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实践中,究竟是以整个机关的名义发文,还是以办公厅名义发文,就一般情况而言,主要是看公文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以整个机关的名义发文,其所涉及的内容通常更为重要,而以办公厅名义发文往往属于一般性的事项。 17owM6tD0/+EOB4CK3LkDeNb8ymXggg0Zjhz7PPPCtgRCU4RAQ1F1cxo+eLFJyx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