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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2014 年 6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这一任务明确为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同时,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随着区域协调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区域协同近期和远期目标的逐步实现,财政必将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其财政路径也会经历从竞争趋向于合作的演变。

一、中国财政事权划分的三个原则

大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处理要特别注意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形成激励相容的财政体制。1994 年中国初步建立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这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间财政关系要特别注意制度的稳定性,以充分发挥激励约束功能。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在 2012 年曾经提出,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应该考虑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和激励相容三个原则。

(一)外部性原则

各项公共服务的提供,应该由控制着该服务提供的效益与成本内部化的最小地理区域的辖区来进行。只要不至于产生服务成本与受益在辖区内的不匹配,公共服务的供应责任就应该尽可能下放到最低层级的辖区。

(二)信息复杂性原则

在信息处理上,不同级别政府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它搜集和加工差异性信息的能力明显比中央政府强。因为地方政府熟悉基层事务,比中央政府容易识别信息不对称,因而信息处理越复杂和越可能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事项应让地方管理。从信息的复杂程度出发,信息复杂程度越高的事务越适合由地方政府来管理。而信息复杂程度低一点,属于全局性的事务适合由中央来管理。

(三)激励相容原则

外部性原则和信息复杂性原则,较少考虑激励机制问题,实际上隐含各级政府都追求全局利益。但在现实中,地方政府掌握有限的财政资源安排公共服务,更多考虑当地居民的满意程度(局部利益)。因此,各级政府也服从于“经济人”假设。在此情形下,需要设计一种激励相容的体制,使得所有参与人即使按照自己利益去运作也能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从政府角度而言,如果在某种制度安排下,各级政府都按划定的职能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使全局利益最大化,那么这种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的。不按照激励相容原则适当划分政府间事权,会造成经济社会运行的低效率。

二、从财政竞争到财政合作:财政行为演进的理论基础

财政合作是政府协同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区域内经济利益的调整方式。囿于独立主体的限制,完全没有矛盾的地区间经济交往是不存在的。尤其在竞争性的区域主体之间,势必广泛存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政治动机和市场冲动。从理论角度看,区域内或空间上的财政合作必须存在如下条件或基础。

(一)空间异质性的存在

空间异质性,指的是所有空间区位中存在的现象以及事物均和别的区位中的现象以及事物存在差别,即“空间上的非平稳”。在很大程度上说,区域之间经济的发展若不存在明显差异,则可能衍生基于“瑜亮情结”引发的恶性竞争。而区域之间经济差异的存在可以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其中财政合作是最有效的工具。

(二)存在明显的空间溢出效应

财政的空间溢出效应,即某一区位中政府主体的财政行为影响到其他区域的经济决策。具体而言,空间外溢效应往往精准影响要素禀赋、知识技能以及投资流向等方面,同时其溢出效应会由于地理距离加大而逐渐降低,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近距离的城市往往因这种空间溢出效应而达成区域合作。

(三)政府财政行为方向发展规律

财政竞争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主导,但为了保护财政竞争,财政合作必然逐渐增多。这主要是因为,财政竞争衍生的低效和浪费将抵消财政竞争带来的效率改进和积极成果。而财政合作则可以降低财政竞争的部分负外部效应,从而保护财政竞争的外部环境。就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程而言,分权式财政体制改革使得地方政府具有强大的动机去追求各自辖区利益最大化,利益驱动下的政府间财政竞争应运而生。但财政竞争不可避免催生了多种公共事务,此时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合作就显得格外关键。

(四)政府财政行为方向发展规律

分权化驱动地方政府为了增长而进行竞争,其中最倚重的手段就是财政竞争,其往往以牺牲社会福利换取短期经济高速增长。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战略下,发展动能由片面追求“增长”逐步演进为全面“发展”,这势必引导地方政府将财政竞争的目标调整到“为发展而竞争”,并最终实现从“生产型增长”向“福利型增长”的转变,财政行为必然由“为增长而竞争”调整到“为发展而合作”。近些年,世界各地及我国区域之间兴起的各类政府间合作,均印证了社会发展动能变迁的这一内在需要。

(五)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律驱动

彼得·罗伯逊(Peter Robson)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种手段和过程,成员之间互相合作和消除彼此的歧视,进而在经济政策工具的单边使用上协调一致。在现实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一体化过程是区域内经济主体的合作过程,合作既是一体化的原因也是必然结果。初级阶段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重在市场合作和利益纠纷等,而高级阶段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必然衍生公共需要和制度调整等公共事务。无论初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的区域合作,基本上都是以财政合作为载体和手段。

三、地方财政竞争中的协调与合作

1968 年美国经济学家Richard N. Cooper在其《相互依赖的经济学》中指出,地区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是彼此依存和相互联系的,均有义务共同努力建设一个基于契约和协商的社会。美国学者Adam M. Brandanburger以及Barry J. Nalebuff于1997 年将竞争与合作策略运用到区域发展的政府关系研究中,指出地方政府在发展区域经济时,会受到同一区域内其他地方政府的影响。由于各地政府之间利益及目标并非完全一致,各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与合作必然同时存在,而各地方政府间的合作是以“正和博弈”为预期的策略选择。

地方政府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管理者和干预者,基于提高地方经济利益的考量,地方财政之间的关系必然会从单纯的财政竞争走向“竞争性合作”,即源于财政分权所带来的地方利益之争,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竞争必然存在,但因各方利益之间存在空间依赖关系,为减少经济社会发展中各地方政府间财政竞争而引发的效率损失,并期待获取更高和更长效的单体利益及区域整体利益,地方政府间会通过各方利益的交换程序、争端解决机制和公共决议等方式进行财政合作。虽然区域发展中地方财政合作也注重单体利益,但随着区域中各辖区间经济社会差距的缩小和地区间利益协调机制的完善,以及区域在世界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上升,地方财政在区域内对于资源、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相互争夺将会减弱,区域内各辖区间经济社会关系也愈加紧密,地方政府间单纯的单体竞争关系,将会逐渐协调为以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为目标的“竞争性合作”关系,而非“合作性竞争”关系,这种关系不仅可以防止地方财政间恶性竞争和过度竞争的再次发生,还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实现“非零和博弈”中的“正和博弈”结果,既促进区域内各辖区的发展又有助于区域整体发展,符合区域协同发展的内在要求。

【专栏 3-4】
从竞争走向合作:粤港澳大湾区财政行为的推进路径分析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粤港澳大湾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具备自己特殊的现实条件和历史基础,决定了粤港澳三地必须进行财政合作,只有合作才能共赢。

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从财政竞争走向财政合作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如下举措:第一,将财政合作嵌入“双循环”发展格局中。粤港澳大湾区有完整的产业链结构和完善的基础设施,通过“兄弟互助式”的财政合作,能将港澳发展融入国家“双循环”战略布局,进而拉动经济整体突破困境和开创新局面。第二,理顺竞争和合作关系。粤港澳大湾区推进财政合作,并不否定和抑制财政竞争。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政府应共同发挥财政政策及财政杠杆的均等化功能,消化跨境公共事务带来的负外部效应。第三,搭建大湾区财政合作平台。在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等平台的基础上,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编制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领域的专项财政中长期规划或实施方案并推动落实。第四,建立区域财政合作利益共享与补偿机制。大湾区三地之间合作最重要的就是构建利益共享机制以及补偿机制,实现合作共赢的局面。该利益协调及补偿机制主要包括:税收利益分配机制、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补偿机制、湾区利益协调组织及工作制度等。

核心概念: 财政事权 税权划分 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竞争 财政合作

复习思考题

(1)税权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2)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3)区域间财政合作的条件或基础是什么? mYylalOusWhxTjgnQ6wPjeyKH06gMWIJeZnJ52dT84XWnh5bQqaLflkiO9jsSS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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