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古已有之。据考古发掘,我国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出现了比较成熟的文字。2000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公布200多名考古学者经过五年研究推出的最新成果《夏商周年表》,把我国的历史纪年由西周的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向前推移了1200年,从而证明范文澜在《中国通史》中推断夏朝已有原始文字是有据可查的。而在西安市斗门乡花园村发掘出的甲骨文,比殷墟甲骨文要早1200年。也就是说,早在5000年前我国就产生了公文。到了3000多年前的殷商王朝的奴隶主阶级,已经能够运用龟甲和兽骨作为书面载体来书写文字,并以此指导当时的政务活动。我们现在所能见到的那些镂于甲骨、刻于碑石、铸于金属、书于竹简的文字,其用途大多是属于实施权力分配和社会治理的。这就是说,公文作为统治阶级施政的工具和手段,其产生的历史极为悠久。但是,毋庸讳言,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发展史上,公文写作一直处于一种封闭和半封闭状态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以老带新”“以吏为师”和“相摹而作”的现象。公文写作的方法和技巧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而只是由少数“师爷”所垄断,进而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状况才从根本上得以改观。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公文工作,极力提倡公文处理特别是公文写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注重公文工作的改进与提高,强调对公文写作人员的选拔和培养,从而使得我国当代的公文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充分发挥了为党和国家的管理工作服务的重要作用。
公文作为党和国家机关传递策令、指挥工作、表达意志、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公务活动开展的重要工具,广泛应用于党和国家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沟通、联络整个社会公务活动的桥梁和纽带。我们党和国家要经常通过公文这一物质载体来发布和传达有关的政策、规定、法律、法令等,来推动整个社会组织机构正常有序地运行。各级机关、单位内部,为了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生产的正常运行,也需要制定和发布相应的规章制度等法规性公文;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也要通过公文来商洽工作,加强沟通与交流。特别是在当今已经进入信息社会和网络时代的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就更加离不开公文。试想,不制发各种指令性、指导性和规范性的公文,庞大而复杂的国家机关靠什么来启动;数以千百万计的各种机构,不请示报告工作,上级靠什么进行决策指挥;从天南到地北,从政治到经济,从内政到外交,都被信息网络联结在一起;而信息的搜集、传递、整理、加工、使用以及循环反馈,无不需要人们去写作,进而形成相应的各种各样的公文,以有效地推动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可以说,公文是各种社会组织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公务活动协调运转须臾不可离开的书面文字工具,真正称得上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语)。正因如此,一切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论是担负党务管理、行政管理、军事管理,还是经济管理,都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公文,并下决心认真学好公文,掌握公文写作的有关知识及其基本的技巧和规律,从而切实写好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