使棉絮膨胀,棉絮中的沙土就会落入水中。经过漂染的棉絮从水中连同竹席一并取出,晒干,棉絮取走后就会在上面留下薄薄的“纸”。而经蔡伦改进的蔡侯纸可以解释为蔡伦首创的一种使用新材料所造的纸,即采用了树皮和麻头。
古代的纸主要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工具、器皿以及化学剂物手工制作而成。工厂常选在依山傍水的地方,依山则材料、薪炭易得,傍水则易收沤煮、洗荡之效。传统手工造纸主要有三大类:一是以麻纤维及其制品为原料的麻纸;二是楮、桑、青檀等树的茎皮为原料的皮纸;三是以竹为原料的竹纸。此外,还有草纸以及混合多种原材料制作而成的混料纸等。从时间上看,麻纸最先出现,是唐以前主要的品种,皮纸的兴盛期是从唐开始的;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推广和印书业的兴盛,相对廉价的竹纸在产量上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制作方法虽然因材料、时期、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基本步骤千百年来是大致相似的,大致可归纳为四个步骤:
(1)原料分离。用沤浸或蒸煮的方法让原料在碱液中脱胶并分散为纤维状。
(2)打浆。用切割工具和捶捣的方法切断纤维并使纤维帚化而成为纸浆。
(3)抄造。把纸浆掺水熬成浆液,然后把浆液灌在篾席织成的帘床上去水,使之成为薄片状的湿纸。
(4)干燥。把湿纸晾干,揭下来成为纸张。
纸在三国到西晋时期还没有取代简牍,但已在社会上广泛使用。到东晋时,纸才基本取代简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