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的本体即舆论的呈现形式。从字面意思来理解,舆论的本体为公开表达的言论,因而不包括未公开表达的那部分言论。李良荣、喻国明等人将舆论本体视为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或共同意见。 姜红将公众的评价性意见视为舆论本体。 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认为公众的情绪、态度等潜在因素也是舆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李普曼笔下的舆论就是公众的情绪、信念、态度等构成的“图像”,是“他人脑海中的图像——关于自身、关于别人、关于他们的需求、意图和人际关系的图像,就是他们的舆论” 。
除了言论和情绪,行为也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舆论本体,如曾庆香认为舆论是以言语、情感、行为等方式表达出来的大体一致的信念和态度。 刘建明将舆论的传播行为划分为三种:口头语言的表达行为、肢体宣示行为和票决行为,并指出“舆论行为的研究,在舆论学著作中还很少见,因为学者们把舆论只视作意见而不把它看作行为,舆论主体有时采取肢体行为表达意见。因此,舆论绝不仅仅是意见” 。陈力丹则将舆论划分为显性舆论、潜在舆论与行为舆论,其中,潜在舆论包含没有公开表达的信念和知觉到但不易确切捕捉的公众情绪 ;行为舆论主要以行动的方式表达,但通常夹杂着语言和文字的意见表达,它是舆论在精神领域实现改造社会的现实延伸,但在互联网上,话语抗争本身成为一种(舆论)行动。
上述对舆论本体的多样化考察丰富了舆论的想象空间,但仍然有完善的空间。事实上,并非所有的行为都能构成舆论,也并非所有隐藏的情绪都和舆论有关系。公众隐藏的情绪、态度和信念,如果在被压制的情况下呈现出一种集体性的沉默姿态时,虽有可能会酿成舆论危机,但沉默本身并非舆论的表现方式,只有通过沉默的方式进行表达如静坐等,此时才是舆论的一种表现方式。因此,未公开表达的不应纳入舆论本体的范围。
此外,未被察觉到的潜在表达也不能纳入舆论范畴。在新媒体时代,基于新媒介技术的公众表达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大数据舆论研究逐渐兴起,公众的情绪、态度、认知与行为能够借助大数据分析得到更为准确的测量。根据麦康奈尔等人的统计,大约只有 1%的网民会在网络表达观点,而剩下的 99%都是“潜水者”。 但是网民的信息搜索、浏览、阅读、关注与转发等都可能构成一种舆论本体,算法推荐技术甚至可以对公众的注意力时长进行测量,将其变成结构化的数据。“而且与文本和影响数据相比,网络行为数据更加具有结构化特征,处理起来更为方便。”
除了文字外,新媒体时代的图像传播特征极为显著。与文字传播相比,图像传播具有模糊性、隐晦性的特点,如何从这些非结构化的数据中提取出公众的态度倾向成为大数据时代舆论研究的一大挑战。尽管人类大脑更善于处理视觉材料,但“图像的转向”并不意味着图像传播对文字传播在数量上的压倒性优势,而是它将“话语集中在视觉事物” 上。当前学界对新媒体环境下的舆论研究多针对单一的、结构化的文本数据,忽略了多模态的、非结构化的视听数据(图片、视频、表情包、音频等)。因此,新媒体时代舆论的表达方式丰富多样,它可以是一段文字,也可以是一张图片、一个表情包、一段音频或视频,还可能是对话或者点赞、转发、搜索、聚集等行为,只要能被察觉到或被测量,都可纳入舆论研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