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文是文章的一种,因此,要明白什么叫论辩文,就必须先知道什么叫文章。
我们日常说到某人在“做文章”或者在“读文章”的时候,仿佛大家都明白什么叫“文章”,无须再加解说似的。但是,如果你进一步地问:什么叫文章?回答就有各色各样了。人们有时给朋友写信,你问他在做什么,他一定回答说“在写信”,不会回答“在写文章”。然而,我们能够在许多文章选集里面发现许多古今人所写的书信;人们刊印文集的时候,也毫不踌躇地把写给亲友的书信收了一些进去。古来小说,也有用书信的形式表现事件的变迁和情绪的推移的;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和利查生的《帕美拉》,就是好例。近人孟起先生也用书信的形式写了一本《词和句》的说明“文法”的书。可见常识上的所谓文章,和学术上的所谓文章,意义是两样的。就是学者们心目中的所谓文章,也是各人不同的。桐城派的姚鼐编的《古文辞类纂》,就把诗词除外了,小说更不消说;但章炳麟著的《文学总略》,却又簿录算草都算在文章里面:这不是很明显的证据吗?所以,文人学者所给文章下的定义,也就有各色各样的了。现在且就近时出版的作文法之类的书中,引出几个定义来看:
文章是我们用来表现我们的思想、感情和经验的。
——汪倜然:《论辩文作法》,1页
用文字传达思想、情感的制作,就是文章。
——周乐山:《作文法精义》,1页
无论其所说为思想、为感情、为观念、为知识、为快乐、为灵性、为环境之苦闷,莫不属于心象。……盖人类表现心象之具有三:曰动作,曰言语,曰符号,文字者符号之一种。连属文字,用以表现完整之心象者,即为之文章。
——施畸:《中国文体论》,124页
人类是社会的动物,从天性上,也可说从生活的实际上,必要把自己的观察、经验、理想、情绪等宣示给人们知道,而且希望愈广遍愈好。也有并不为着实际的需要,而对于人间的生活、关系、情感,或者一己的遭历、情思、想象等发生一种兴趣,同时就仿佛感受一种压迫,非把这些表现为一个完好的定形不可。根据这两个心理的根本,我们就要说话,唱歌,做出种种的动作,制造种种的艺术;而效果最普遍、使用最便利的,却要推到写作。不论是愚者或文学家,不论是什么质料、什么形式的文字,总之却由这两个心理的基本才开手去写作,才写作成篇的。
——叶绍钧:《作文论》,1页
叶先生这一段说话,虽然没有采取定义的形式,但是我们能够从它窥见他对于文章的见解,故不妨把它当作一个定义看待。
在上面几个定义之中,所说的虽不相同,但把它们归纳起来,可以得出一个中心概念,就是:文章是用文字表现思想、情感和经验的制作。这个概念,比着常识所谓文章的概念,就清楚、确切得多了。本来,对于一种事物去下一个确切不移、包举无遗的定义,事实是不可能的,因为事物是时时刻刻在变动着,在发展着,抽象的、固定的定义怎样能够把它包举无遗?能够比较切近实际就算好的。好在这本书是为初学的自修的人写的,有了这样的一个概念,使读者约略地知道什么叫文章,便于我们研究的进行也就够了。再追求下去,或许会使读者感到烦琐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