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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矛盾:追求与现实之间

东汉桓帝延熹九年(166年),河内郡(治所在今河南武陟县西南)人张成的弟子牢修向皇帝上书,控告司隶校尉(首都特区长官)李膺等人资助太学(国家最高学府)中的学生与访问学者,结交各地士人,相互串联,结成“部党”,诽谤朝廷,破坏社会风尚。桓帝震怒,下令各地逮捕这批“党人”,并将他们的罪行布告天下,全民共讨之。案子送到“三府”(太尉、司徒、司空)审理时,太尉(分管国防的丞相)陈蕃拒绝署名受理,还上疏极力为他们辩护。桓帝更加生气,就将李膺、范滂等关押到由宦官主管的黄门北寺狱刑讯逼供,又以推荐任用人员不当为由免了陈蕃的职。党人的供词牵连到的陈寔等二百余人,也一律逮捕。其中有的人已经逃亡,都悬赏捉拿,全国通缉,朝廷派往各地办案的官员络绎不绝,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知识分子集团的大规模政治迫害就这样开始了。

此事的起因与汉桓帝不无关系。原来桓帝当蠡吾侯(封邑在今河北博野县西南)时,当过甘陵国(国都在今山东临清市东北,辖今山东、河北交界处数县)人周福(字仲进)的学生,等到即位后就提拔他当了内阁尚书(内阁常务官员)。而同郡人房植(字伯武)担任河南尹(首都所在郡的长官),在朝廷颇有声望,于是本地人编了两句民谣:“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房伯武不愧为天下的榜样,而周仲进的官印不过是当老师才拿到的。)房、周二人的幕僚、门客、学生相互讥讽,制造舆论,又各自拉帮结派,逐渐势不两立,形成甘陵南部和北部,开始被称为“党人”。以后汝南郡(治所在今河南平舆县北)太守(行政长官)宗资信用功曹(秘书长)范滂(字孟博),南阳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阳市宛城区)太守成瑨委任功曹岑眰(字公孝),这二郡中也流传出这样的民谣:“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真正的汝南太守是范孟博,南阳人宗资只管签字画圈。南阳太守也是岑公孝,弘农人成瑨只要坐着嚷嚷。)当时太学有学生和访问学者三万余人,郭太(字林宗)和贾彪(字伟节)名气最大,他们与李膺(字元礼)、陈蕃(字仲举)、王畅(字叔茂)等人互相赞誉提携,太学中又传出了几句话:“天下模楷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俊秀王叔茂。”此外还有勃海(治所在今河北南皮县东北)人公族(姓)进阶、扶风(治所在今陕西兴平市西南)人魏其卿,都爱发表直率的意见和深刻的议论,揭露豪强也不留情面。连朝廷的高官也怕他们的批评,吓得到他们家去时连车也不敢坐。

事件的导火线是几年前李膺杀了张成的儿子。张成有打卦算命的本事,平时以此广交宦官,连桓帝都信他几分。据说张成推算出皇帝将要大赦,就让他儿子杀人。当时李膺正任河南尹,将他的儿子收捕。不久果然颁布了赦令,张成的儿子在释放的范围,李膺更加气愤,竟将他定罪杀了,所以张成的弟子就做了诬告。

由于连太尉陈蕃都碰了钉子,朝廷百官没有人再敢为党人说话。新息县(今河南新息县西南)长贾彪到洛阳活动,说服了尚书霍谞、城门校尉(首都卫戍司令)窦武于次年六月上书为党人鸣冤。窦武以皇帝丈人的身份指责“陛下所行,不合天意”,并同时称病辞职。当时,连年水早灾害严重,据说中原地区百姓饿死的近一半,绝户的也不少,南匈奴、鲜卑、乌桓及“盗贼”蜂起。三十六岁的桓帝虽然在上一年立窦武之女为他的第三位皇后,但一直没有儿子,因而对“天意”不能不有所顾忌。加上李膺等的供词中也涉及不少宦官子弟,宦官怕受到牵连,劝桓帝顺从“天意”加以赦免。于是桓帝大赦天下,将党人们释放回乡,终身管制,他们的名字都由朝廷记录在案。

但党人们从此声名大噪,范滂等人获释后刚离开洛阳,汝南、南阳二郡的士大夫迎接他们的车已有数千辆。此后各地的士人更是推波助澜,互相标榜,把天下名士都收罗起来,定出各种称号:最高的是窦武、刘淑(宗室,任侍中,相当于皇帝顾问)、陈蕃三人,称为“三君”,即当代领袖;李膺等八人称为“八俊”,即士人中的精英;郭太等八人称为“八顾”,即能以自己的德行引导别人;张俭等八人称为“八及”,即能够指导别人向领袖们学习;度尚等八人称为“八厨”,意思是能以钱财救济他人。

当年冬桓帝去世,因无子,由窦武主持迎立解渎亭侯刘宏(灵帝)继位。窦武被封为大将军,总揽朝政;陈蕃出任太傅,录尚书事(丞相)。窦武与陈蕃策划清除曹节、王甫等长期弄权、祸国殃民的宦官,任命“八顾”之一的尹勋为尚书令,刘瑜为侍中,冯述为屯骑校尉(禁卫军司令),又下令征召被禁锢的李膺等党人进京,并请“八俊”之一的荀翌、陈寔担任幕僚,共同商定计划。天下士人都知道了他们的意图,纷纷准备效力。第二年(建宁元年,168年),陈蕃敦促窦武采取行动,但窦武一味依靠其女窦太后,而太后却处于曹节、王甫等宦官的包围之中,不愿下手。直到八月,窦武才从其党羽开刀,准备收捕曹节等人。但计划泄露,曹节、王甫等抢先行动,占据皇宫,劫持了十三岁的灵帝和窦太后,以他们的名义下诏逮捕窦武。窦武召集军队对抗,失败后自杀。陈蕃、刘瑜、冯述等均被杀,刘淑、尹勋等在狱中自杀,他们没有被杀的家属都被发配到日南郡(今越南中部)或其他边疆。这是对党人们的沉重打击,不仅“三君”身亡,政治势力被扫荡殆尽,还招来了宦官们的疯狂报复。

建宁二年(169年),在中常侍(皇帝身边的机要官员,多由宦官担任)侯览的指使下,山阳郡(治所在今山东金乡县西北)人朱并首先发难,上书控告张俭与同乡二十四人结成死党,“图危社稷”(阴谋颠覆国家),灵帝立即下令缉拿归案。大长秋(皇后宫内的主管官员,多由宦官担任)曹节也授意有关部门上报,将“钩党者”虞放、杜密、李膺、朱寓、巴肃、荀翌、魏朗、翟超、刘儒、范滂等百余名高中级官员逮捕法办。十四岁的灵帝不懂“钩党”是什么东西,曹节解释说:“‘钩党’就是党人。”灵帝问:“党人干了什么坏事,非杀他们不可?”回答是:“他们结成一伙,企图干不轨的事。”小皇帝还是弄不明白:“‘不轨’又怎么样?”曹节说:“那就是要推翻你,自己做皇帝呀。”灵帝这才准奏,结果被捕的党人全部非刑处死,家属流放边疆。其余的党人有的已在此前死亡,有的闻风逃亡。一些人趁机泄私愤,将仇家列为党人。地方官迎合朝廷的意图搞扩大化,以致根本与党人无关的人也遭祸害,因此而被杀、被关和被迫逃亡的有六七百人,受到牵连的更不计其数。

熹平五年(176年),永昌郡(治所在今云南保山市东北)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言词相当激烈。灵帝大怒,立即命令当地将曹鸾用囚车押解进京,送监狱活活打死。又下令各地清查党人的学生、下属和父子兄弟,凡是当官的一律免职管制,处罚范围扩大到他们的五服之内。光和二年(179年),上禄县(今甘肃西和县东南)县长和海提出:按照礼法,同一曾祖父的堂兄弟如果已经分居,就属于疏族,党人株连五服以内不妥当。灵帝才将追究范围限于三代之内。

中平元年(184年),张角为首的黄巾起义爆发,中常侍吕强向灵帝进言:“党锢的时间长了,人们的怨气很大。如果一直不予宽大赦免,这些人与张角合谋,叛乱就会越闹越大,到时就后悔莫及了。”灵帝这才感到害怕,就对党人实行大赦,将被流放的家属放回故乡。历时二十多年的政治迫害运动至此结束,但东汉王朝的最终崩溃也为时不远了。

这场党锢案当然完全是冤假错案。实际上党人们根本就没有结成什么党,更不是现代意义的政党,甚至并没有结成什么团体,最多只是一群意气相投的士人组成的非常松散的同盟。正因为如此,他们既没有共同的政治纲领,也没有周密的行动计划,面对政治迫害所采取的态度也是因人而异的。说他们要“图谋社稷”更是冤哉枉也,且不说他们都巴不得要为皇帝效劳尽忠,窦武、陈蕃和党人们要杀的只是一批宦官,就是对出自皇帝的迫害也无不逆来顺受,至多只是逃避,却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反抗。

不过,平心而论,党人们并不是没有责任,要是他们的态度不是那么偏激,行为不是那么极端,策略不是那么幼稚的话,损失绝不会那么大,结果可能更接近他们的目标。

党人们的确都是学者士人,用今天的话来说,都是知识分子,其中不少人的主要事业是读经游学,绛帐授徒。党人们的集体活动也只是互相标榜,评品人物,发表一些“危言深论”。但他们既不是闭门读书、埋头著述的纯粹学人,也不是优游林下、清心寡欲的出世高士;其中大多数人是在职或离任的官员,从最高一级的大将军、太尉、太傅,中央各部门和郡一级政区的行政长官,到幕僚和县长;其余的,也都是“家世衣冠”的乡绅和待价而沽的士人。党祸的起因表面上是宦官对反对他们的士人的报复,实际还是东汉权力斗争的一部分。党人们的领袖之一窦武就是一度权倾朝野、掌握拥立新君大权的外戚,而窦武与宦官较量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就是这批党人。

东汉从和帝开始几乎都是幼主继位,母后临朝,外戚当权。和帝十岁即位,窦太后临朝,其兄窦宪执政。元兴元年(105年),二十七岁的和帝去世,其子刘隆(殇帝)还不满一岁,即位后由邓太后临朝,其兄邓骘执政。次年八月殇帝死,邓太后与邓骘立和帝之侄、十三岁的刘祐(安帝)为帝,继续由邓太后临朝。延光四年(125年),三十二岁的安帝死,废太子刘保已十一岁,但系宫人所生,没有即位的资格。而皇后阎氏为能长期掌权,贪立幼主,与其兄阎显等迎立章帝之孙北乡侯刘懿(少帝)。刘懿即位时年不详,但肯定是幼儿。阎后当仁不让,以太后身份临朝,阎显等人专断朝政。数月后少帝死,宦官孙程等十八人密谋,拥立废太子刘保,阎显被杀,阎太后被幽禁。建康元年(144年)顺帝死,两岁的太子刘炳(冲帝)即位,梁太后临朝,其兄梁冀任大将军。第二年正月冲帝死,梁冀不顾群臣立长君的建议,立八岁的刘缵(质帝)为帝,梁太后继续临朝,梁冀执政。一年多后,质帝中毒死,梁冀立十五岁的刘志(桓帝)为帝,梁太后仍临朝,梁冀也继续执政。灵帝十二岁即位,窦太后临朝,其父窦武执政。唯一例外的是,顺帝是由宦官拥立,阎太后失势,阎显被杀,顺帝母亲已死,因而没有太后临朝。但七年后立梁皇后,外戚梁氏的势力迅速膨胀。顺帝死后,梁太后临朝三帝,共十九年。

东汉时之所以会接连出现这样的局面,一方面是由于皇帝死时还没有儿子或儿子太小,另一方面是因为太后与外戚都想继续掌权,故意选幼主继位。皇帝长大后,不愿当傀儡,就会设法摆脱太后和外戚的控制。但由于外戚大权在握,皇帝只能依靠身边的宦官发动宫廷政变。如:和帝十四岁时与宦官策划,清除外戚窦氏。安帝二十八岁时,邓太后死,他方能亲政,同年即利用宦官废外戚邓氏。桓帝亲政后,梁冀继续独揽大权,桓帝与宦官合谋灭梁氏。宦官为了达到控制皇帝、巩固权力的目的,也主动掌握时机打击外戚,拥立顺帝,杀阎显就是一例。

在权力斗争的恶性循环中,士人们往往站在外戚一边。这固然是由于士人们不屑与宦官为伍,更重要的原因是士人们要实现自己的抱负,干一番事业,就得做官,而外戚掌握朝政,正是士人们投靠的对象。相反,宦官的正式职务大多属于内廷,按正常途径与士人们不应发生直接联系。加上外戚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一般都极力拉拢士人,所以除了梁冀过于飞扬跋扈,诛杀李固、杜乔等大臣和士人外,其余的外戚与士人的关系远比宦官与士人的关系密切。

但问题是,外戚与宦官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宦官未必个个都坏,外戚也不见得个个比宦官强。像和帝时主谋杀窦宪的郑众,改进造纸术的蔡伦,参与灭邓氏的十九名宦官中的良贺,灵帝时的吕强和丁肃等五人,都有值得称道的事迹,不愧为宦官中的佼佼者。特别是吕强,还直接推动了党锢案的解除。而外戚中尽管也不乏正人君子,或者颇有文治武功,但大多过不了迷恋权势和以权谋私这两关。就拿党人们视为领袖的窦武来说,实际执政仅九个月。史料中似乎没有留下什么劣迹,但仔细分析就未必如此。桓帝死后,选择新君的决定权就操在他手中。《后汉书·窦武传》说他只是召见河间国(国都在今河北献县东南)的刘鯈,询问该国的王子侯中谁贤能,仅根据刘鯈称道刘宏就决定立他为帝(灵帝)。以后的事实证明,灵帝根本无贤可言,而且他母亲与他的爱钱贪财,在帝后中是绝无仅有的。即使河间王一支中缺乏贤能,也不至于到了以灵帝为最佳的程度。窦武轻率地选择灵帝,看来还是想找一个便于控制的十二岁孩子。凭着这“定策”的功劳,窦武心安理得地增加封邑,子侄升官封侯。此后王甫在反驳陈蕃称赞窦武“忠以卫国”时,指责“窦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门三侯?又多取掖庭宫人,作乐饮燕。旬月之间,赀财亿计”,看来不是无中生有。要是窦武执政的时间不是九个月而是九年,结果又会如何呢?这样的人做党人的领袖,领导党人与宦官斗,即使获胜,恐怕也不会有多少好作用。

在与宦官的较量中,窦武与党人们占有压倒性优势:党人占有朝廷的文武要职,控制着首都地区的军队和禁卫军;宦官弄权多年,作恶多端,积怨甚深,而党人得到舆论的支持;皇帝为窦氏所立,对窦武有好感,又来自外藩,与宦官没有联系。但结果却是党人们的惨败,这只能证明他们的无能。

从当年年初开始,窦武与陈蕃就做了人事部署,要诛杀曹节、王甫等宦官的舆论已经造得“天下雄俊”都知道,可是直到五月才找了两名中常侍开刀,又拖到八月才准备逮捕曹节和王甫。在这样的对手面前,即使不出现窦武奏章被泄露的偶然事件,宦官们也会有充分的准备,无怪乎能在一夜之间反败为胜。窦武迟迟不动手的主要原因是他过于重视女儿窦太后的作用,必定要等待太后的同意,偏偏这位女主在曹节、王甫的奉承下,对他们十分信任,一直不批准对他们法办。可以想象,即使窦武的奏章送到了太后手中,她也未必会立即采取行动。窦武既没有将太后与宦官隔离,也没有对太后和小皇帝实行保护,结果让宦官轻易地劫持,成了他们假传圣旨的工具。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上了逮捕曹节等的奏章后,窦武安心地回家休假了,而由党人指挥的禁卫军事先居然毫无准备,临时召集的数千军人不堪一击。

这一系列错误的步骤当然不是窦武一个人的责任,但恰恰暴露了党人们的致命弱点:志大才疏,言行脱节。他们是言论的巨人,却是行动的矮子;他们追求的与其说是政治斗争的胜利,还不如说是个人价值的体现。就拿党人的另一位领袖、这次行动的具体策划者陈蕃来说,他疾恶如仇、直言极谏、临危不惧、不计私利(如:多次冒死营救受迫害者,拒不接受封邑),不愧为道德的典范,但政治技巧和斗争策略却乏善可陈。陈蕃少年时的一件事曾传为佳话,正好说明了他从小就存在的片面性。他十五岁时独居一室,父亲的朋友来看他时见屋子里又脏又乱,就问:“客人来了,小朋友为什么不打扫一下?”他回答:“大丈夫处世,当扫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其实,扫除天下与打扫屋子是并行不悖的,能打扫屋子的人未必就不能扫除天下。相反,连屋子都不愿扫或扫不干净的人,又怎能扫除天下?不幸的是,陈蕃这样的人在党人中并非少数。

党人们的疾恶如仇,如果只是见于言论,即使过分一些也不至于有严重后果,但不少人是实权在握的官员,当然要付诸行动。而这些措施往往失去理智,以毒攻毒,或者违反了当时的法律,不仅无谓地激化了矛盾,而且授人以柄。如:李膺不顾赦令已经颁布,杀了张成的儿子;岑晊为了让太守成瑨立威,拿不法富商张汛开刀,在赦令下达后仍然杀了张汛,还杀了他的“宗族宾客”二百余人;贾彪当县长时,为了制止穷人杀婴,规定对杀婴者与杀人犯一样定罪;窦武的奏章中不仅建议杀曹节、王甫,还计划将其他宦官一网打尽;如此之类,都已经超过理性的限度,将中间势力推向敌方,当然会把自己置于绝境。联系到一些党人的矫揉造作,我们不能不怀疑有些极端做法的哗众取宠的动机。

党人们的名士架子在互相标榜中越摆越大,并且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公然用之于官场政坛。范滂出任陈蕃的下属,按照公务礼节晋见,陈蕃没有加以制止,范滂竟表示愤慨,马上扔掉官笏辞职。陈蕃向他道歉,也没有能使他回心转意。范滂连与陈蕃都无法共事,并且只是为了毫无道理又微不足道的原因,又怎么能实现自己的“澄清天下之志”呢?其他党人也往往在官方征召时多次推辞,摆足架子(最后大多还是当了官),或者当了官后动不动就挂冠而去。显然他们更多的是考虑自己的声望,而不是社会的需要和其他人的利益。正因为如此,张俭依靠自己的“名行”,在逃亡中“望门投止”让素不相识的人为他提供救援,却不顾数以十计的人被杀、“宗亲并皆殄灭,郡县为之残破”的严重后果,心安理得地在塞外避过风险,晚年还“不得已”接受曹操的征召,以八十四岁高龄寿终正寝。

在这场政治迫害中,党人的另一位领袖、与李膺齐名并备受赞誉的郭太(林宗)却能安然无恙,并能继续闭门教授上千弟子,看来似乎是奇迹,其实倒很说明问题。郭太虽然“名震京师”,但他认为汉朝已到了“天之所废,不可支也”的程度,拒绝出仕。他有自己的见解,但不发表“危言覈论”,不对宦官作无谓的刺激。窦武等被杀后,他“哭之于野,恸”,表达了自己的极度悲哀,却没有与朝廷作公开的对抗。《后汉书》本传中还记录不少生动的事例,突出地说明了他待人接物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在奖掖引导士人时,也不排斥有缺点错误的人。可见,清浊善恶并不像多数党人说的那样绝对,对宦官和邪恶势力也不必事事对着干,更没有必要作无谓的挑战。李膺等的供词曾牵涉到不少宦官子弟,并引起他们的恐慌,说明宦官们也不是不想巴结党人。如果像郭太那样处理得当,至少可以起到分化作用。可惜的是,像郭太那样的人在党人中实在太少了。

党锢案前后的事实,说明早在一千八百年前就存在着权力与舆论、政治与道德的对立与分离。郭太这样的一介布衣,回乡时到黄河边送行的士大夫有车数千辆,而只有李膺有资格与他坐同一条渡船,其他人只能像看神仙那样仰望。被朝廷罢官、逮捕或杀害的官员和士人会赢得舆论广泛的同情和支持,受迫害越重声望越高。被释放的党人尽管尚在管制之中,还是受到家乡士大夫数千辆车的欢迎。对被朝廷通缉的党人,不惜弃官,不顾被满门抄斩并株连宗族而加以保护的也大有人在。这就是说,政治权力可以剥夺士人的官职、财产、自由以至生命,可以对他们肆意侮辱或施加刑罚,却无法左右舆论,更不能改变士人们的信仰。士人以至社会对是非好恶的评判已经不是简单地屈从于政治权力,而是根据自己或本阶层独立的标准。这显示了古代知识分子人格的尊严、道德的感召力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与那种政治权力完全控制舆论,政治标准就等于道德评判的社会相比,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这种进步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因为在封建专制体制之下,知识分子永远无法解决两个矛盾:保持独立人格与服从皇权,实现自身价值与参与政治。

自从秦始皇建立君主集权的专制体制,并为汉朝所进一步巩固,又有了董仲舒等人的“天人合一”理论,皇帝和皇权已成为天意的体现,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诽谤皇帝就等于谋反大逆,是够得上杀头、腰斩、族诛的罪行。汉武帝时还增加了一条“腹诽”(肚子里说坏话)罪,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因为再能言善辩的知识分子大概也无法证明自己肚子里没有说过皇帝的坏话。批评皇帝的唯一根据是“天意”,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判断皇帝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天意,往往在于皇帝是否愿意接受批评。所以党人们也罢,其他士人也罢,无论他们有多高的声望、多大的影响、多大的胆量,批评或评价的对象是不能包括皇帝在内的。所以,对善恶是非、合法非法、忠奸贤愚的评判,一旦由皇帝表态,知识分子就不能也不敢再有议论了,因为不仅法律不容许,就是发展了的儒家理论中也找不出这样做的根据。面对邪恶势力的倒行逆施,正直的士人会义无反顾地斗争,甚至可以将荣辱生死置之度外,因为他们相信这是奸臣所为,皇帝最多是受了蒙骗。但一旦证明这真是皇帝的旨意,或者皇帝亲自作了裁决,即便这是皇帝被欺骗或劫持下作出的决定,士人们也就失去了一切抵抗的余地。或许有人依然保持了自己的思想,但不可能再有言论或行动,还有什么独立人格可言?

在党人中,范滂的死是最光明磊落的。在第一次被捕时,他与同案被押在黄门北寺狱,狱吏让犯人祭皋陶。范滂带头拒绝:“皋陶是贤人,也是古代的直臣。他要是知道我无罪,必定会代我向天申诉。如果我真的有罪,祭他又有何益?”狱吏要进行拷打,他见同案大多体弱有病,就要求从他开始,与同郡袁忠争着挨打。第二次逮捕党人的诏书下达时,督邮吴导来到县里,抱着诏书,在宾馆闭门痛哭。范滂闻讯后,知道一定是为了他,就主动到县监狱投案。县令郭揖大惊,立即扔下印绶,准备与范滂一起逃跑,说:“天下如此大,先生为什么要到这里来?”范滂说:“我死了祸害才能停止,怎么敢以我的罪连累你,又让老母流离失所呢?”他既没有像张俭那样不顾别人的死活,千方百计地逃亡,也不像有些人那样自杀,而是从容诀别亲人,拒绝别人的营救,主动投案,接受一切刑罚。表面看来,在独立人格与皇权发生冲突时,范滂已经无条件地服从皇权,心平如镜,视死如归。但他对儿子的遗言却透露了内心激烈的冲突和深切的悲哀:“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坏事干不得,好事又不能做;自己做了还能心安理得,总不能让儿子也这样做。这岂但是范滂个人的悲剧!古往今来,又有多少知识分子不得不面对这样永远无法两全的痛苦抉择。

知识分子多少有点知识,这是他们的幸运,也是他们的不幸。有了知识,就想有运用的机会,就不会满足于有饭吃、有衣穿、有妻室儿女,这就是所谓实现自身价值。但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能学的、能干的事实在少得可怜。除了天文、历法以外,其他的科学技术几乎都是“医卜星相”和“百工”的贱业,法律、经济和管理也大多是吏胥的专利,琴棋书画之类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业余爱好,知识分子能做的只是读书和做官。在皇权垄断一切的社会,要实现自身的价值,舍做官就别无他途。可是做了官就只能服从法律和上司,就绝不能避开现实政治。疾恶如仇会有党人那样的下场;洁身自好或许能做到,却会因此而一事无成;同流合污又有违初衷,而且不齿于士林;急流勇退倒也干脆,但原来的理想也随之成为泡影。

不过,对绝大多数知识分子来说,更大的不幸是他们连做这两种选择的机会都没有。东汉后期在全国五六千万人口中,县以上官员和贵族的定额是十万,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世袭或变相世袭的,留给士人竞争的职位更少,而光太学生就有三万,全国的知识分子估计有数十万。隋唐以后,读书人还能应科举考试,多少有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东汉时实行的还是荐举制,士人得由地方官逐级推荐,或由官员聘任,或由朝廷征召,都得在学问和品行方面有知名度。对大多数出身平民、家境贫寒的士人来说,要靠学问出众而成名难乎其难,品行上达到“孝廉”或名士的水平倒相对容易一些。而投靠名士,推波助澜,激清扬恶,党同伐异,臧否人物,更不失为一条捷径。如:会稽阳羡(今江苏宜兴市)人许武已经被举为孝廉,而两个弟弟许晏、许普没有什么特长,许武想让他们成名,于是向两个弟弟提出分家。将家产分为三份后,许武自己取了最肥的田、最大的住宅、最得力的奴婢,而两个弟弟分到的都比他差得多。于是舆论哗然,一致称赞他弟弟克己谦让,批评许武贪婪。许晏、许普因此获得地方上举荐,成为孝廉。这时,许武将宗族亲戚请来,哭着告诉大家:“我当哥哥的不成器,先窃据了声誉和地位。两位弟弟年长了,却还轮不到荣华富贵,所以我提出分家,自己揽一个恶名。现在我替他们管理的财产已经增值三倍,全部分给弟弟,我一点也不留。”他因此受到全郡的赞扬,名声大振,以后官至长乐少府。这样的曲线求名,似乎已经到不择手段的地步。但按照正常的途径,这两位弟弟大概绝对不可能当上孝廉,而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再卑鄙无耻、愚昧无知,也照样能得到举荐,甚至位于公卿,那最应该受到指责的就不是许武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这类名实之间完全矛盾的现象发生在东汉末年,和党人们的风流显赫于一时一样,都不是偶然的。

生在乱世的知识分子有更多建功立业的机会,多少有选择主子的自由,成功了就是王侯将相,失败了也咎由自取,至少实现了自身价值。秦汉之际的郦食其,虽然最后被扔进了油锅,但毕竟为汉朝的建立作出特殊贡献,在历史上留下了事迹,因此至死不悔。生在治世的知识分子可以安享圣君贤臣的恩泽,循着科举的阶梯往上爬。遇到“稽古右文”的皇帝,还有机会参加国家大型文化工程,不但衣食无忧,还能捞个一官半职。可惜中国历史上大多是不治不乱之世,就像党人们所处的时代那样,知识分子就只能挤在成名和做官的独木桥上了。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司马迁会忍受腐刑的奇耻大辱,而不是一死了之,要不他怎能写成《史记》?东汉末年的蔡邕是在董卓的威逼下出仕的,但在董卓被杀后居然会表现出对他的同情,原因就在于董卓对他的尊重并为他编撰汉史提供了条件。所以他临死还要哀求王允,愿意接受黥面(在脸上刺字)和刖足(砍去脚)的刑罚,留他一命,以便编完汉史。另一方面,一些人不惜以生命(甚至全家和亲友们的生命)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代价。党锢案中不乏自投罗网的人,还有的人根本没有被列入党人名单,竟主动要求补入。他们当然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但在精神上却找到了满意的归宿。明朝皇帝以廷杖对付敢提意见的官员,常常有人被当场打死,被视为对士大夫的莫大侮辱。面对这样的待遇,天下士人竟会“羡之若登仙”,甚至有人会主动争取。

今天的知识分子或许无法理解,但这是千百年来的事实,《后汉书·党锢列传》就是其中的第一篇实录。

如果知识分子的“知识”不限于儒家的经典,而是包括了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的各个方面;如果他们不必都为“政治”服务,而能享受不问政治的自由,从事能发挥自己聪明才智的工作,那么党人中必定会出现不少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实业家或真正的政治家,或许根本就不会出现党锢案并留下这篇《党锢列传》。对一千八百年前的东汉,这无疑只是荒唐的假设;但对最近几十年的中国,这值得我们深思。

原载《探索与争鸣》1995年第10期 LdUqVyoq3QIeH7yvpGQ8k4/qMwoaqFkeyuTCUdBIDEggpVle9fG6UIAsmEoY6s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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