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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子孙之我见

近年来,“炎黄子孙”的使用频繁越来越高,已经由文人学者扩大到社会各界,由诗歌小说扩大到报刊上各类文章,甚至已进入领导的正式言论和官方文件,似乎成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同义词,而且大有取代这两个词的势头。与此同时,修整炎帝、黄帝的陵墓,举行隆重的祭典,颂扬炎黄二帝的文字,表达中国人尤其是海外华人如何崇仰炎黄二帝的报道也大量涌现。原因很简单,据说炎帝和黄帝是我们的两位共同祖先,当然也应该是台湾、香港、澳门以及世界上一切华人、华裔的共同祖先。既然十几亿中国人和华裔都是同一血统,似乎就理应是一家人了。人们以为提炎黄子孙就能促进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团结,至少能增进共同的感情。

但是,美好的愿望不能改变历史事实和国内外的现状,滥用炎黄子孙的提法更会造成不良后果,恰恰不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首先,这种提法不符合华夏(汉)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

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了解,到目前为止还只有商文化的遗址得到了学术界的公认,夏文化遗址虽然已有了发现的报道,但还有待于科学的鉴定和深入的研究,比夏代更早的炎帝黄帝时代目前还找不到任何物证。根据现有的历史学、人类学、民族学知识分析,炎、黄二帝至多只是当时很多部落首领中的两位,他们的活动范围和影响力自然是有限的。

即使仅从文字记载看,也明确地说明了这只是一种传说,绝不是确切的历史记录。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结尾不得不感叹:“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面对各种各样的传说,这位二千多年前的大史学家最后不得不取了《春秋》《国语》的说法,而“弗深考”,不再仔细考查事实究竟如何了。

根据《史记》的记载,我们这两位老祖宗原来是一对冤家。炎帝是天子,但实力衰退,统治不了诸侯;而黄帝却文武兼资,争取到了诸侯的支持,又动用了豺狼虎豹,与炎帝大战三次,将他彻底打败,自己做了天子。炎帝甘拜下风,成了黄帝的属臣,这两个部落也合二为一了。但《史记》和其他史书都提到了炎、黄二帝曾争取、统治过的诸侯,除非这众多诸侯的子孙后代都跑到地球的其他地方去了,或者统统断子绝孙,否则今天的中国人总该有一部分是他们的后代啊!

退一步说,即使早期的华夏族的成员都是炎黄的后代,那么史书上也还记载了大量非华夏部族的存在。考古发掘已经证明,数千处旧石器、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可分为多种类型。近年来在长江流域、东北地区等地的考古新发现更证明了中国文化的多元性。直到春秋时期,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还有不少非华夏的部族,更不用说在中原以外。这些部族只有少数迁移出了今天中国的范围,而大多数都逐渐融合在华夏族之中了。可以说,到秦始皇统一时的华夏族就已经是民族大融合的结果。

华夏即东汉以后的汉族在融合其他民族的过程中虽然也少不了残暴的压力和血腥的武力,但历来有一种积极的传统,那就是并不注重血统关系。任何异族只要接受华夏(汉)族文化,与华夏(汉)族认同,就可以成为汉族的一员。对异族的杰出人物,只要能为本族效力,统治者就会委以重任。移居到华夏(汉)族地区的其他民族,只要不违反法令,不与当地居民有利害冲突,一般不会受到强制同化的压力。所以虽然历史上汉族同其他民族间的战争和冲突相当频繁,但在汉族内部或汉族聚居区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清查血统一类的行动。西汉时的金日䃅是被灭亡的匈奴休屠王的太子,却以“外国人”(金自称)的身份担任了接受武帝遗诏辅佐昭帝的顾命大臣,子孙成为西汉后期有声望的大族。对此,当时和以后任何最正统的汉族史学家也从未表示过不满或怀疑,这足以反映汉族对异族的接纳标准只视其“归化”的程度。流落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无不受到歧视和迫害,因而长期保持着本民族的特性,为生存而抗争;唯独来到中国的犹太人却长期过着和平生活,以至逐渐失去了本民族的心态,终于融入了汉族。这也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从秦汉以来,从北方进入黄河中下游的非汉族至少有匈奴、乌桓、鲜卑、羌、氐、揭、丁零、突厥、高丽、回纥(鹘)、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维吾尔、回、满等,还有阿拉伯、波斯、日本、东南亚、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等地的各族的人口,其中相当大一部分陆续加入了汉族,有的整个民族都已融合在汉族之中了。在南方,随着汉族的不断南迁,原来人数众多且族种庞杂的蛮、夷、越、僰、僚等族,有的已经完全消失,有的虽还作为一个民族存在,却已经缩到比原来小得多的地域,而今天南方各省区的汉人大多是他们的子孙。我们完全有理由说,在今天九亿八千多万汉人(1987年抽样调查数)中,地道的“炎黄子孙”反而是“少数民族”。即使是汉族,如果只认炎帝、黄帝这两位祖先也对不起自己真正的祖宗。

其次,这种提法不符合今天中华民族的实际。

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五十六个民族,汉族之外的五十五个民族约有八千六百万人口(1987年抽样调查数)。其中有的民族,尽管根据汉族的文献记载多少能和炎黄二帝及其后裔扯得上一点关系,实际上却往往是古代大汉族主义者一厢情愿的臆断,并无科学根据。有的民族,如藏族,历史上虽也不乏与汉族的交往,但基本上都是在相对稳定的地域范围内单一地发展繁衍下来的。还有些民族,如俄罗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等,则无论从什么角度都是不可能与炎黄拉上血统关系的。难道这些民族的人民也应该承认自己是炎黄子孙吗?如果炎黄子孙不应该包括这些兄弟民族,而只是汉族的代名词,那么又岂能代替中国人民或中华民族?显然,这种提法不仅伤害了兄弟民族的感情,而且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的原则的。

再次,这种提法并不利于统一大业和国际友好。

在国内,片面提炎黄子孙实际上是宣扬大汉族主义,只会助长狭隘的民族主义,给一小撮民族分裂主义者以可乘之机。既然中国人都是炎黄子孙,那么不是炎黄子孙的民族岂不就不是中国人?岂不就能名正言顺地分裂了吗?

在台湾,固然绝大多数人是大陆移民或移民后裔,或许可以称得上炎黄子孙,但同样存在着非汉族的兄弟民族。以其中被我们称为高山族的民族为例,目前大概还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说明他们是炎黄二帝的后代,相反倒很可能是来自东南亚。如果只用“炎黄子孙”来促进统一,那么结果会适得其反,这正是“台独”分子所大肆宣扬和企求的。

今天散居在世界各国的华裔,大多已经加入所在国的国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也无论感情上如何理解,从事实上和法律上说,他们与中国人民的关系只能是朋友或亲戚,而不再是一家人;他们对中国的感情只能是友好或带着对祖先和故乡的情意,而绝不是爱国。要说爱国,他们应该爱他们所加入的国,也只有在遵守所在国法律的基础上,他们才能真正促进这些国家与中国的友好,为中国起到朋友的作用。我们当然并不反对他们自称炎黄子孙,但这里的“炎黄子孙”只有血统上和情感上的意义,与前面所提及的特殊含义完全是两回事。如果我们把炎黄子孙当作中国人民的代名词,华裔又怎么能够、怎么敢接受呢?在国际交往中滥用炎黄子孙或爱国一类名词,只能引起朋友的为难和反感,在华裔众多或本来就存在民族纠纷的国家只会产生不良后果。

中国历来对炎黄二帝的尊重既是一种优良的民族传统,也是一种大汉族主义的表现。统治者打着这块招牌来证明自己是受命于天的真龙天子,则更是一种不足挂齿的闹剧。辛亥革命前后,革命党人和独立各省一度使用黄帝纪年,一方面是对清朝帝制的否定,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了狭隘的民族情绪。就像一度提过的“驱逐鞑虏”“种族革命”的口号很快为“五族共和”的纲领所取代一样,黄帝纪年也很快结束了它的使命。海外华人长期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侮辱,又得不到国内腐败政府的合法保护,对祖国、祖先有强烈的感情,但无须讳言,在这种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感情有其片面的、消极的一面,尤其表现在狭隘的宗族观念、地方观念和民族观念上。在今天,这些观念更与现代文明社会和正常的国际交往格格不入,对此我们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立场和态度,不必迁就迎合。如果因为是“炎黄子孙”就一定要拍手叫好,甚至把唐人街中黑暗腐朽的东西也当作“爱国爱乡”来宣扬,只能使我们失去大多数友好、文明、正直的华裔朋友。

世界上大概不存在绝对纯血统的民族,如果有的话,也必定很快退化以至灭绝。华夏(汉)族能由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靠的不是祖先的伟大或血统的优秀,而是大量吸收了其他民族,凝聚了各民族的精华。同样,中华民族的伟大力量来自她的各个民族,来自各民族自身的创造力和她们之间的凝聚力。这种凝聚力的基础是她们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而不是共同的血统或同一个祖先。

当然,我并不一概反对称炎黄子孙,炎黄二帝即使是传说人物,加以尊崇也未尝不可。再说公民有言论自由,谁愿意用什么名词,爱认哪个祖宗是不应受干涉的,海外华人爱怎么说更是他们的自由。但是,“炎黄子孙”不是中华民族或中国人民的代名词却是必须讲清楚的,官方言论和正式文件中更不应有任何含糊。

1989年7月5日

附记

本文写于1988年,曾载于上海《解放日报》内部刊,1989年7月5日发表于《光明日报》史学版。9月6日,员力先生在该报发表《也谈“炎黄子孙”》一文,对拙文提出商榷,为此我写了《再谈“炎黄子孙”并答员力先生》作为答复。但该报在次年1月发表了陈连开先生《中华民族与炎黄子孙异同辨》一文后就结束了这场讨论,上述答文没有发表。别人告诉我,其他报刊上还发表过讨论拙文的文章,可惜这些报刊在发表前后都没有将这些文章寄给我,而我看的报刊又少,连看都没有看到,自然不会作答或表明态度。湖南某大学的学报还登过一篇批判拙文的文章,居然也没有通知我,大概并不想让我反批判吧!事后学生拿来给我看,除了几顶政治帽子外实在没有内容,看来此人连我的文章都看不懂,只是为了赶时髦而已,当然不值得一驳。

拙文居然会引起一番不小的争议,这是始料所不及的,因为我以为所依据的都是史学界公认的史实,在理论上和逻辑上都经得起驳难,似乎不应有什么异议。从此文发表后的情况和近年的实际看,显然我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所以我在将此文收入本集时,仅改正了几个错字,其余一仍其旧,好让读者了解引起这场争论的究竟是一篇何等样的文章。

员文的意见或许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还是利用写附记的机会作一简单的答复。

我在文章中说:“面对各种各样的传说,这位二千多年前的大史学家最后不得不取了《春秋》《国语》的说法,而‘弗深考’,不再仔细考查事实究竟如何了。”员先生说我把意思完全弄反了,“弗深考”的不是司马迁而是指其他学者们没有深入考察。我反复读了《史记》原文,觉得未必是我弄错了,因为张守节所作的《正义》中也写着:“太史公言博考古文,择其言表见之不虚,甚章著矣,思念亦且不须更深考论。”说的也是司马迁认为“不须更深考论”。员先生又说司马迁写《五帝本纪》既有文献依据,又作实地考察,且经过一番筛选工作,所以他认为我说《五帝本纪》绝不是确切的历史记录“就未免太绝对化了”。其实,黄帝如果真的生活在五千年前,司马迁的时代就已在两千多年之后,实地考察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黄帝时还没有文字,司马迁又找得到什么直接的“文献依据”?即使我不说得太绝对化,《五帝本纪》总不能当作信史吧!

员先生的第二点意见认为黄帝不是与炎帝,而是与炎帝的后裔作战,他的根据是唐朝人对《史记》的注释,而我的根据却是《史记》原文“炎帝欲侵陵诸侯”“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分明写着是“炎帝”而不是什么“炎帝后裔”。由于炎帝本来是传说人物,历来就有不同说法,有以为即神农氏,有以为是神农氏之后,有以为是与黄帝同出一族,我不敢说我的写法一定对,但也不认为员先生的意见有多少道理。

不过,以上两点都不影响拙文的立论,就是把这些话都删去,拙文的论据照样是充分而坚强的。

至于员先生的其他意见就不能苟同了。

员文说:“自从黄帝打败了炎帝的后裔之后……一部分人向四方迁移,迁东的成为日后的东夷,迁西的成为日后的羌戎,迁南的成为日后的苗蛮,迁北的成为日后的狄貊,也就是所谓‘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并且根据“文献记载”,考证出满族也是炎帝后裔的一支“息慎”之后。

的确,在汉文史料中有不少非汉民族起源的记载,将“东夷、西戎、南蛮、北狄”都说成是炎帝的后裔就是其中之一。以此为依据,诚如员文所说,有好些少数民族“也可以与炎黄二帝及其后裔联系上”。但是判断一个民族的来源不能仅仅根据文献记载,更不能只根据汉文史料所作的片面记载。今天要确定一个民族是否与炎黄二帝及其后裔同源,至少应该对该民族历史时期的语言、文字、地域、经济生活、文化和心理素质等要素作一番考察和分析,绝对不可轻易相信文献记载中的某些说法。我们并不否定传统的汉文史籍中有关其他民族的记载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尤其是因为对那些没有留下文字记载的民族来说,这是了解他们历史的唯一记载。但是同时也必须指出:由于汉族在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长期处于相对先进的地位,在他们的影响下,一些与汉族交往较多的民族,包括那些曾经被汉族政权统治或曾经征服过汉族政权的民族,也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些说法。所以我们今天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恢复民族史的本来面目,而不是再重复那些在民族不平等状况下产生的陈说。

例如:《史记·匈奴列传》中的确有“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这样毫不含糊的记载,但是当今国内外的匈奴史学者大概没有人还相信这一说法,几种权威论著和工具书都没有提及匈奴与华夏族有过这种关系。而且即使从《史记》《汉书》有关记载看,汉朝人实际上也没有承认匈奴是他们的同种,是“炎黄子孙”。

说到满族的先祖是禹时的“息慎”,我不知道员先生是根据哪一种“文献记载”,汉族的还是满族的?遗憾的是,对这样一条重要的证据,员先生却没有说明出处,使我们无法判断它的可靠性究竟有多大。因为息慎是“东北夷”的一支,而“夷”又都是炎帝之后,所以满族也应是“炎黄子孙”,这样的推理无论如何是太牵强附会了。把满族的先祖扯到炎帝头上,无非是满族统治者为了证明他们理应君临中华而编造出来的神话,或者是汉族面对女真或满族统治的自我安慰。这种说法是经不起民族学的考察的,试问当代有关女真和满族的论著中有哪几种采用了?

员先生在文章中指责我“将历史的‘女真’和‘满’分成两个不同的民族也不确切”,其实拙文只是将历史上曾经进入黄河流域的民族习惯用的名称罗列出来而已,并不是作现代的民族学分类。不过,将女真与满族分开倒不是我的发明,孙进己的《东北民族源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一书就指出,满族并不都是由金代的女真融合而成,“满族和金代的女真不同,它是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

员文的第四点意见是针对我说历史上汉族“对异族的杰出人物,只要能为本族效力,统治者就会委以重任”这段话,认为“统治者委以重任,并非着眼于为本族效力,而是为维护他们的共同统治效力,这才是问题的实质”,他的理论根据是“历史上的民族矛盾,在阶级社会里,其实质就是阶级矛盾”。我们自然不能否认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但也应该承认,民族矛盾有其特殊内容,并非阶级矛盾所能全部涵盖。不能因为民族矛盾的实质是阶级矛盾就只研究阶级斗争的一般规律,不研究历史上民族斗争的具体内容。就拿拙文所涉及的问题来说,尽管各民族的统治者都压迫和剥削本民族和外民族的劳动人民,但在吸收异族的杰出人物加入本族统治集团这一点上,汉族和其他民族是有很大差异的,拙文正是在讨论这种差异。汉武帝任用金日䃅,并没有什么“共同统治”的需要,纯粹是吸收异族人才;而金氏之成为汉朝的功臣,也并非因为剥削了本族的劳动人民,完全是对汉族劳动人民统治有方的结果。同样,犹太人在世界各地与在中国的不同遭遇是无法用阶级矛盾来解释的,否则他们的结局应该完全一样,因为外国和中国那时都是阶级社会,都有统治阶级和劳动人民。

员先生的意见显然不单是对拙文的批评,也涉及我们对待民族历史和民族史研究的基本观点,这正是拙文撰写的动机之一,也是为什么要作出回答的原因。拙文写成已六年多了,时过境迁,其中有的话或许已过时了。如:说“夏文化遗址虽然已有了发现的报道,但还有待于科学的鉴定和深入的研究”,而现在考古学界的意见大多已肯定了夏文化的存在。但拙文的基本观点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所以我在撰写《普天之下:统一分裂与中国政治》(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和《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台湾锦绣出版公司1992年版,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版)这两本小书时,都写入了这些内容。

1995年7月15日 paKDUGaCfXgckEXtNu7flOUhpLP/Q3HMqMRlUlv78cC4C4KfisR/vHOnxGBCcf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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