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19 世纪末以来,舆论的公共性价值被功利主义所修正后,其研究视角也逐渐从公共性转向了公众性。同时,受实证主义和行为主义科学的影响,舆论的研究视角从原来超个人的集体现象转变为更加个体化,将公共舆论看作某些特定人口中的个人意见的聚集。 从此,舆论研究的重心转向社会心理学,“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 20 世纪的公共舆论学著作更清晰地反映了社会心理学的视野而非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关照” 。这一转向某种程度上导致了舆论研究变成了碎片化的民意调查,其公共性正在丧失,拉扎斯菲尔德甚至质疑这一转向偏离了既定方向,代价非常昂贵:“公共舆论的社会心理学概念抹杀了一切关键的社会学因素和政治学因素,而这一代价太过昂贵,因为公共舆论与政治统治是密切相关的,从政治角度来说,公众舆论只能存在于权力机关和特定关系之中。”
一旦舆论的研究视角从集体转向个体,公众的非理性行为就会被揭露得淋漓尽致,公众变成一群不堪的人,是“乌合之众”(勒庞)、“无知的聋哑公众”(李普曼)和“轻信、冲动、偏执、反叛的大众”(奥尔加特),不足以成为民主的支撑力量。勒庞认为理性、道德的个人一旦加入某个群体,就会变得非理性和非道德。“智力大大地降低,可能变成愚蠢、偏执、专横、人云亦云的野蛮人。” 熊彼特亦指出,“典型公民一旦进入政治领域,他的精神状态就跌落到较低水平,成为政治上的原始人” ,不单是政治领域会造就乌合之众,“那些报纸的读者、广播的听众、一个党的党员也非常容易发展为心理学上的人群,形成疯狂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试图进行理性争论只会煽起兽性” 。正因为如此,熊彼特解构了传统的民主观,将民主视为“选择统治者”的阶段性游戏,“民主”由“人民的统治”变成了“人民选择统治者”,“人民”降低为“选民”,“民主”变成了“选主”。因此,“人民实际上从未统治过,但他们总是能被定义弄得像在进行统治” 。李普曼认为公众纯粹是个幻影,是个抽象的概念,将民主依托在公众舆论上是不可靠的,因为“普通公众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也没有持续的兴趣,没有党派观念,没有创造力,也没有执行力” 。当公众舆论试图直接参政的时候,它无法摆脱失败或暴政的宿命,它无法理智地掌控或处理问题,唯一的方式就是整体冲突。 因此,“与其将政府描绘成人民意愿的代言人,不如说它由一些被选举的或被指派的公务人员组成,专门处理各种问题,尤其是公众舆论持续呼求的问题” 。
随着大众媒体的兴起,以往聚集于沙龙、咖啡馆、论坛等公共空间展开的讨论、交谈、协商逐渐延伸到媒体,舆论的作用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改变,在某种意义上,舆论即是媒体公开报道的消息,公共领域等同于传媒公共领域。“媒介系统有时近似于或者至少可以模拟着代表性的公共领域。” 然而,大众媒体并不会天然平衡公众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反而容易偏离既定目标,导致了公共性与公众性的双重缺失,被形象地比喻为“挣脱铁的枷锁,掉进银的枷锁”:首先,在市场化作用下,新闻变成了消费品,而逐渐丧失了客观性、公正性,被称为“新闻政治的幻象”,沦为“企业盈利压力、政治谎言和公众低级趣味共同作用下的难以理解的混乱的产物” 。其次,媒体自身既可能被寡头企业控制,又可以通过议程设置、“把关人”角色等手段控制公众。美国记者怀特甚至将大众传播的议程设置能力描述为“一种在别的国家只有暴君、牧师、政党以及官僚才拥有的权威” 。李普曼因此认为公众舆论不是客观真实的,而是大众媒体营造的虚幻图景和操纵公众偏见的结果,这样,公众舆论是媒体作用下的“同意的生产”,而非“同意的产生”。再次,媒体导致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水平和政治效能感下降,陷入“独打保龄球” 的困境,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曾提醒道:要提防广播新闻的麻醉作用,它只是提供了对社会问题做出肤浅关注的产品导致大众在政治上变得冷漠而迟钝。 最后,传媒公共领域面临被再度“封建化”(精英化)的后果:“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交往范围已经瓦解;曾经从中产生的公众舆论,一部分解体为公众的、私人的非正式意见,另一部分则汇聚成公共权力机关的正式意见。” 这种结果下,传媒公共领域的代表性和公共性遭到质疑,被视为媒介的民主赤字,“媒介不仅不能为公民接近有关公民信息(这里是民主氧气)提供常设渠道,甚至也无法帮助建立一个民主的公共领域” 。
可见,无论是功利主义下的大众民主,还是传媒公共领域的媒介民主,都面临着“公共性”与“公众性”缺失的双重危机。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一系列新型民主形式,旨在复兴舆论的公共性与公众性价值。协商民主的理论认为,现代社会已经告别传统的同质化而走向了异质多元,多元社会面临的最大危险就是分裂和对立。乔治·M.瓦拉德兹指出:“协商民主能够有效回应文化间对话和多元文化社会认知的某些核心问题,它尤其强调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促进政治话语的相互理解、辨别所有政治意愿,以及支持那些重视所有人需求与利益的具有集体约束力的政策。” 同时,作为政治过程,协商民主也重视公众的个人利益表达,它承认多元社会的多元利益冲突、分歧,尝试通过理性协商的方式使得个人利益偏好转向公共利益。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协商民主的基础上提出了“交叠共识”(也被翻译为“重叠共识”)的概念。他认为,现代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多元交叠的利益诉求中保持最低限度的共性,而对这种“共同性”的承认就是“交叠共识”,私人利益的多元容易造成社会价值的分裂,而传统卢梭式抽象的公意又容易导致极权专制。因此,“交叠共识”不失为一种理想模式,它既承认了个人利益追求的合理性,又强调最低限度的共识,能够成为社会规范和社会团结的基础,某种程度上可以实现舆论的公共性与公众性的融合。“在秩序良好的社会里,政治正义观念是一种被我们称为理性的交叠共识来加以确认。”
卡尔·曼海姆曾言:“词义的变化与每一概念的多种含义,反映在多种含义的细微差别包含了相互对抗的生活方式的对立” ,舆论价值取向的流变也代表着两种对立的生活方式。从西方思想史进程来看,舆论从原初的道德规范延伸到社会控制和社会整合力量,关乎社会的是非善恶标准。随着自由民主制度的确立,公共舆论成为衡量政治统治合法性水平的标尺,成为公共理性支配下的批判性话语实践,功利主义民主修正了公共性的抽象价值,承认了公众利益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把舆论视作多股公众利益博弈制衡的过程。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兴起的旨在平衡公共性与公众性价值的民主运动,提出了协商对话和交叠共识的理念。可见,理想状态的舆论应同时包含公共性与公众性价值,只有将公共性与公众性价值有机结合才是理解舆论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