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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研究的问题意识与学术追求

从历史发展进程看,当前正处于人类第三次传播革命爆发期。第一次是印刷传播革命,第二次是电子传播革命,第三次是如今的网络传播革命。新闻传播就是在这样的传播革命进程中诞生并发展的。置身于第三次传播革命的当口,网络与新媒体发展所造成的巨大变革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无疑就是新闻传播研究面临的新课题、新方向。无论是业界还是学界,近年来已把这样的新课题、新方向作为新闻传播研究的主轴。

时代的“问题单子”是如此繁复多样,业界学界对新课题、新方向的研究已是急管繁弦,“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别的不说,单是看看2015、2016国家社科基金的课题指南,就不难明白其丰富性与多样性。对新闻传播研究来说,要研究什么已不是问题,而如何研究才是问题。因此,我愿借此机会谈谈新闻传播研究的问题意识与学术追求。

当然,对于那些优秀的学者来说,问题意识与学术追求根本就不是问题。这是因为,一个学者没有问题意识与学术追求,自然无法做出有价值的成果,也就不可能成为优秀的学者。因此,优秀的学者总是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总是具有高远的学术追求。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缺乏问题意识,缺乏学术追求,不能不说仍是我国新闻传播学界一种亟待改进的现实情况。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围绕新媒体、媒体融合、网络舆情、数据新闻、“两微一端”等新课题、新方向而展开的研究论文,相当普遍地存在着一窝蜂追逐时尚热点的情形。有些“论文”,不外乎描述某种现象,或举例说明某种理论,或抒发个人对某种问题的经验感受,最多也就相当于新闻专题的水平。其等而下之者,“要么是老生常谈的东西,要么是伪问题,有些甚至根本是在无病呻吟——连问题都没有”。 结果,就出现当年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所批评的现象:“许多学术上的狂热不到一年,在尚未冷静下来之前,就被新的狂热所代替。这种热情或许可以给文化活动增添一些佐料,但却没留下什么学术发展的痕迹。”

哲学家卡尔·波普尔说过:“科学和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终于问题——愈来愈深化的问题,愈来愈能启发大量新问题的问题。” 因此,“善于提出和解决问题是科学研究的根本任务,不能提出和解决问题,科学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在科学研究中,“问题”不是研究对象,也不是课题名称,也不是研究主题,“问题”是研究者基于一定的科学知识或理论背景,为解决科学认识和科学实践中需要解决而未解决的疑难、冲突或矛盾而提出的求解目标或解答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问题有真假。只有那些现实社会中需要解决而整个学界尚未解决的疑难、冲突或矛盾,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问题。如果是现实社会中需要解决,而学界已有人解决了的疑难、冲突或矛盾,只是你个人尚未理解,那就只是你个人的“知识性疑难”,而不是科学研究的求解目标或解答任务。假如你硬要将其当作问题来研究,那就是假问题。还有,那种没有充分的现实经验作为依据的问题,也是假问题。应当如何发现和提出“真问题”?一方面,问题要有现实意义,要着力解决社会发展所急需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问题要有理论价值,在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对理论发展或知识增长有所贡献。

当前,网络与新媒体正在全面改写人类传播的基本格局,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网络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媒体融合、全媒体、大数据、智能传播……这些正在蓬勃发展的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使新闻传播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传播格局的历史性巨变中,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带来了哪些挑战与机遇?新媒体如何进行内容生产?新媒体如何运营与发展?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如何融合发展?媒体新闻与公民新闻如何建构合理的新闻生态?相应于全新的媒介现实,应当如何建构新型的公共领域?传统的新闻传播理论有哪些需要修正与创新?新闻传播学科面对新的传播现实应当如何转型或重建?所有这些,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如果说问题是科学思考的焦点,那么理论就是其终极结果 。解决问题,建构理论,是学术研究的最高目标。当然,能够达到建构“理论”或创建“理论体系”境界的学术研究,总是极少数。通常情况下,学术研究的结果多种多样:或在一个新的领域有新的发现、建立新的理论;或推翻原有的理论框架或部分结论,得出新的结论;或证明前人某些受到质疑的观点不谬,并在部分论据论点上有所充实、有所发展;或对人们熟悉的研究对象在新的理论视阈中重新探讨,得出新的认识成果;或运用前人正确的理论来解决现实中的新问题,从而拓展或延伸原有的理论命题;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无论如何,学术研究的灵魂和精髓始终不曾改变,这就是学术创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者,孜孜以求的就是学术创新。换言之,学术创新应当是每一个学者的学术追求。如何做到学术创新,十分复杂,并非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就新闻传播研究而言,这里强调以下三点。

其一,对问题的现实环境要有透彻的把握。问题总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产生的,在提出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只有透彻地把握现实环境的特点,才能形成对问题的科学认识,才能提出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譬如,为什么当今中国的网络舆情如此汹涌,以致党和国家及整个社会高度关注?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联系我国的政治制度、媒体政策、社会转型、新媒体发展等诸多因素来进行综合性的深入探讨。

其二,对问题的理论脉络要有清楚的认识。卡尔·波普尔强调,“所有知识的增长都在于修改以前的知识——或者是改造它,或者是大规模地抛弃它。知识绝不能始于虚无,它总是起源于某些背景知识——即在当时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知识——和某些困难以及某些问题。” 这就意味着,研究某个问题,要弄清楚已有的相关理论及其发展演变,并且将这个问题放进有关的理论谱系与学术史背景之中加以探讨。这是因为,“既成理论是一个窗口也是一个框架,它决定提问的预设、方式又框定思考的方向,还规定了研究路径和技术线路”。

其三,对问题的研究要独立思考,有真知灼见。1929年,陈寅恪在王国维纪念碑铭中提出了“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学术精神。独立思考意味着研究者既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精神权威,也不依附于任何现实的政治力量,在真理的追求中具有独立判断的能力,以自我的、独立的眼光去观察、审视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探索和发现。有真知灼见,即形成正确而深刻的认识和高明的见解,自然是研究者所祈盼的结果。至少,也应力求做到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的见解。

谈论如何做研究,总是相当枯燥。不妨举个例子来略加说明。十年前,国内学者提出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来研究众多以事件为中心的网络舆论聚集这种现象,尽管人们先后还使用了“新媒体事件”“网络热点事件”“网络舆情事件”“网络舆论事件”“网络公共事件”“网络集群行为”“网络集体行动”等众多概念,然而占据绝对支配地位的还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且绝大数论文都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危机” ,于是,绝大多数的课题与论文都以“应对”“处置”“控制”“引导”“防范”“监测”作为研究主题,这样一种认识已成为一种主流共识,进而成为网络舆情管理的政策依据。

问题在于,这样的认识符合实际吗?2010年,钟瑛等学者对1998至2009年160起重大网络舆论事件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发现,“网络舆论在推进事件发展中作用多向。其中,起正向作用的案例有106起,比例为66%,起中性作用的案例有39起,比例为24%,起负向作用的案例有15起,比例为10%。”基本结论是,“起正向作用的网络舆论占绝大多数,其正面的积极的意义十分明显。”

然而,这样有理有据的研究成果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大多数研究者往往不假思索地使用“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在危机管理的研究范式中一路狂奔。2015年,我又对这个问题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的所谓“网络群体性事件”,主要是一种网络舆论聚集,要说是“事件”,大多数都是“网络热点事件”,或者说“网络舆情事件”“网络舆论事件”,或者说“网络公共事件”,并非发生在网络中或者通过网络动员而形成的群体性事件,借用一位学者的话来说,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网络群体性事件本质上是一种舆论和意见表达”

这样一来,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就有这样几个:(1)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是否科学?如果不科学,更科学的概念或概念群是什么?(2)如何评判被命名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这种网络舆论聚集行为的性质与作用?(3)采取什么样的理论框架来研究被命名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这种网络舆论聚集行为?是群体性事件好,还是公共领域好?或者两者各有自己的适用对象,抑或还有其他的理论框架?(4)究竟应当如何对待被命名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这种网络舆论聚集行为?在我看来,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与独立思考,必然会得到更加科学的见解,从而切实推动这个领域学术研究的进步,为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提供科学而有效的理论支持。

原载于《中国记者》2016年第2期,《新华文摘》2016年第9期全文转载。 rKlXcaXLD3Wc9u/TlPM58k9NPgJj0fbxZTpWO8D5gGBn985TOsvpI7yYPSdPZ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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