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亦称抄本,是正本的副件或复制本,主要供参阅、备查之用。例如机关将收到的文件复制若干份分送各个负责人和各部门传阅,以提高运转效率;对于本机关的发文,为使收文机关便于阅读和处理,也可以同时给一个机关发送若干份副本,本机关也可以留存若干份副本备用;或将本机关的副本与相关机关单位交流,供作参考。 FaEJ17Aqj9LttJOasAlbrnabgFW9b7m+RNRyLxU+kVLna4kYZ3wLHCzgfafLAb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