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中铁十二局第二工程公司在承建北京市地铁10号线2标段施工过程中,由于对施工复杂的地质情况不清,当施工断面发生局部塌方和导洞拱部产生环向裂缝的险情时,未制订并采取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技术方案,指挥作业人员实施抢险,发生二次塌方,造成6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该局第二工程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负责人隐瞒事故情况,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性质恶劣。
这起事故反映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执行不严格,特别是应急管理措施不当和有关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出地铁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直接原因
坍塌处地质情况复杂引发险情,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组织抢险,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①坍塌处周边环境条件十分复杂,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极差。在不利的环境和地质条件下进行浅埋暗挖隧道施工,其上方形成小量坍塌,并迅速发展至地面,形成大塌方。
②坍塌处集隧道爬坡、断面变化及转向、覆土层浅、环境条件和地质条件复杂等多种不利因素,且该暗挖结构本身处于复杂的空间受力状态,当开马头门时,由于地层压力作用,拱脚失稳,引起已施工做成的导洞产生变形过大,从而造成导洞拱部产生环向裂缝,并在抢险过程中发生坍塌。
③施工单位在已发现拱顶裂缝宽度由最初的1 cm发展为10 cm,并有少量土方坍塌的情况下,没有制订并采取任何保护抢险人员的安全措施,指挥作业人员实施抢险,造成在二次塌方中6名作业人员被埋压。
(2)间接原因
①事发地铁标段地质勘探按照探孔间距不大于50 m的规范要求,以40 m为间距设置探孔。事故地点处在探孔间距之间,勘探资料未能显示出事故地点实际地质情况。
②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一是应急预案对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风险考虑不全,出现险情后不能按照预案组织抢险;二是对劳务用工管理不严,使用无资质的劳务队伍从事施工作业;三是现场管理人员未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定。
坍塌事故案例1
坍塌事故案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