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有多种工作状态,根据监视与控制的不同功能来区分,火灾报警控制器主要有关机状态/开机工作状态、手动控制状态/自动控制状态、正常监视状态/报警状态等。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过音响声调、数字显示器或液晶显示器显示文字信息、点亮指示灯等方式显示当前状态的信息特征。本次实训任务基于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具体工作过程,让学生学习如何根据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信息特征来识别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状态。
通过教学情境,学生能掌握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种工作状态及其判断方法,能够判断出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的内容分别代表系统处于何种状态并如实记录。
(1)区分火灾报警控制器在不同工作状态时的工作原理。
(2)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并模拟填写消防相关记录表格。
(1)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根据实训室情况自行选择)。
(2)耗材: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签字笔等。
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正常开机状态时方可工作,其电源包含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电池)。正常情况下火灾报警控制器由主电源供电,当主电源故障或停电时,由备用电源维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关机状态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开关、备电开关均处于关闭或断电状态,此时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工作。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开机工作状态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开关、备电开关均处于接通电源后所处的工作状态。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的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两种触发装置分别对应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状态和自动控制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状态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接到火灾报警和相关设备的动作信号后,需要手动确认并进行相应操作的控制状态。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动控制状态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接到火灾报警和相关设备的动作信号后,按系统程序的设定自动启动和操作相关设备时的控制状态。
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2010)的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能显示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2)应能控制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启动和停止。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显示信息包括火灾报警状态、监管报警状态、故障报警状态和屏蔽状态。
火灾报警状态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直接或间接接收到来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并满足火灾报警触发条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时所处的状态。
监管报警状态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监管报警信号时所处的状态,此时面板上的监管报警总指示灯(器)处于常亮状态。
故障报警状态是指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内部、火灾报警控制器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所处的状态。
屏蔽状态是指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屏蔽功能启动后所处的状态。
完成火灾报警控制器关机状态/开机工作状态、手动控制状态/自动控制状态、正常监视状态/报警状态、主电工作状态/备电工作状态的识别;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1)开关机状态的判断。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开关、备电开关均处于闭合通电状态,主电指示灯与控制器显示器亮起,此时可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开机状态。
(2)控制状态的判断。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控制状态是通过控制器面板上的按键与控制灯来判断的。当手动控制指示灯亮起时,说明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自动控制指示灯亮起时,说明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
(3)监视状态的判断。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显示器上如果显示“系统工作正常”或类似的提示信息,无火灾报警、监管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自检等信号,此时可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如图1.1.1 所示。
图1.1.1 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系统工作正常”
(4)模拟工作过程,及时发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处报警状态。
①火灾报警状态。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面板界面,如果其具有以下信息特征,则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进入火灾报警状态。
a.专用火警总指示灯:点亮。
b.音响器件:发出与其他报警状态不同的报警声响,通常为消防车警报声。
c.显示器:显示火灾报警时间、部位及注释信息。当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输入时,还应明确指示该报警是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
②监管报警状态。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面板界面,如果其具有以下信息特征,则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进入监管报警状态。
a.专用监管报警状态总指示灯:点亮。
b.音响器件:发出与火灾报警状态不同的报警声响,通常为警车警报声。
c.显示器:显示监管报警时间、部位等信息。
③故障报警状态。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面板界面,一般其具有以下信息特征时,可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进入故障报警状态。
a.故障总指示灯:点亮。
b.音响器件:发出与火灾报警状态不同的报警声响,通常为救护车警报声。
c.显示器:显示故障类型或部位信息。
d.电源故障类型指示灯:发生电源故障时,对应电源故障类型指示灯点亮。
④屏蔽状态。观察火灾报警控制器面板界面,如果其具有以下信息特征,则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进入屏蔽状态。
a.专用屏蔽总指示灯:点亮。
b.显示器:显示屏蔽时间、部位等信息。
⑤多种报警状态并存的辨识。火灾报警控制器面板界面的基本按键与指示灯单元内的专用火警总指示灯(器)、专用监管报警状态总指示灯(器)、故障总指示灯(器)(或单独的系统故障指示灯)、专用屏蔽总指示灯(器)点亮且非唯一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对应的多种报警状态并存的状态。
当多种报警状态并存时,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器优先显示的信息为高等级的报警状态信息。
根据检查、判断和处置结果,规范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根据需要,规范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在实训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分别设置几种状态,学生通过观察能判断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何种状态,并能准确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本任务实训技能评价表见表1.1.1。
表1.1.1 火灾报警控制器工作状态判断任务评分标准
(1)查阅相关规范,明确火灾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源的续航时间至少为多少。
(2)火灾报警控制器具有手动控制状态/自动控制状态,查阅相关规范,明确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将其设置在何种状态。
根据火灾报警控制器自身具有的检查功能,可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进而确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完好性和有效性。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可通过声、光、显示器、打印机等信号输出,用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工作状态。本次实训任务是基于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具体工作过程,让学生学习如何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并判断其所处的状态。
通过教学情境,学生能掌握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操作方法,能利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提供的自检功能,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并能准确判断系统所处的状态、及时反馈故障信息。
(1)熟悉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的操作方法。
(2)能够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对系统进行自检并记录自检信息。
(1)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根据实训室情况自行选择)。
(2)文件:火灾报警控制器说明书。
(3)耗材: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签字笔等。
根据《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2005)的规定:
(1)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检查本机的火灾报警功能(以下称“自检”),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时间超过1 min或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其自检功能应不影响非自检部位、探测区和本身的火灾报警功能。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手动检查其面板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的功能。
(3)具有手动检查各部位功能或探测区火灾报警信号处理和显示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其应设专用自检总指示灯(器),只要有部位或探测区处于检查状态,该自检总指示灯(器)均应点亮,并满足下述要求:
①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显示(或手动可查)所有处于自检状态的部位或探测区。
②每个部位或探测区均应能单独手动启动和解除自检状态。
③处于自检状态的部位或探测区不应影响其他部位或探测区的显示和输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对外控制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检查声和/或光警报器警报功能时除外)。
为保险与安全起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操作分为四级,分别为Ⅰ、Ⅱ、Ⅲ、Ⅳ级。不同的操作级别可查询的信息不同,操作方法也不同,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级别划分详见表1.1.2。
表1.1.2 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级别的划分
进入Ⅱ、Ⅲ级操作功能状态应采用钥匙、操作号码,用于进入Ⅲ级操作功能状态的钥匙或操作号码可用于进入Ⅱ级操作功能状态,但用于进入Ⅱ级操作功能状态的钥匙或操作号码不能用于进入Ⅲ级操作功能状态。Ⅳ级操作功能不能仅通过控制器本身运行。
完成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操作,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1)阅读火灾报警控制器说明书。
(2)准备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等资料。
(1)自检内容的确定。
系统提供了控制器声光显示自检、声光警报自检、手动盘/多线制控制器自检、总线设备自检共4种自检方式,管理员可以通过自检操作来判定系统各个部件是否正常。按下“自检”键后,屏幕显示如图1.1.2 所示。
图1.1.2 系统自检界面
(2)自检操作。
①第一步(控制器声光显示自检):在自检操作选择界面下按“1”键,系统将对控制器面板的指示灯、液晶显示器、扬声器进行自检,自检过程中面板指示灯全部点亮,液晶显示器上面显示的字符整屏向左平移,随后指示灯全部熄灭,之后各个指示灯再依次点亮。扬声器依次发出消防车声、救护车声、机关枪声三种声音,自检结束后系统返回如图1.1.2 所示界面。
②第二步(声光警报自检):在自检操作选择界面(图1.1.2)下按“2”键,系统将启动本机的警报器,同时屏幕显示如图1.1.3 所示。
5 s后自检结束,警报器停止启动,系统返回如图1.1.2 所示界面。
图1.1.3 警报器自检界面
③第三步(手动盘/多线制控制器自检):在自检操作选择界面(图1.1.2)下按“3”键,系统将对手动盘、多线制控制器自检。在手动盘自检过程中,面板的指示灯全部点亮,5 s后熄灭,随后面板上每一横排的指示灯依次点亮,最后熄灭;在多线制控制器自检过程中,面板的指示灯全部点亮,自检结束后熄灭。
④第四步(总线设备自检设置):系统提供了总线设备的报警检查功能,当总线上某个探测器被设置成自检状态时,该设备报警后屏幕显示报警信息,扬声器发出火警声音,但不触发任何的控制输出。
在自检操作选择界面(图1.1.2)下按“4”键,屏幕显示总线设备自检设置界面,如图1.1.4所示。
图1.1.4 总线设备自检设置界面
再输入设置自检的设备编号,如图1.1.4 所示的“0100 ∗∗ 号03-点型感烟”,确认后,系统中所有满足条件的点型感烟探测器将被设置成自检状态。
若在进行上述几步自检操作时出现不能点亮或不能熄灭的指示灯,则其为故障部件;液晶屏像素点不完整或数码管显示缺划、打印机打印不正确、火灾报警控制器无法发出3种声音时,可判断系统处于故障状态。
按照要求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本任务实训技能评价表见表1.1.3。
表1.1.3 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任务评分标准
(1)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的作用和目的各是什么?
(2)如何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判断系统所处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