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近代舆论的公共性主要体现了 17、18 世纪理性主义者(启蒙思想家)的价值诉求。那么,随着资产阶级获取政权后引发的社会结构分化,促使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理论的内部修正,一个核心特征就是以天赋人权为核心的自然权利观向以个人利益为核心的功利主义观转变,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自由主义的激进革命话语逐渐冷却,从最初主张的权利本位的政治自由扩散到利益本位的社会经济领域的自由。如莫斯卡所言:“在资产阶级革命后,革命的话语和学说普遍遭到冷落,要么被修改得面目全非,要么被张冠李戴,许多主张自由和平等的思想在 18 世纪提出,19 世纪得到完善和运用,而在 20 世纪则变得可有可无,并且被大量修改。”
在功利主义的指导下,舆论的价值由公共本位转向公众本位,即从强调公共理性而排斥边缘群体的公共舆论,转向了强调多元主体和反映公共利益的公众舆论。它具体表现在:政治价值方面,政治合法性的来源由抽象的个人权利转向“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实际利益;政治制度方面,既重申了代议民主的重要性,又强调以利益集团为代表的多元利益主体的参与、博弈和制衡。
法国大革命后,以休谟、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思想家在世界观和方法论上对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批判和修正。休谟为功利主义思想的形成奠定了伦理学和认识论基础。他指责天赋人权、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公意等观念混淆了事实与价值、应然与实然的区别,是一套虚无的唯理理论,具有乌托邦色彩。因为“正义并不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对自己利益和公共利益关切的情感中” 。托克维尔在考察美国民主时,频繁使用了“正确理解的利益”来解释美国人的政治价值观:“‘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是一切哲学学说中最符合当代人需要的理论。” “在美国,人们几乎决口不谈德行是美的,他们只相信德行是有用的。” 因为个人利益即使不是人的行为的唯一动力,至少也是现有的主要动力,因此,“‘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其实并不怎么高深,而是十分明确易懂,它不以达到伟大为主旨,而是要不费太大力气就能达到所追求的一切,由于它切合人的弱点,所以不难对人产生巨大影响” 。
随着自然科学和经验主义的兴起,以孔德、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它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一切知识的取舍最后都要诉诸人的日常经验而不是诉诸人的理性或上帝,伦理道德的论证也不例外。” 在经济领域,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派主张经济自由,市场调节,反对政府干预,他以“利己导致利他”原则解释了国民财富增长的奥妙,他的功利主义精神表现在:“一方面,他用经济学语言‘国民财富最大化’解释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主义的终极目标;另一方面,他说明了如何在自利的人性基础上达到功利主义目的,从而为经济学奠定了功利主义的伦理框架。”
在政治领域,对功利主义进行系统化阐释并发扬光大的是边沁和密尔。边沁认为,“求乐避苦”乃是人之本性,它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动因,政府的目的不是去实现抽象的价值,而是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实际,这样,卢梭所不屑的以私利为导向的“众意”将粉墨登场,并成为指导政府立法的原则。边沁将人的幸福划分为四个目标:生存、富裕、安全与平等。其中快乐和痛苦是可以计算的,他将快乐分解为感官、财富、技艺、和睦、荣誉、权力、尊敬、想象、期望等,将痛苦分解为穷苦、感官、不和、羞耻等,并认为快乐与痛苦只有量的差别,没有质的区分,因此可以计算和通约,计算结果即为政府立法的指导原则。 密尔继承和发展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他承认,“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是指这样一种政府形式,在它是实际可行和适当的情况下,它伴随有最大数量的有益后果” 。基于此,密尔认为代议制政府乃是“理性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因为它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与边沁不同的是,密尔认为幸福有质与量的区别:“做一个不满足的人比做一个不满足的猪好,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个傻子好。” 功利主义的原则正是提倡“人生的最终目的,就是尽可能多地免除痛苦,并且在数量和质量上尽可能多地享有快乐,而其他一切值得欲求的事物,都与这个终极目的有关” 。
可见,功利主义从现实出发,使得道德的善与政治合法性不再是抽象和遥不可及的理念,而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可感知、可计算、可控制的实践,这促使了舆论的价值取向由公共性向公众性的转向,舆论研究也从抽象的政治合法性转向具体的公共决策过程。如米纳(Minar)所言,功利主义民主模式的描述是公共舆论最显著的现代特征,它基本奠定了 20 世纪通过民意调查方法来考察并使公共舆论合法化的基础,这也使得 20 世纪的公共舆论的著作更清晰地反映了社会学、心理学的视野,而非政治学和哲学的关照。这种转向使得公共舆论进入了一些新的学术领域:集体行为与社会心理学、态度与意见研究、宣传研究、政治行为分析以及大众传播研究。
在制度安排上,功利主义理论尤为强调代议政府的重要性,如密尔认为,卢梭主张的直接民主在形式上虽然更为纯粹,但现实中却并不可行,因为并非所有公民都具有参与政治的能力和兴趣,而且社会进步的程度和技术条件也不允许。“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所有人亲自参与公告该事务是不可能的,从而可以得出结论说,一个完善的政府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 但是,密尔也深刻地觉察到代议制政府存在智力平庸、阶级立法、多数人的暴政等危险,他主张通过加强官僚制、改革选举制度、完善议会内部的对抗职能等手段来克服。“代议制度应当组织得能够保持这一事态:它不应当容许任何一个地方利益强大到能够压倒真理和正义以及所有其他的地方利益的总和,永远应当在各种利益之间保持着这样一种平衡。”
如果说密尔基于功利主义原则上,提出的利益对抗和平衡原则还限于议会内部的话,20 世纪以来,以戴维·杜鲁门、罗伯特·达尔为代表的学者先后提出了集团政治理论和多元民主理论,将公众的日常诉求通过利益集团的活动表现出来,成为代议民主制度的重要补充。1908 年,美国学者阿瑟·本特利首次提出了研究政府过程的集团理论,将政治过程解释为利益集团在政府内外相互作用的结果。1951 年,戴维·杜鲁门在其著作《政治过程——政治利益与公共舆论》中采用经验研究方法,发展了本特利的集团理论。“在集团政治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集团可以对公共舆论漠不关心。而且,公共舆论导致美国组织化利益集团的快速增长,同样也引起了人们对它的更大关注。这种关注在集团通过宣传活动来引导和控制舆论时反映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舆论不是集体性的和理性的事务,而是由在某个问题上构成‘公众’的个人观点的集合。”
杜鲁门的集团政治理论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使得 20 世纪 50 年代以来成为美国利益集团的黄金时代。 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在集团政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多元民主理论。达尔认为,各种协会、工会、教会、种族集团等基于共同价值观念和社会认同而形成的大量社会组织在政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们逐渐成为公共舆论的制造者和主导者,成为公民与国家的中介和政治家与公民联系的纽带。因此,当今政治决策的主体既非普罗大众,也非仅限于政治家,而是多元主体之间博弈互动的过程。他将现代西方民主称为“多元主义”民主,这种民主形式既可满足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又可实现权力制衡。“精英的讨价还价必须在民主制度和民主过程所确定的限度内进行,尽管在人民的控制力方面存在着种种局限,但民主国家的政治精英毕竟不是完全不受控制的专制君主,政治和官僚精英在达成决议的过程中,彼此也会存在相互的影响和制约,精英的讨价还价有它自己的一套相互制衡的制度。” 如此,现代社会的公共舆论应该是多重利益主体(公众舆论)讨价还价的过程,从而实现对民意的稀释和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如果说多头政体更彻底地民主化了,多数将会治理得更有效;因为政策将表达多数的偏好和利益将会得到很好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