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市委组织部:
我局所属××××公司,根据××市人民政府〔2014〕××号文件规定,已由××区搬迁至××区。该公司系中型国有企业,共有职工×××名,其中党员×××名,设有党的基层委员会。为了加强党的领导,便于党组织活动,我们建议,将××××公司党的关系交由××区委领导。
当否,请批示。
中共××××局委员会(章)
2014年9月21日
市交通局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领导,不断扩大党的工作在新社会组织的覆盖面,根据杭州市委《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市委〔20××〕3号)和市交通局党委《关于在杭州交通四个行业协会建立党委的实施方案》(杭交党委〔20××〕11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党委研究,拟成立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协会委员会,隶属中共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朱水泉、俞洪培、陈利平、贾锦梁、刘为民五位同志组成,朱水泉任书记,俞洪培任副书记。妥否,请批复。
中共××××委员会
2014年3月29日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一个上行文种。它属于呈请性公文,使用频率较高。
请示文种的适用范围较广。凡涉及有关方针政策界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需要上级机关予以审核批准的事项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时,均应以“请示”行文。
请示文种具有三个方面的明显特性。
(一)行文方向的特定性。即它必须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这里的上级机关必须是请示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行文目的的特定性。即请示所涉及的内容必须是请求上级机关做出明确回复或表态的事项。
(三)权属范围的特定性。即请示所涉及的内容事项必须是请示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或处理的事情。各机关都有自己的职权范围,对属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即应向上级机关行文请示,获准后方可执行和办理。
请示文种的内容结构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尾部四部分组成。各部分写法如下:
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组成,如《中共××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的请示》。拟写请示标题,必须着力写好“事由”,要明确、简括地表述请示的中心意向,以便上级机关准确了解和把握。
即请示的致送对象,应写明负有办文责任的直接上级机关名称。只能写一个上级机关,不可多头主送。
正文部分是请示的核心内容,它要载明以下两方面事项:
一是请示缘由。这是请示写作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请示目的能否得以顺利实现。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将请示的原因和背景情况或者请示问题的依据、出发点及思想基础交代清楚。在写法上,一般采取叙事和说理相结合的表达方式,叙事要精练,说理要透辟,力戒繁冗累赘。这部分写得好,就为下文进一步提出请示事项做了充分铺垫,请示的目的就容易实现。如例文1的请示缘由部分:“我局所属××××公司,根据××市人民政府〔2014〕××号文件规定,已由××区搬迁至××区。该公司系中型国有企业,共有职工×××名,其中党员×××名,设有党的基层委员会。”用扼要语句将缘何改变××××公司党组织隶属关系的理由做出了交代,让人一目了然。
二是请示事项。即请示的具体内容,要将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批准或批转的具体问题和事情和盘托出,请求上级机关做出答复。要写好请示事项,关键在于两点:其一是明确,即要直截了当,明白显露。是请求上级机关对某项工作做出指示,还是对处理某一问题做出批准,必须明确无误地予以表述,令人一目了然。切忌含混晦涩,隐约其词,让人不知所指。更不可拐弯抹角,言此意彼,让人难以捉摸。那样,不符合请示的行文要求,也难以实现请示的目的。其二是具体,即指对于请示事项的表述,一定要细致入微,清晰可鉴。切忌笼统空泛,运用一些诸如“大概”“左右”“或许”等模糊度强的词语表述;视具体情况,也可提出本单位对解决问题的观点、看法和方案,供领导参考,但应表明本单位的倾向性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层次之首,通常要用介词“为”或“为了”提领,引出请示的具体事项。例文1“为了加强党的领导,便于党组织活动,我们建议,将××××公司党的关系交由××区委领导”,一语中的,干净利落。而且,这种在第二层次之首、而不是在开篇表明行文目的的做法,是请示写作的独具特点。
请示的结尾一般有较为固定的结语,以示对上级机关的尊重。通常写法是“妥否(可否,是否可行)、请批示”,或是“以上如认为可行,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要特别注意请示的结语中决不能出现“报告”字样,以免造成混乱,甚至延时误事,给工作带来不应有的麻烦。
要求上级批转的请示,事先要代替上级拟好批语。
诸如“关于申请解决……的请示”“关于请求……的请示”之类的标题,因请示文种本身即已蕴含“申请”之意,无须在事由部分强调表述,否则即属赘余。
任何机关都有一定的职权范围,在请示写作中如果不是“一文一事”,就有可能出现有些事项属于职权范围,而有些事项超出职权范围的情况,致使上级机关难于批复,进而影响请示目的的顺利实现。
请示的致送对象应当是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要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即不得多头请示,以免因责任不清、互相推诿扯皮而延误工作,同时也可避免因上级机关答复意见不一致而使请示主体无所适从的现象。
请示的行文对象只对组织,不对个人,这是一条基本原则。但领导人授权交办的特别事项除外。
请示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或会签人姓名,以明确责任;同时还要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