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纪要标志
纪要格式是以固定版头印发会议纪要的特定格式,纪要标志由“×××××纪要”组成,不加“文件”二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字号大小自定。
( 二 ) 纪要编号
纪要编号的作用等同于发文字号,可居中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可以采用“第××号”的形式,不编虚位。
( 三 ) 标注出席人员名单
一般用3号黑体字,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出席”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出席人单位、姓名,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段末加句号。同一单位不同人员之间、不同单位之间的分隔符号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标注请假和列席人员名单,除依次另起一行并将“出席”二字改为“请假”或“列席”外,编排方法同出席人员名单。
( 四 ) 纪要公章
纪要一般不加盖印章。
( 五 ) 纪要格式
纪要格式可以根据实际制定。
具体格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