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头规格是指公文版头部分的尺寸规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规定,公文的版头规格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Hw0iSDsnGQFMBKS7tV+V5eau/UESzkRrBoftK5NITj5WbmOE7d9vXfWDXGLIMV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