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是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之一,高浓度磷复肥已经成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七五”以来,国家下大力气建成了一批(9个)大中型高浓度磷复肥厂,增加磷复肥供应能力170万吨(折纯),使我国高浓度产量从1991年的27万吨增加到2001年的214万吨。在国产高浓度磷复肥供应量增加的同时,进口磷复肥的价格(磷酸二铵)从1995年的232美元/吨,下降到170美元/吨,初步测算,农民因此而得到的价差惠为每年约20亿元。国内高浓度磷复肥产量的增长对调整化肥产品结构、抑制进口化肥价格、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建成的这批高浓度磷复肥项目,引进和采用的技术装备先进,达到20世纪90年代的国际水平。然而,这些企业由于项目投资过大,债务负担重,多数企业亏损。由于这些项目建设期恰逢汇率、利率和物价的“三高”时期,加上资本金短缺,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期拉长,使投资一超再超。即使国家颁布“债转股”之后,虽然企业财务费用大幅度降低,但因折旧费太高,生产成本难以明显下降。这批企业目前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如果没有得力措施,一些企业可能会破产。另外,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高浓度磷肥进口国和消费国。国外厂商早已瞄准我国市场,美国IMC公司为进入我国市场,已对包括销售网络在内的高浓度磷肥企业、矿山,做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准备低价收购。为了挤垮国内企业,他们还采用低于成本的销售策略。因此,我国的这批大中型磷复肥企业受到了内外的双重夹击,形势是严峻的。
我们认为,第一,这批企业是花了190多亿元建成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如果让其破产无疑是重大的国有资产损失。第二,这些企业一旦破产或非国有化,进口化肥价格和国内化肥市场价格将会上扬,农民的利益将直接受到损害。第三,这些企业创造了上万个就业机会,而且多数位于西部地区和贫困山区,职工的下岗失业将使数万个家庭、十多万人口处于贫困之中,给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第四,经过初步分析,这些企业如果政策措施得力,主要依靠自身的技术和能力,国家给予适当优惠,改革机制,是有可能解困和发展的。为此建议:
1.尽快完成债转股。据了解,这些企业虽然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转股协议,由于种种原因迟迟得不到实施,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协调解决。
2.明确国家资本出资人到位。鉴于债转股后,企业资本结构变化,建议由中央企业牵头(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组建公司,将国家资本金和债转股资金统一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跨区域重组。
3.重组重点磷复肥企业。建议认真分析资源、设备、市场、物流等条件,以磷矿资源为基础,结合考虑硫资源和氮资源及其生产条件,矿肥结合、氮磷硫结合,以云南、贵州等省为基地,组建2—3个大型或特大型磷复肥企业,增强实力,迎接挑战。
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