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是指党和国家公文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公文种类。根据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的规定,各级党政机关所使用的公文种类有15个,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据此可以看出,法定公文与狭义的公文含义相同,从逻辑角度讲,二者之间属于同一关系。 YxZuU7SNSp24wy3LFM0Y00j/P8FQkjnULTzzezsorDeK2NN+vmNhBS+Bs1BAQuZ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