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我第一次向英方提出,需要就驻港部队少量先遣人员提前来港进行各种准备一事进行磋商,未得到任何回应。其后,在1996年初召开的第19次防务与治安专家小组会议上,我再次建议,仍未得到积极回应。当年4月25日,中代处向英方正式递交了关于建议5月初召开第20次防务与治安问题专家会议,就先遣人员问题进行磋商的说帖,直到10月17日我按照北京指示,带同军方及有关部门官员向英方做了一次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香港驻军法情况的非正式通报,第20次防务与治安专家小组会议才得以在一周后召开,似乎可以期待“言归正传”了。
1996年10月24日,我在第20次专家会议上的开场发言里全面介绍了中方关于派遣驻军先遣人员的计划——任务、数量和职级、进港时间、法律地位、通信和导航、交通运输、人员物资入出境安排等。
第一,1997年6月30日前香港的防务由英军负责,中国军方先遣人员提前进港不是来分担防务责任的,而是为将来中国驻军做必要准备,具体任务有四:一是接收香港军事用地及其范围内的建筑物和固定设施;二是建立必要的通信、导航和后勤保障措施;三是熟悉中国驻军将使用的军营通信、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设施,保证这些设施在中国军队进驻后能正常运行;四是熟悉香港陆地、海上、空中交通情况,为1997年7月1日接受中国军队进驻香港做好准备。
第二,鉴于涉及任务较多,先遣人员由250人组成,由驻港部队一名副司令员率领,分数批进港。
第三,先遣人员开始于1997年第一季度陆续进港。
第四,先遣人员的任务属于两国政府防务责任交接范畴,是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工作的组成部分。因此根据1985年香港《特权与豁免权(联合联络小组及土地委员会)条例》 ,中方先遣人员将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并享受相应的特权和豁免。同时,作为军人应携带必要的轻武器,用于内部警戒和自卫。
第五,建议尽早安排专家对驻港英军的军事通信设施情况进行考察,以便对未来驻军在香港的通信保障早做安排。这些设施包括无线电台、小型卫星通信地球站和微波接力通信设备、租用香港部分民用通信线路、雷达导航设施等。
第六,运送人员和物资的专用军车需要40台。
第七,先遣人员工作内容和性质涉及中国驻军机密,出入香港边境关卡时应使用指定通道。涉及机密文件、武器、物资器材等装备和持有效证件的先遣人员,应享受海关免检、免税和优先通过的待遇。
我表示,上述建议是中国军事专家基于未来中国驻军的实际需要,经过周密研究所形成的,希望英方予以重视,积极研究并尽快回应。
我发现,包雅伦一反常态,既不认真听,也不做笔记,双眼茫然地望着什么地方。我的话音刚收,他就声称“了无新意”,对我介绍的各点计划均提出质疑。包雅伦强说英方所持立场有两点重要指引,一是中国先遣军人在香港的任务只能是为中国驻港部队7月1日进驻进行必要的准备;二是所有先遣人员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不应享有豁免权,也不能携带武器进港。他最后表示,希望在接获中方进一步提供的材料后再进行有意义的讨论,还以此为由拒绝确定下一次开会的日期。
散会后,我的中方专家组战友们不免感到失落,有点儿郁闷。我安慰他们,双方总算接上了话题,开始对话,是一个进步吧。
在谈军事用地的时候,包雅伦说我们把什么东西都装进兜里,把他的桶都刮光了;现在是他把我们的意见都放进自己的兜里,还说“了无新意”,大有“拖得即拖”、吊起来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