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表述,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由此可见,通知文种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在机关单位所制发的公文中,通知可以说是发文数量最多、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文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通知主要是用于下行文,但在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也可以使用,诸如告知成立或者撤销某一机构、启用新的印章等,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文种,具有沟通上下、联系左右、传达知照的功用。
实践中,通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诸如指示性通知、印发性通知、发布性通知、会议通知以及批转、转发性通知等,无论哪一种通知,都要注意把握其基本的结构形态,在内容表达上有所侧重,以彰显通知文种的特性。一般而言,应当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一、标题。 是通知的“眉目”,应当完整地载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3个要素,例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有时一些内容简单的会议通知,其标题写为《会议通知》即可。
二、主送机关。 即通知的致送对象,一般以采用泛称最为多见,例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三、正文。 这部分是通知的核心,一般应载明3层内容:一是引据。首先陈述制发通知的起因缘由,写明通知的背景依据,抑或标明制发通知的目的等,然后使用承启用语,提领下文。二是主体。即通知事项,在内容的繁简上根据不同类别的通知而有所变化。一般性通知,只要交代清楚什么事项、有何要求即可;涉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则交代清楚任免人员的姓名及具体职务即可。比较复杂的通知例如指示性通知和批转、转发性通知等,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种写法:一种是一气呵成的贯通式写法,直接交代通知的内容以及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另一种是分条列项式的写法,分出层次,划清段落,便于领会、理解和执行。此种通知的写作,一定要注意各条项之间的逻辑顺序,做到详略得当,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切忌语无伦次,令人难得要领。
四、结语。 无论哪种类型的通知,其结尾部分往往都要使用较为固定的习惯性用语,诸如“请遵照执行”“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参照执行”“请认真贯彻落实”“请研究试行”,等等。撰写时要注意根据不同的行文目的和内容,选择使用恰当的结尾用语。一般而言,如果通知的内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方针政策、规定或准则等,必须令行禁止、照章办事,结尾用语一般写为“请认真贯彻执行”“请依照执行”“请遵照办理”“请立即贯彻执行”等;通知内容虽然提出了政策性的要求,但又允许下级机关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办理的,结尾用语一般写为“请研究试行”;如果通知中的内容属于探索性的,或是一些政策性的问题,其法律手续尚不完备,需要下级机关边执行边修改的,结尾用语一般写为“请研究试行”;如果通知中的要求只是根据一定地区的特点,或是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等,结尾用语一般写为“请参照执行”。
五、生效标志。
一、要讲求实效,切忌滥发通知。由于发布通知是要求所属机关单位贯彻执行或周知的,其目的在于指导和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此,要特别注意发布的必要性,讲求实效,严禁随意滥发。要严格控制发文的数量,做到量度适中。实践中,有些机关不分巨细,逢事必发“通知”,以致过多过滥,有损通知的严肃性,必须加以纠正。
二、要把握内涵,切忌越俎代庖。由于通知具有多功能的特性,因而在实践中往往备受“偏爱”。有些公文,按其内容性质及发文的目的要求本来应当用“函”“意见”或“通告”,却往往被“通知”代替。甚至有些本来应用“启事”“声明”之类的日常应用文也随意用“通知”行文,既失严肃,又有悖法规规定,应当引起高度注意。
三、要明确无疑,切忌阻滞含混。发布通知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并且需要贯彻执行的,因此,在写作时必须做到主旨明确,结构严谨,用语通畅,令人一目了然。同时,在内容上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的文件指示精神,还要合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否则,就会从根本上损害通知的质量和效用。
四、文字表达要准确。首先对受文单位的名称必须写清写全,或采用规范化的简称;其次为了使受文单位便于操作,凡属应该说明的有关情况,应该执行的具体事项,以及有关的时间、地点、条件等,都要做到周密、确切,以免贻误工作,有损通知的应有效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于2016年5月1日实施,为切实做好试点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当前推动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减税措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国务院赋予的职责,主动做好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措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
二、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跟踪掌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梳理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优化流程,改进方法,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对预案,强化风险防控,出现问题迅速处置。要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深入进行政策解读,对不实消息和人为炒作要予以及时澄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避免政策误读,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地方各级政府都要讲政治、顾大局,算政治账、经济账、长远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绝不允许为了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搞回溯性清税,甚至弄虚作假收过头税。此类问题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不应征收的税收必须立即退付给纳税人,超出合理增幅部分的税收要相应扣回。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约谈,禁止个别企业等假借营改增之名刻意曲解政策、趁机涨价谋取不当利益。同时,要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顺利实施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要坚决避免违背市场规律的不合理行政干预,不得限制企业跨区域生产经营、操纵企业增加值地区分布,严禁以各种不当手段争夺税源,防止形成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各项减税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确保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使广大企业充分享受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改革红利。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6年4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3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拉动有效投资具有积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各项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2月16日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可见,通报文种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具有其他文种不可替代的功用。首先是提倡和褒奖作用,即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使有关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从而尽心竭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其次是告诫和教育作用,即通过批评错误行为或告知典型事故,使有关单位和人员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而尽力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再次是梯形和启示作用,即通过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使有关单位和组织把握工作进程、工作重点以及必须予以关注的问题,从而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靠前意识和看齐意识,妥善周密安排布置自己的工作。
通报的结构形态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
应当载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3个要素,不能随意省略,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首届“人事好新闻”评选表彰的通报》。
二、正文
一般应当载明3个层次:
(一)缘由或依据
这是全文的导语部分,要用高度概括的语言简明扼要地交代全文的核心内容,做到开门见山,落笔入题,勾勒出一个总体轮廓和基本事实概况,继而表明发文机关肯定或者否定的态度,然后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之类的过渡语引出下文。
(二)主体
应当载明部分内容,一是事实与评析。这是通报全文的重点和核心,在具体写法上,可以采取虚实结合,先实后虚,即行文首先概述有关事实包括先进事迹、错误事实、重要精神或情况等,交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通常包括有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主要情节、结果及影响等要素,事实一定要真实可靠,用语一定要准确精当,能够使阅文者掌握全貌,并能从中分清是非曲直,以便认同发文机关所做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事实的叙述,虽然要将上述有关要素交代完整清楚,但一定要注意用语必须高度概括,竭力避免过于详细,不能像文学作品那样使用描写、铺陈、渲染、藻饰等艺术表达手法,这是通报写作的大忌。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从中提炼出经验和教训,具有示范性的还要做出恰切的评价,概括出典型的意义和主要经验;属于警戒性的,则要分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以及所带来的教训,以便从中汲取教训。二是结论。对于通报实践所做的处理决定,也是通报写作的又一个重心之所在,是前因之果,体现行文的直接目的。文字表达要力求简洁,对被通报的内容做出评价或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表彰奖励的要写明授予什么荣誉,给予什么奖励;属于批评错误的则要写明对责任者予以惩戒的意见。
三、结语
这是上述两部分的落脚点,是行文的归宿,具体表现为提出有关的希望或者要求,因为通报的目的就是为了号召大家学习先进典型或是告诫人们防止发生类似错误,或是要求大家重视某一情况、倡导某一精神。要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自然而然地引出,给人以水到渠成之感。
四、生效标志
(一)要注意通报的客观性。必须做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无论对被表彰者先进事迹的叙写,还是对被批评者错误事实的记述,或是对有关精神和情况的传达,都要这样做。要如实反映客观事物发生的本来面目和基本过程,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既不能夸大缩小,也不能揣度猜测,更不准无中生有,凭空编造。即使是细节问题,也不要轻易放过,否则就会有损通报内容的真实性,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和效用。
(二)要注意通报的公正性。即对于所通报表彰或被批评实践及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对于先进事迹行为不搞“笔下生花”;对于错误事实,也不故意掩饰或者夸大其词,否则都将直接影响通报的质量和效用。
(三)要注意通报的典型性。写入通报中的内容,必须具有典型性和普遍意义,要有价值,以确保其对工作的指导作用和对干部群众的教育引导作用。
(四)要注意通报的及时性。无论那种类型的通报,其时限性都比较强,一定要抓住时机,及时拟制并发出。否则,时过境迁,就会失去通报的应有效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并取得成效,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二次大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胸怀全局、主动作为、改革创新、不畏困难、讲求实效,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出新招、出实招、出硬招,不断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工作实践中创造出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扎实推进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经国务院同意,对天津市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等20项地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和发展改革委加强宏观政策统筹协调等16项部门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供各省(区、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学习借鉴。希望受到表扬的地区和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振奋精神,奋发有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重大稳增长工程尽快实施、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重大民生举措尽快见效,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附件:1.地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共20项)
2.部门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共16项)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20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是国务院评估省级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2014年,省政府确定由临沂、滨州两市代表我省迎接国家重点流域治污考核。
2015年3月29日至4月15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部门,对全国九大重点流域、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了考核。我省淮河、海河流域均获得流域内第一名的好成绩,并分别位列全国九大流域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名和第四名。至此,我省已分别连续八次和六次获得国家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第一名。
为表扬先进,省政府决定,对临沂市和滨州市予以通报表扬。希望两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临沂、滨州市的经验和做法,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2016年4月25日8时05分,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矿业有限公司2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透水事故,淹没工作面及部分运输和回风巷道,造成2人遇难、9人被困,目前事故抢险救援正在紧张进行。照金矿业公司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属于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经初步分析,该公司2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煤层顶板上覆洛河组砂岩含水层随直接顶冒落形成离层水体,因顶板周期来压形成导水通道,离层水溃入工作面,造成作业人员被困。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水害防治不重视。2013年该公司采煤工作面曾发生一次涌水量约50000立方米的透水事故,2015年12月、今年3月又相继发生两次小型透水,均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把水害防治摆在重要位置,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二是防治水责任体系不健全。该公司防治水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三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2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出水点区段位于向斜轴部,岩层裂隙相对发育、易于充水,在工作面煤壁出现淋水征兆情况下,未采取探放水措施。四是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薄弱。2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回采前,未进行安全评估,没有工作面顶板“三带”(冒落带、裂隙带、弯曲下沉带)发育资料,没有矿井主要含水层水质分析等水文地质资料。
为深刻吸取这起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各项措施。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水害防治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8号)等要求,扎实开展煤矿防治水工作,切实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二是严格按照“物探先行、钻探补充”原则开展探放水工作,开采受顶板水威胁的煤层,要采取综合技术手段加强对隐伏构造的探查工作。同时,加强受顶板离层水、老空水威胁,提高回采上限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三是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煤矿防治水安全责任体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专门探放水作业队伍,加强对工作面顶板“三带”发育的观测,加强煤矿防治水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职工防治水工作技能,增强防范水害事故的能力。四是提高水害应急处置能力。井下发现透水征兆,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针对性措施,隐患未消除不得恢复作业。五是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雨季“三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暴雨、雷电、高温、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制定暴雨洪水期间煤矿停产撤人的预防措施。
二、认真组织开展煤矿水害专项监察。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结合辖区煤矿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7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一是把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和近3年来发生过水害事故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对不落实防治水规定、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矿井,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井,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对存在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矿井及周边老空水不明、无专门防治水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探放水装备等问题的煤矿,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专项监察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监察建议。
三、严肃查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开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重点追查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造成事故的责任;重点追查借复产复工验收问题整改之名进行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煤矿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责任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要给予撤职处分。对违章作业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又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各煤矿企业要加大对重伤事故和违章作业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伤事故及违章作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产煤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6年4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国土资源意识进一步增强,以保障发展为目标、依法行政为准则、目标考核为抓手、开拓创新为动力,扎实开展各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认真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各设区市违法用地总量持续下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0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省里组织开展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5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成绩位列前三名的设区市依次是上饶市、赣州市和吉安市,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专项经费。
二、鉴于2015年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总体较好,各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明显好转,2015年度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目标考核不评后两名设区市。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在2016年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意识,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战略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由此可见,函这一文种的使用范围非常明显,即它只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同一系统内部的平级机关;二是不同系统之间不具有统属关系的任何机关。前者诸如县公安局和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和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等;后者如中央驻地单位向当地建委申报用地、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减免税金、向当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向当地教育局申请办学、向当地卫生局申请开设医疗门诊等,因为中央驻地单位与地方这些业务主管部门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根据公文法规的规定,显然要用函。还有,如河北省广播电视局与山东省卫生厅、安徽省滁州市畜牧水产局与新疆克拉玛依石油管理局等,它们之间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无论对方级别比自己高还是低,均应使用函来行文。这也是区别“函”与“请示”文种的重要特征,亦即请示适用于具有直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而函则适用于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单位之间。由此可见,在公文处理实践中,函这一文种的使用频率应当是很高的,是仅次于通知的一个文种,但令人遗憾的是,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赋予函文种相应的法律地位,本来应当使用函的,仍然被大量的“请示”“意见”等文种所取代,这是一种极不正常和极不规范的现象,亟待加以扭转。要正式恢复函的应有地位,充分发挥它的职能作用,是公务活动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公文法规建设趋于规范化的前提,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实践中,由于函的功能的复杂性,决定了它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态,有告知函、商洽函、申请函、答复函和询问函等。无论是属于哪种函,其在结构模式上都应当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
应当载明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3个要素,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模范”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函》。
二、正文
(一)引据。这部分是函写作的“前言”,是行文的“先锋”。要简明扼要地交代发函的缘由、背景和依据。说明为什么要发函,围绕所要商洽、询问、答复或者请求批准的事项,实事求是地提出最有说服力的理由和论据,或者说明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或者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困难,或者引用对方来文事由及字号等,将行文的因由讲清楚。用语要精练,切忌失之繁冗。
(二)主体。这部分是致函的事项,是行文的核心部分。要直陈其事,明确无疑地将文体、要求或者答复意见告知对方,要一语中的,令人一目了然。行文要直述,言简意赅,直白显露,切忌委婉含蓄;要突出务实办事,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目的,不用过多的文字阐述,充分体现函这一文种的简洁、灵活的特色。
(三)结语。与前述通知文种相同,函的结语也较为多样化。属于去函告知对方的,多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属于去函要求对方回复的,则多使用“请研究函复”“以上意见你,请予函复”“即请函复”“盼复”“希见复为盼”“特此函达,请复”“此复”,等等。
(四)生效标志。
一、要注意区分函与信函格式。实践中,经常出现有人将函与信函格式混为一谈的现象。实际上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其中函是党和国家公文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15个文种之一,按规定可以单独行文,而且应当采用国家标准的公文格式;而信函格式则是相对于公文标准格式而言的一种特定格式,与命令(令)格式和纪要格式共同构成公文的特定格式。采用信函格式制发的公文,其文种不一定就是“函”,还可以是意见、通知、批复等文种。因此,必须准确区分,做到规范使用。
二、坚持一事一函。函的内容要求集中单一,不可漫无中心,多事罗列,更不可旁骛其他,纠缠细枝末节,以免影响受文机关对所联系公务的及时处理和解决。
三、文字表达要简练。函文种的篇幅一般不长,所以在用语方面一定要做到言必其中,简短明快,直截了当地将自己的要求、意见等告知对方,避免重复烦琐,旁征博引,抑或谦恭有余,表态不足。
四、遣词用句要恰如其分。从行文方向的角度来讲,函多数属于平级机关单位之间的往来行文,也有级别不同的机关之间的往来行文,无论如何,在用语上都要注意使用征询、商讨、谦恭、尊重、诚恳、友好的语气,使对方乐于接受,绝不能盛气凌人,颐指气使,当然也不必逢迎恭维,卑躬屈膝。致函一方要将自己的意见要求等告知对方,不能强加于人,不能过于苛求;复函一方也要秉持和气共事的态度,即使对方的要求不尽合理,也不能拒绝回复抑或使用诋毁贬损的语言。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冠名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的请示》(浙政〔2014〕5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宁波港口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请求批准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二、试点工作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新的流通创新为引领,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内贸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流通法规、规则和诚信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中介组织规范自律、社会公众有效监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内贸流通管理体制,增强内贸流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
三、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围绕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等主要任务,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制订本市试点工作方案,报商务部备案。
四、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综合协调,强化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各项试点任务,及时总结报送试点工作进展及取得的经验。试点城市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政策支持。
五、商务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邮政局和供销合作总社做好宏观指导和督查落实,适时开展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报国务院。
附件: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7月29日
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做好省直预算单位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2016〕1号)的要求,经研究确定我委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计划,现将有关情况报送说明如下:
将以下3大项共18个专项确定为我委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
(一)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
1.项目名称: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
2.项目内容:对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机器换工、进口设备的增值税进行补贴,对投资新建标准厂房或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并新增货梯给予补贴,对新建高技术船舶给予补贴,对模具材料专业供应商奖励,对医药企业的GMP进行奖励,对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兼并重组进行奖励等10个项目;
3.项目金额:项目资金总额为48001.51万元;
4.执行情况:2015年我委切块下达10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资金40350.16万元(其中智能装备4000万元、龙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25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2650万元、企业技术创新专项2700万元、发展县域产业4000.16万元、南平武夷新区专项2000万元),我委安排下达项目资金7651.35万元(其中智能装备1000万元、企业技术改造专项3407万元、企业技术创新专项2270万元、企业兼并重组专项974.35万元)。
(二)节能改造专项
1.项目名称:节能技术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专项;
2.项目内容:对项目年节能量应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有关设区市项目节能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改造项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财政补贴2个项目;
3.项目金额:8412.07万元;
4.执行情况:2015年我委切块下达10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项目资金3500万元,我委安排下达节能专项资金4912.07万元[其中: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省属项目1009万元、节能能力建设省属项目资金519.07万元、市县节能技术改造1724万元、省级合同能源管理1469万元、第三方审核126万元、第三批节能(省级合同能源)65万元]。
(三)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
1.项目名称: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
2.项目内容: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省级代偿补偿、小微企业挂牌交易补助、企业开拓市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风险补偿、工业设计发展8个项目;
3.项目金额:11875万元;
4.执行情况:2015年我委安排下达10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资金4588元、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810万元、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省属)项目1979万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设区市)项目4498万元。
以上自评项目资金总额为68288.58万元,已超过省财政厅2015年预算批复数135514万元的50%。
根据要求,我委今年绩效自评工作采取从“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库”中抽取专家参与评价和中介机构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做法是:
(一)专家设定指标。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由专家配合我委设定,并由专家审核中介机构核实评价材料及各设区市上报的切块资金的评价材料;
(二)中介现场评价。负责根据项目资金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到项目现场开展评价、取证及撰写各专项评价报告;
(三)统一评价体系。对切块资金按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定全省统一的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由各设区市参照我委的绩效评价指标做相应的评价。
将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和企业技术创新专项列入我委2016年绩效监控项目,其中:2016年拟安排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总额为20250万元,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总额为5500万元。
省经信委计财处:李鸣心 0591—8783324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