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是公文生效的标志,是公文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格式要素。根据《条例》的规定,公文的成文日期应当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另据《格式》的规定,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UImz1BPjoPmaey9DwdkVkBrz1Le8dX/akb24LiFSHNvUwj1ebesVRvwIZmk8xTlV