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先需要正确地把握大方向。在现代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大背景下,乡村社会发展处在重要十字路口,乡村究竟何去何从,方向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乡村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性较大,因而在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上需要因地制宜,走具有自己特色的振兴路径。但是,在振兴大方向上,则有共性。把握乡村振兴的正确方向,关键就是根据乡村发展与全面推进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总体形势,正确认识乡村发展面临的重点问题及其实质,采取有针对性且有效的措施,助推乡村走出发展困境,实现全面振兴的总体目标。
就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而言,宏观战略确立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总目标。宏观战略目标的确立实际为政策实施指明了方向,为达到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推进振兴的具体实践就要坚持这样几个基本原则和大方向。
首先,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原则。成功地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必须以做好两个战略的有机衔接为基础。虽然脱贫攻坚战略已告一段落,但后续必须有相应的衔接工作,以巩固所取得的脱贫成果。振兴乡村只有在脱贫成果得以巩固的基础上,才有条件和动能来推动振兴措施。
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一方面需要保持已有扶贫脱贫政策措施的延续性,让发展相对滞后的乡村能持续获得扶持和支持,以有效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乡村和农户返贫。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依靠有效实施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达到的,同样,进一步巩固脱贫成就,仍需要施行合理有效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振兴措施可推动乡村获得更大发展,增强乡村的内生动能,提升乡村自身发展水平,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发生的环境。
其次,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的大方向。乡村振兴从本质上看是在新时代推进乡村发展的国家战略,实施这一战略并没有与其他发展战略相背离,而是与其他重大战略紧密相关。相对乡村振兴战略而言,新型城镇化与之有着密切关系。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不仅推动着城镇快速发展,也在改变着城乡关系以及乡村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城镇化发展既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动力、资源和机会,同时又在一定层面上对乡村发展构成挑战、压力,因为伴随城镇化而出现的乡—城人口迁移及净外流,对乡村内生发展动能构成了一定冲击,甚至有一定的削弱。而且,城乡差别的存在会进一步影响人们对乡村振兴的信心。
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的大方向,在具体的政策实践中,需要不断加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不断提高小农户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能力,不断拓宽小农户增收渠道,提升乡村社会综合发展水平。
在现代化、城镇化加速发展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还须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方向。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逐步构建并不断完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制度体系,在制度安排上为不断缩小乃至消除城乡差别创造条件。在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方面,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公共物品及社会福利供给体系。
最后,坚持“补短板”与乡村高质量发展相结合的大方向。对较多的乡村地区来说,实现全面振兴的目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实践,需要补齐这些“短板”,解决制约乡村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乡村发展的“短板”既有体制遗留的问题,即城乡分割、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滞后问题;也有在快速变迁过程中乡村社会出现的一些发展相对滞后的“短板”,如在工业化、信息化、数字化的大背景下,小农户的一些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在大市场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制约着农民收入水平的增长,以及适应现代社会生活能力的提升。
乡村要振兴,也必须在立足自身特色基础上走高质量发展之路。高质量发展是一种新发展理念的体现,实际是一种新的发展策略。就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而言,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涵就是提高现代化发展水平,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改善和提升。例如,对小农户来说,可以通过生产经营方式的创新,采取产业融合的策略,发挥小农户农业生产的综合功能,提高小农户农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小农户收入的增长。要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必须通过变革,在已有发展基础上推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