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决策是从多个候选方案中验证和选择一个的过程,并不是根据需求和目标推导设计方案的过程。候选方案的产生实质上是一个跳跃的创造性过程,它出现于一瞬间的“灵光乍现”和“醍醐灌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有研究者探索了设计的创造力所在,认为创造力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 设计师的灵感。这一点无法言说,伟大的发明和创造都离不开灵感的光顾。
● 设计师的学识和经验。创造性过程会受到人们大脑中“模式”的影响,“模式”是指人们经过训练后形成的不假思索的直觉反应,例如在树林中饿了会找野果、在河边饿了会捉鱼。之前积累的经验及掌握的知识能够增强人们的“模式”,这些积累会在创造性的设计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 问题和目标的特性。如果问题和目标比较困难,创造性过程就很难完成。如果问题和目标是设计师不太熟悉的,创造性过程也较难完成。
也就是说,伟大的设计师一方面需要天生的聪明才智和灵感,另一方面也需要进行大量的学习、训练和行业知识拓展。
产生了候选设计方案之后,验证它是否满足需求和目标的过程是一个典型的逻辑推理过程,大量的设计方法、原则和经验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发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