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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缜密指导同傅作义的谈判

1月2日,平津前线司令部派李炳泉回北平,当面向傅作义转达了中央军委关于同傅作义谈判的各点意见。

在得悉这几点意见后,傅作义的态度又发生了变化,他认为有机可乘,故得寸进尺,一改以前谈判中所持“无任何政治企图”的承诺,而让谈判代表崔载之一再向我方代表提出:傅可放弃军权,但要求我方在政治上给以地位与名义。傅对投降或起义两者都不愿意,而愿取得一个“国民党进步分子”的地位,以作为他将来在政治舞台上的资本。

当傅作义的这一新的要求转报中央后,1月7日凌晨5时,毛泽东草拟了一份电报,以军委名义发给林彪,明确地告诉他们同傅作义谈判的基本方针:“只要傅能让我们和平接收平、津,允许傅部编为一个军,他本人可赦免战犯罪,保存私人财产,住在北平或出外边由他自定。他的部属的生命家财不予侵犯。除此以外,不能再允许给他什么东西,亦不能称为起义。”

为了促使傅作义尽快下决心,毛泽东当天又另发一电,指示林彪:“准备对北平城内机场发炮攻击,促使城内敌军分化。”

因毛泽东在1月1日2时电报中曾提出希望傅氏派一有地位能负责的代表,偕同崔先生及张东荪一道秘密出城谈判,所以,傅作义于1月6日加派华北“剿总”的土地处处长周北峰,同张东荪一道出城,8日在蓟县城南八里庄,同平津前线司令部进行第二次谈判。平津卫戍司令员聂荣臻亲自同他们进行谈判。谈判中,张东荪转达了傅作义的几点表示:1.北平、天津、塘沽、绥远一齐解决;2.要平、津以后能有除中共以外的其他报纸;3.政府中要有进步人士;4.军队不用投降或在城内缴枪的方式,采取调出城外分驻各地用整编等方式解决。

当天下午3点,林彪、聂荣臻联名把谈判结果电报中央军委。9日凌晨2时,毛泽东复电,要他们回答对方:“(甲)平、津、塘、绥均应解决,但塘、绥人民困难尚小,平、津人民困难甚大,两军对峙,军民粮食均有极大困难,故应迅速解决平、津问题。(乙)为避免平、津遭受破坏起见,人民解放军方面可照傅方代表提议,傅方军队调出平、津两城,遵照人民解放军命令开赴指定地点,用整编方式,根据人民解放军的制度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并由双方代表于三日内规定具体办法,于一月十二日下午一点开始实施。平、津两处办理完毕后,即可照此办法解决塘、绥问题。(丙)政府中有进步人士,平、津报纸不只中共一家,是中共民主纲领中原来就有的,故不成为问题。”

1月9日,傅作义通过中共地下党员、北平平明日报社采访部主任李炳泉转给林彪、聂荣臻一份电报,说:有关部队问题,亟须缜密计划,妥慎实施,方可避免糜烂,不违初衷。部队出城时间,须视准备工作进行之程度及双方细节问题具体商决约定。万一有少部分不听命令,尚须双方在技术上预有商定。林、聂将此电转报中央后,1月11日,毛泽东为中央军委起草复电,指出:“傅作义及其左右在接到我们意见后,企图叫我们迁就他们所设的范围(迫我就范),而拒绝我们迫傅就范的方针,明明不能指挥中央军,要说能指挥。此外,并提出什么报纸及政府用人等事,好像他们是代表人民说话,向我们要求民主权利。你们应将你们向周、张宣布的三条电告北平党,叫北平党督促傅方实行。并严正地向傅左右(刘厚同等)说明,傅方既不愿意执行我方所提意见,如果又不执行他自己所提的离城改编,那就是他反复无常,势将丧失信用。同时,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叫北平党将离城改编一点,在社会上及民主人士中适当地散播出去,使人们感觉我方做得仁至义尽。”

1月9日,林彪、聂荣臻在向中央转报北平地下党转来的傅作义电报时,又同傅作义代表周北峰、张东荪进行了正式会谈并达成初步协议:1.傅作义部队遵照解放军命令开赴指定地点,用整编方式改编为人民解放军;2.和平接收平、津,允许傅作义所部编一个军,对傅本人不作战犯看待,在政治上有一定的地位,保存私人财产;3.对张家口、新保安、怀来被俘的傅部人员一律释放,对傅部的起义人员一律不咎既往,凡愿继续工作的都可安排适当工作,不愿工作而要求返乡的都可发给资遣费及证明书,对其返乡后不予歧视。第二天,双方签署了《会谈纪要》。11日,傅作义看了《会谈纪要》后不置可否,又派自己的副总司令邓宝珊作为全权代表出城谈判。

毛泽东获悉这一消息后,1月12日凌晨3时,又为中央军委起草了一份电报给林彪、聂荣臻,指示与邓宝珊的谈判策略,要他们当着邓宝珊的面驳斥傅作义1月9日电报的立场。“围城已近一个月,谈判如此之久,始终不着边际。自己提出离城改编,现又借词推托,企图拖延时间,实则别有阴谋,加重平、津人民的痛苦。傅如有诚意,应令天津守军于十三日全部开出城,听候处理。守军应负责移交一切公共财产、案卷、武器弹药、被服,不得有任何破坏损失。守军出城,只能携带随身枪弹物品。一切改编细目待出城后再说。否则我军将于十四日攻击天津。至于北平守军,可以推迟数日离城,但亦不能拖延太久。不是所谓由我军协助傅军解决抗不受命者,而是傅军协助我军入城解决一切敢于抵抗的部队。你们说这些话时应坚决明确” 。毛泽东采取这一策略的目的,是为了不在傅的面前示弱,以强硬的姿态,把傅作义的气焰压下去,把傅作义的拖延企图和顽抗心理打掉。毛泽东同时还提醒林、聂:对邓宝珊,则应采取客气的态度。

另外,毛泽东告诉林、聂:“估计天津守军十三日必不会按照我们所说的时间、条件出城,你们应准备于十四日攻击天津。”

当天晚上8点钟,毛泽东在看到路透社关于“天津四代表出城谈判,回城后发表书面声明,表示尚好”的消息后,又以军委名义电示林、聂:“天津既有单独谈判,即可单独处理,可以不包括在邓宝珊的谈判之内。”“天津之敌如能接受你们所提限时缴械之条件,你们即可不经攻击而占领天津,如该敌不能接受你们所提条件,则你们应于适当时间内攻占天津。”

在此之前,天津守敌指挥官陈长捷曾于1月8日和10日,两次派人出城谈判,但只是拖延时间,并无和平诚意。在此情况下,东北野战军于1月14日向天津守军发起攻击,仅用29小时时间,就攻克了平津军队自认为“固若金汤”的天津,全歼国民党守军13万人,并生俘天津警备司令陈长捷。这使北平守军完全孤立,陷入绝境。傅作义与人民解放军讨价还价的本钱更少了。

▲毛泽东修改的新华社电讯:北平解放

1月15日20时,毛泽东在收到有关傅作义给其谈判代表的电报及我军攻克天津的电报后,致电林彪等人说:“接到转来傅致邓、周各电及攻克天津电,证明傅作义业已动摇,但还有许多反动观点及妄想。例如傅作义十四日还在指挥陈长捷夺回突破口,施用炸药抵抗,而在十五日15时致邓宝珊电内又谓在此时期再有一人一物之伤亡损坏,为国家为人民均所不应。不说他自己下令停战,而说要我方停战。北平城内成立联合机构一点,似乎仍有和我方分享政权之意。”“你们并应对邓、周表示,在傅方没有事实表现以前,我方对傅氏答应的话仍取怀疑态度。”

▲1949年2月1日,毛泽东起草的北平问题和平解决的基本原因(部分)

从1月15日上午直到16日,林彪等人一直在同邓宝珊等人进行谈判,内容主要是北平和平解决的问题。

1月16日,毛泽东一天当中起草了三份致林彪、罗荣桓、聂荣臻的电报,内容都是关于同傅作义谈判的。第一封凌晨寅时的电报指示:“对于傅作义所提我军数日内暂缓入城及由傅我双方组织联合委员会,临时接管市政,然后过渡到完全由我接管,你们不要正面拒绝。我军事实上不能在数日内入城。敌军开出城外时,我军入城分布接管各处的若干天内,不但需要傅方协助维持秩序,而且必须责成傅方维持秩序。北平旧市政府及其下面各局、所,特别是警察、自来水、电话等机构,若干天内均可让其暂维现状,听候逐一接管。”凌晨5时的第二封电报说:请告傅方代表,如果傅方决心站在我们方面,我们决不会亏待他们。当天18时的第三封电报,又补充了同傅方谈判的两点意见,其中的第一点意见说:“傅方要求军队出城,不要开得太远及各部驻地不要过于分散,这是惧怕缴械的表示。我们意见,第一步你们可以答应他们这样做,使他们放心出城。地点似可指定通县、香河、三河区域。第二步再照你们所拟办法,将彼军分散插驻我军各纵之间,实行整编。第二步办法现在不要过早提出。”

从这三封电报可以看出,这段时间,毛泽东整天考虑的都是同傅作义谈判问题。为了万全,他是慎之又慎:前一天意见觉得不完善的,他今天又提出新的意见;上午意见觉得有不完整的,下午他又提出补充的意见。

也就在1月16日,林彪等人和邓宝珊等人经艰苦谈判,达成了《北平和平解决的初步协议》。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决定派东北野战军参谋处处长苏静进入北平城。

17日,邓宝珊和苏静到达北平。邓宝珊将《初步协议》交给傅作义。19日,傅作义看望苏静,并让代表与苏静根据初步协议,共同拟定《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

毛泽东得报后,于1月21日凌晨4时,为中央军委起草了复林彪、罗荣桓的电报:“你们应即告苏静转告傅、邓:(一)傅、邓既决心站在有利于人民事业方面,则我们便必须告诉他们对蒋介石死党提起警觉性,他将他自己的主力101军及骑4师首先开出城外,他是否有把握命令13军、94军等部亦能出城,对于这一点我们是怀疑的。如果蒋党不但不服从傅令反而将傅总部包围攻击,傅是否尚有足够兵力抵抗,以待我们之援助。蒋党暗害及蒋机轰炸亦须预为计及。(二)101军可以先出城,由我军接替广安门、右安门一带防务,然后令中央军各部依次出城,由我军依次接防。骑4师及其他傅部最后出城,似较稳当。(三)如傅确已一切部署妥当,则第一个军出城日期可照原议在22日;如傅尚未部署妥当(主要是中央军问题),则我方可以推迟几天时间。”

▲1949年1月2日中央军委关于傅作义部出城整编的部署的指示 bvdJHvGYu22/4RnInjt/Hu/7qfBILUuSsyblh/RcdLk8oPPduNqwfsA7cAln21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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