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在附件的标注上常见问题主要有:(1)附件标示在公文生效日期后;(2)附件序号使用汉字;(3)所标示附件名称和实际附件的名称不完全一致;(4)附件名称后加句号;(5)“附件”二字后边的冒号和序号位置颠倒。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对于以“主件—附件”构成的复体行文形式,由于附件与主件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因此,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以保持其整体性和连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