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及石油产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也是我国紧缺资源,如何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管理的科学化至关重要。在这里,我们仅就我国石油行业中存在的计量单位不统一问题,提出意见。目前世界上,几乎唯独我国仍然在石油开采、加工、产品流通等环节采用以大气中重量计量单位进行结算,而在石油产品终端市场销售环节采用以体积计量单位进行结算的计量管理模式。这一不统一的计量管理模式,在封闭的计划经济条件下,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分配,并无明显不合理性,但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我国“入世”后,其不科学性、不合理性暴露无遗。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与国际不接轨,与WTO不相适应。现今世界90%左右的国家在石油加工过程及产品销售过程中均采用体积计量单位。如美国及欧洲发达国家在石油加工过程及产品销售过程均采用60℃条件下的体积计量单位;日本在石油加工过程及产品销售过程中均采用15℃条件下的体积计量单位;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也是均采用美国标准。随着我国加入WTO,石油工业全面融入国际市场,并且石油及石油产品进出口贸易量逐年增加,在石油计量方面统一采用标准体积单位是顺应“入世”形势与国际接轨的必然选择。第二,容易造成企业的效益分配不公。由于在石油开采、加工、产品流通等环节采用以大气中重量单位进行计量,而在石油产品终端市场销售环节(如加油站)采用以体积单位进行计量,企业有可能利用国家标准的漏洞谋取超额利润,以造成效益分配的不公。因为在出厂和流通环节以大气中重量单位进行结算,不管其密度大小,只要重量相等,其获得的销售额就是一样的,而到终端销售(如加油站)零售按体积结算,其获得的销售额就不一样了。第三,容易造成石油及石油产品资源效益的流失。石油专家们都知道,石油加工分割过程是一个体积增益的过程,其加工越精细其产品的体积增益就越大,以体积计量单位核算效益也就越大。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目前我国的石油计量模式会给企业粗放式生产留有余地,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在保证主要质量指标(以产品质量的密度项指标为实测)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加工工序,尽可能多产、尽可能使之密度增大,在实行大气中重量计量方式结算中多获利,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石油资源(忽视了石油加工分割过程中体积增益的效益)的一种浪费。为此,我们建议我国石油工业尽早废除大气中重量单位计量制,统一改为在标准温度下(20℃)的体积单位计量制。它便于和国际接轨,能有效地制止我国石油及石油产品资源效益的流失,并能加快我国石油加工业精细化生产的步伐,从而提高我国石油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2005年
联名提案人:邓浦东 田麦久 刘石民 刘秀晨 李慧珍
吴博威 宋晓华 陈心昭 邵鸿 周翔
郑祖康 赵乃岩 赵维娜 黄荣 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