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观念世界和社会态度既受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同时也从某种意义上反映出社会发展的状态及问题。人们之所以形成某种观念和态度,总是受某些社会客观因素的作用和影响;而人们所形成的某种观念和态度,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的社会行动选择。所以,关注和了解农村居民的观念世界和社会态度,对于理解和认识农村民生发展状况以及现行农村政策的实际效应有重要参考价值。
首先,在社会信任感方面(见表2-5),25.8%的农村居民不认为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是可以信任的,表明他们对社会的信任感相对较低;14.2%的农村居民持中间态度;60%的农村居民赞同社会上大多数人是可以信任的。从这一结果来看,社会信任感较高的农村居民仍占多数。
表2-5 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感(2012“千人百村”)
农村居民的社会信任感总体上较高,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社会态度较为积极乐观,更多的人对当下社会发展与变迁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而非悲观怀疑的态度。此外,较多的农村居民有较高社会信任感,也反映了农村居民在思想观念上还是比较淳朴的,这也与他们所生活的熟人社会密切相关。农村社会虽已经发生巨大变迁,但村庄聚居的稳定性及由此形成的熟人社会,依然与现代城市社会存在较大差别。在熟人社会里,农村居民对周围的人都能“知根知底”,这是彼此信任的最根本基础。多数农村居民认同社会上大多数人是可以信任的,一定意义上是他们根据自己在熟人社会中的生活经验推导出来的,所以,农村居民较高的社会信任感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村社会虽在转型过程中经历了高流动性和市场的极大冲击,但社会风尚依然维持良好状态。
表2-6中的问题主要用来测量人们的人际安全感,这一问题与信任问题密切相关,也可以说是从另一个角度调查农村居民对他人的信任感。从调查结果来看,在农村居民中,有45.6%的人不赞同他人总是想占自己便宜,而赞同这一说法的人占36.7%,持中立立场的人有17.7%。相对于社会信任感,农村居民的人际安全感有所降低,超过1/3的农村居民认为社会上存在着别人总想占自己便宜的现象,有这种观念的人,他们的人际安全感一般也会降低,因为他们总要担心和提防上当受骗。
表2-6 农村居民的人际安全感(2012“千人百村”)
农村居民人际不安全感指数达到36.7,这一数字虽不是很高,但也不算很低。农村居民人际不安全感的产生,主要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主观或个体因素的影响;二是客观环境的变化。主观或个体因素复杂多样,不同的个体可能因自己的经验、认识和态度等的影响而产生不安全感。而在客观因素方面,农村居民的人际不安全感则主要是对其外部环境的一种认知反应。也就是说,在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中,客观存在着诸多不安全之处,人们由此产生不安全感也就属于自然而然的心理反应。
表2-7是关于农村居民对社会公平程度的基本感受。从调查结果来看,认为社会完全不公平和完全公平的农村居民分别占8.4%和6.3%,说明持极端观念的人并不算很多。有23.1%的农村居民认为当今社会比较不公平,同时有35.7%的农村居民认为社会比较公平。所以总体来看,认为社会公平的农村居民超过认为社会不公平的村民10.5个百分点,共有31.5%的农村居民认为当今社会不公平,而认为当今社会公平的农村居民总共有42%,另有26.5%的农村居民持中立的立场。由此可见,农村居民的社会公平感指数达到42,这个数值相对来说还是较为理想的。国际社会调查项目(ISSP)关于社会不平等的调查显示,即便是西、北欧的福利国家,社会公平感指数通常也低于30。
表2-7 农村居民的社会公平感(2012“千人百村”)
尤其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客观的现实是,中国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在拉大,特别是城乡差距在不断拉大,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977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3.13倍。所以,从社会差别的角度看,我国目前最明显也最大的社会差别就是城乡差别,这是客观存在的现实。但是,在对社会差别的主观认识或主观感受上,农村居民并没有表示非常不满,在总体上比较积极乐观。
根据调查结果,可以判断农村居民的社会公平感总体上是较强的,城乡差距拉大的客观事实并没有造成农村居民普遍形成消极悲观或冲突性的社会心态。农村居民之所以会在城乡差距拉大的客观背景下保持较为良好的社会心态,可能主要是因为农村居民更加倾向于从纵向比较的角度来看待社会现实。如果做纵向比较,农村居民会发现他们现在的生活水平已经大大改善了,从改革开放前温饱都难以解决,到如今生活相对富足,多数农村居民自然会感到满意。
表2-8关于农村居民幸福感的调查结果,可以进一步说明农村居民的社会心态是积极乐观的。
表2-8 农村居民的幸福感(2012“千人百村”)
表2-8显示,认为自己生活很不幸福的农村居民仅为1.6%,表明持极端消极观念的人比例很小,因为在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可能确实是因为个体的不幸遭遇而导致生活很不幸福。认为生活不幸福的农村居民总共占11%,说明仅1/10左右的农村居民具有不太乐观的生活感受和态度。相反,认为生活比较幸福和完全幸福的农村居民占69%,比例可以说很高,在一定意义上说明农村居民的幸福感比较高。农村居民较高的幸福感可能超出人们的一般想象,而且与一些“三农”问题研究似乎不完全相符,因为研究者总倾向于把农村社会设定为问题重重的社会,其实,农村社会的现实状况并非如此。
农村居民良好的社会心态以及较高的幸福感,也从某个角度说明现行的农村政策发挥了积极效应,因而需要维持现行的支农惠农政策。另外,未来农村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因为各地农村及不同的居民家庭可能面临不同的问题,所以不能想象农村问题是普遍的、统一的,因地制宜地推进支持农村发展策略,将是深化农村改革和巩固农村改革发展成果的合理的政策选择。
计划生育工作曾经是农村基层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困难,因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与农民的生育意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1982年独生子女政策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低生育水平,即妇女总和生育率在更替水平(2个)以下。而在有些农村地区,农民生育意愿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是生男追求。生男追求既不同于生男偏重,也不是“多子多福”的观念,而是每个农村家庭都追求生一个男孩,即直到生男为止。 所以,计划生育政策目标与农民的生育意愿之间并不存在根本性、完全对立的矛盾,只是在那些还没有生育男孩的家庭之中,可能存在着某些与政策相矛盾的行为选择。那么,农村居民究竟希望生育多少孩子呢?
从表2-9来看,希望生育1个孩子的农村居民占17.4%,而希望生育2个孩子的占62.5%,有19.2%的人希望生育3个及以上孩子。由此可见,农村居民较为普遍的生育意愿或理想的生育数是2个孩子,这样的生育意愿总体上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没有太大的矛盾。不过,相对而言农村居民的多生意愿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仍有19.2%的居民具有多生的意愿。
表2-9 农村居民的生育意愿(2012“千人百村”)
尽管农村居民多生的生育意愿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对子女性别结构的偏好,即多数农村家庭对生育男孩都有一定的追求,而对生育数量的控制可能会限制他们的这一追求,由此也就容易产生他们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冲突。那么,农村居民对生育男孩的偏好程度究竟有多高呢?
从表2-10中可以看到,并不希望生育男孩和无所谓生男生女的农村居民占21.2%,即这部分居民对生育子女的性别结构并无追求。相应地,也就有78.8%的农村居民都有生育男孩的追求。其中,希望生育1个男孩的占61.8%,那么就有17%的人希望有2个及以上的男孩,他们可能有着“多子多福”的观念,这部分人的生育意愿与计划生育政策有着直接的矛盾。
表2-10 农村居民生育男孩的意愿(2012“千人百村”)
部分农村居民有着生男偏好,或是对生育子女的性别结构有着生男偏重,这种生育意愿是否与他们的性别态度有关呢?一般观念认为,农村居民的思想观念更为传统,因为在性别态度上会具有“重男轻女”和“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那么现实情况是否与此相符呢?
表2-11中有五个问题,用来测量农村居民关于男女性别平等的观念与态度。问题1主要用来衡量人们对性别分工的态度,或者是对传统“男主外,女主内”观念的态度。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仅有28.6%的农村居民不赞同这种观念,58.3%的农村居民则同意这种观念。由此说明,多数农村居民依然持有性别分工的传统观念,或者说支持男女在社会分工上要有差别。
表2-11 农村居民的性别态度(2012“千人百村”)
单位:%、人
问题2用来考察人们对男女性别差别或“男尊女卑”观念的态度。从调查情况看,43.5%的农村居民不赞同这种观念,但也有39.2%的农村居民支持这一观念,说明有超过1/3的农村居民或多或少有着“男尊女卑”的思想观念。
问题3主要衡量人们关于妇女的观念和态度。调查结果显示,42.3%的农村居民赞同女性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即持“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传统妇女观。而不赞同这一观念的人在农村只占34.1%,少于赞同的人,由此说明,传统妇女观依然在农村占主流。
问题4用来考察人们的性别歧视态度。调查结果显示,56.1%的农村居民反对性别歧视,仅有12.8%的农村居民支持性别歧视政策,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有31.1%的农村居民在这个问题上持中间立场。总体来看,多数农村居民具有反性别歧视的倾向,但比例不是很高。
问题5用来考察人们对家务劳动性别分工的态度。人们的一般观念认为,农村居民具有“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所以他们会有更多的人支持家务劳动由妇女承担的观念。而调查结果显示,在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上,支持性别平等的农村居民达到59.5%,而不支持性别平等的仅占20.8%。由此说明,农村居民在家务劳动分工问题上,传统的倾向并不明显,2/3以上的居民持支持性别平等的态度。
阶层认同虽不等同于社会分层结构,因为个人无法准确地判断整个社会中其他人的位置,以及自己在社会分层系统中的具体位置,但阶层认同却是对社会分层结构客观现实的一种反映,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们对社会分层所持的态度,或者说是关于社会不平等的态度。那么,农村居民在阶层认同方面呈现出何种特征呢?
图2-2显示的是农村居民对当前阶层位置的认同,也可以说是农村居民的主观分层结构。其中,第9层、第10层指上层,第7层、第8层指上中层,第5层、第6层指中层,第3层、第4层指中下层,第2层指下层,第1层指底层。图2-2具有“房屋截面形”特征,即将自己的阶层位置认同为中层到底层的人,比例基本相当,呈现出“长方形”结构;而将自己的阶层位置认同为中层以上到上层的人,比例依次减少,呈现出“三角形”结构,这样,农村居民整体的阶层认同结构就呈现出了“房屋截面形”。
图2-2 农村居民对自己目前阶层位置的认同(2012“千人百村”)
根据图2-3,从纵向比较来看,农村居民的阶层位置认同结构在近些年已经发生了变迁,从“偏下层”阶层认同转为“房屋截面形”认同。根据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6)的结果分析,农村居民在阶层认同方面具有偏下层认同的特征,即农村居民将自己的阶层位置认同为中下层和下层的比例相当高 ,由此也就构成了“金字塔形”的阶层位置认同结构。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农村居民的阶层位置认同结构已发生明显变化,农村居民认同的阶层位置有所提升,表明他们对自己得到的发展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出农村居民的社会心态是积极向上的,相对剥夺感不明显。
图2-3 农村居民对自己10年前阶层位置的认同(2012“千人百村”)
农村居民阶层位置认同结构的变化在此次调查中也得到了验证,在问及他们10年前的阶层位置时,他们表现出极为明显“偏下层”的阶层位置认同特征,其中认同底层的就达到23.0%,认同下层及中下层的分别为18.2%和34.8%,而认同中层的仅为19.3%。分析结果显示出农村居民对10年前的阶层位置认同结构具有明显的“金字塔形”,即大多数人都将自己的阶层位置认同为下层和底层,这一结构与他们目前的阶层地位认同结构有着明显的差别。
尽管从经济收入和社会发展水平的角度来看,农村社会发展水平相较城市而言明显偏低,如果按照这一标准去衡量农村居民的社会分层位置,那么较多的农村居民可能会处在整个社会的低层。然而,如今农村居民在主观上的阶层位置认同显然与客观实际并不一致,而是具有阶层位置认同提升的特征。这一阶层位置认同特点反映了两种现实:一是农村居民从发展中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他们对发展成果和未来具有较大的满足感,充满信心;二是农村居民有着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农村居民对未来所持有的信心以及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图2-4中得到了明显体现。对农村居民未来10年自己阶层位置认同的调查结果,反映了他们的阶层位置认同具有上移的趋势,即对自己未来的阶层位置认同也有所提升。首先,在上层认同方面,从0.8%上升到5%,增加了4.2个百分点;在上中层认同方面,从目前的7.4%提高到23.8%,提高了16.4个百分点;在中层认同方面,从目前的39.5%变为33.6%,减少了5.9个百分点;在中下层认同方面,从目前的29.8%减少到20.8%,减少了9个百分点;最后在下层和底层认同中,分别从目前的9.9%和12.6%减少到7.9%和8.9%。
图2-4 农村居民对自己10年后阶层位置的认同(2012“千人百村”)
所以,从农村居民对其10年后阶层位置的展望或预期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中上层以上阶层认同的比例都有所提升,而对中层以下及底层的认同比例则都有所降低。由此可见,农村居民对未来阶层位置的预期呈上移趋势,这种认同结构可以说是对他们主观认识的变化,也就是他们社会心态积极向上的集中体现。
农村居民对自己阶层位置的认同心理虽只是他们对自己在社会中位置的一种主观认识、判断和评价,但从认同心理分析来看,阶层认同的不断提升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他们积极乐观和不断向上的社会心态。既然农村居民的社会心态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那么农村社会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不存在社会不稳定的风险。一些农村研究根据个别地区农村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或农民抗争事件 ,认为农村社会潜伏着巨大危机,这种判断的科学依据并不充分,个别事件并不代表系统危机。从对农村居民的主观意识或社会心态的调查结果来看,农村至少目前还不是中国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主要来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